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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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信息公告(货物)第 1 页 共 26 页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就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LED 显示屏 项目询价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公告为更好地完成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LED显示屏项目的采购工作,现将 项目询价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就本项目询价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1、询价文件(征求意见稿)的获取:请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潜在供应商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 http:/、长春市朝阳区政府网站 http:/,下载(征求意见稿)。请供应商特别注意:询价文件分为通用部分

2、和需求部分2、询价文件(征求意见稿)公示截止时间:2014 年 10月 24日17:00 时止,公示期间为 3个工作日。3、提交修改建议时间:询价文件(征求意见稿)公示截止时间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并须在提交修改建议时间的最后 1日 16:00 时之前提交。4、提交修改建议的方式:以书面形式(特快专递、传真,加盖单位公章)提交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1855号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85109067传 真:85109067 邮政编码:130012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信息公告(货物)第 2 页 共 26 页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3、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采购的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采购组织者和采购人:本项目由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负责组织,采购人指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3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4询价采购文件(简称询价文件)4.1 询价文件的构成 通用部分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需求部分第一章 报价邀请书第

4、二章 货物需求和评标办法第三章 报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四章 附件4.2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对询价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5.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对询价文件质疑的供应商,均应确认报名参加投标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给采购中心,超过这个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中心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名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发出,并在发布询价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公告

5、。5.2 采购中心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询价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名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发出,并在发布询价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公告。5.3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供应商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5.4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中心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延长报价截止时间的公告长春市朝阳

6、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信息公告(货物)第 3 页 共 26 页将在发布询价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名确认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发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中心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报价截止时间。6.报价文件构成: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6.1 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资格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6.2 供应商应提交询价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报价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7、,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6.3 本须知第 9条要求提交的报价保证金。7.报价文件的编制7.1 报价语言: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提交报价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7.2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 报价文件规格应采用 A4幅面,打印,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询价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报价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格式制作。7.4 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以及在提交报价、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报价供应商名称

8、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7.5 采购中心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报价文件。8.报价方式8.1 报价货币: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8.2 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8.3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文件予以拒绝。8.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9.报价保证金9.1供应商应按照报价邀请书标明的采购中

9、心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将报价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采购中心帐户,并必须携带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章参加公开报价会。招标人特别声明:保证金应当采用除转账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以外的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供应商在汇入(存入)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未注明的或以个人名义汇入(存入)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信息公告(货物)第 4 页 共 26 页9.2 没有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文件予以拒绝。9.3 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

10、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9.4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商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9.5 报价保证金将一律采用以银行转帐方式退还。9.6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2)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5)询价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准确退还,投标人应按询价文件(需求部分)第四章附件的格式和要求正确填写和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书

11、。10.报价有效期:10.1 报价有效期为自公开报价之时起 90天。报价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0.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与报价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中心要求修改报价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报价文件的其他内容。10.3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1.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1.1 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询价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报价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

12、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按规定的格式提交) 。11.2 报价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2.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采购中心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2.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报价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 修改” 或“撤回”字样。12.3 在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12.4 从开标时间

13、起,至报价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文件,否则,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报价文件的递交13.1 投标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报价文件、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报价邀请书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13.2 报价文件应标明“正本” 、 “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骑页加盖投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信息公告(货物)第 5 页 共 26 页公章。13.3 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13.4 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报价文件的供

14、应商不足三家的,按本须知第 17条规定处理。14.公开报价14.1 采购中心将在“ 报价邀请书” 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公开报价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14.2 公开报价会由采购中心组织并主持。公开宣读报价前,由监督人员或者供应商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14.3 报价文件经检查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按照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函 ,当众宣读报价供应商名称、报价、交货时间、是否提交报价保证金等内容。但按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封。14.4 公开报价时未宣读的报价、交货时间等实质性内

15、容,评审时不予承认。14.5 按照本须知第 14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将原封退回供应商。14.6 采购中心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 14.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或者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4.7 在提交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报价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3)报价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规定密封的;(4)未报名参加投标的,或者投标人名称与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5)到投标截止时间未签到的;(6)询价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

16、的其他情形。14.8 在公开报价时,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采购中心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公开报价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询价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文件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询价采购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6.报价文件的评审16.1 评审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审工作由采购中心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询价小组的专家成员由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代表和监督人员从长春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询价小组组长的,询价小组组长由专家担任并由询价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审,负责完成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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