1法理学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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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法的概念一.什么是“法”由于此概念砖家都不好解决,所以本科考试一般不考论述题。这次应该有个选择题。二.法的基本特征名词解释:1.法的规范性:是指把法本身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行为模式和行为准则的特性。包括权威性,普遍性,一般性,强制性,概括性。2.法的一般性:是指法本身具有的能够针对普遍对象即不是特定对象的行为进行调节的特征。三.法的局限性:(应该是选择题)1.调整的方法有限。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法律只调整人的行为,不能调整人的内心。2.调整的范围有限3.滞后性4.司法具有被动性5.成本大第五章 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一.法的渊源1

2、.名词解释:是指被承认具有法的效力、法的权威性或具有法律意义并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或准则来源,是法的效力的表现形式,如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法理等。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重点):包括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正式渊源指判案能够直接引用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与协定;非正式法律渊源指判案不能直接引用的,包括习惯法、政策、法律解释。(小周建议我们看一下立法法条文,明确立法主体和立法权限。地方性法规立法权限有两个,一是为了行使法律法规的需要;二是要属于地方性事务才能立地方性法律法规。)二.法的分类(名词解释/简答题)

3、名词解释:6 个标准+ 分类(不详细说了,书上都有) ( 公法与私法一般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分类,标准:保护国家或公共利益的法为公法,保护个人利益的为私法。目的是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私法包括民商法等。 )三.法的效力(1 概念 1 问题)1 概念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颁布后对在此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的问题,即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如果适用,则该法有溯及力,反之则没有溯及力。1 问题法的效力冲突解决原则:根本法优于普通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法的效力冲突表现:指不同的法律均对同一时空或人事有效而所发生的不协调的现象。法的效力冲突解决

4、的原则释义:在法律之间发生冲突是应当遵循的适用原则。 )第六章 法的要素(4 概念 名词解释,1 问题)4 概念1.法律原则(重点)是作为法律规则基础的具有稳定性、概括性的各种原则和准则。具有基础性、本源性、稳定性、概括性。2.法律规则是法的主要成分,是法的细胞,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人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从行为模式上来看,可以分为授权性、命令性和禁止性三种。3.法律概念是指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思维模式,是人们认识法律现象之网上的纽结。4.法的要素(没具体讲)1 问题法律规则与原则区别:课本 p75 页上面(+如何理解原则适用:课本 p77 页上面的规则)第七章 法律体

5、系(2 概念,1 问题)2 概念一.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二.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举出几个部门(外延) 。1 问题法律部门划分标准和原则(课本 p82)1. 划分标准(客观标准)2. 划分原则(主观意志)第八章 权利和义务(3 概念)一.权利什么是权利:课本 p94 中间二.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对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其物质内容是与权力、权利体现的财产数量相等但表现为负数的对价。通常包

6、括命令性义务和禁止性义务。三.权力是指国家机关拥有的让人强制遵守的约束力。第九章 法律行为(1 概念)法律行为:(课本 p102 中间)+分类(1-2 个:违法行为和合法行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第十章 法律关系(重点章节) (5 概念 -法律关系、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一.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和规定的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以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 外延 1.构成 2.分类)二.权利能力:又称权利义务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三.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划分标准有二,一是

7、能否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而是能否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四.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法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五.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 外延:又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重点章节) (1 概念 1 问题)1 概念法律责任:是行为主体因为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即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或主体虽未违反法律义务、但仅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产生原因:1、违法行为,产生违宪责任、行政责任等。2 、违约行为,产生民事责

8、任。3、法律特别规定,即无过错责任,主要产生民事责任。 )1 问题法律责任认定和归结的原则:一. 概念:在法律责任认定和归结时必须遵循的原则。二. 四个原则:(课本 p128) (可能会单独拉出一个原则来解释)第十四章:法律演进(5 概念 1 问题) (重点! 这 5 个概念中至少有一个!法律继承、法律移植、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5 概念一. 法律继承:所谓法律继承,就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对新法律制度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就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二. 法律移植:同时代不同国家间相互引进和吸收法律使它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的活动。三. 法系:

9、(课本 p154 上+外延:分为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四. 大陆法系:是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 1804 年法国民法典和 1896 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仿照它们制定的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 (+几个代表国家: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五. 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判例法法系,指以 11 世纪以来的英国普通法为基础的,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所形成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的总称。 (+几个代表:英国、美国、印度、新加坡)1 问题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包括联系+区别)联系:两个法系在法的本质上是相同的,在法的历史上都属于资本主义法律,其根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0、也是一致的,大体上以自由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区别:1.法律渊源不同。2.制定法编纂观念的差别。 (大陆法系国家主要是法典化的国家;而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虽然也有制定法,甚至制定法愈来愈多,但是,判例法仍然是其法律渊源的主体。 )3.司法诉讼制度上的差别。 (大陆法系采用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即审问式或纠问式,法官主动询问当事人;英美法系采用职权主义“对抗式”或“庭辩式” ,法官往往扮演着消极的裁判者角色,律师的作用相对积极。 )4.法律分类和术语上的差别。(大陆法系在传统上主要把法律分为公法的和私法,英美法系则把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 )(+发展趋势: 20 世纪以来,西方两大法系的差别越来越小,呈现一种相互靠拢、相互融合的趋势。 )(答题技巧:定义= 内涵+ 外延 概念辨析=概念涵义+ 区别、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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