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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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铜陵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 根 据 安 徽 省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甲乙 双 方 在 自 愿 、平 等 、协 商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就 甲 方 选 聘 乙 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2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二章 服务

2、内容与质量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 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 在 物 业 管 理 区 域 内 ,乙 方 提 供 的 其 他 服 务 包 括 以 下 事 项 :1、 ;2、 ;3、 。第四条 乙方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按照铜陵市

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分等定级标准 级提供服务。3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三章 服务费用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1、包干制物 业 服 务 费 用 由 业 主 按 其 拥 有 物 业 的 建 筑 面 积 交 纳 ,具 体 标 准 如 下 :多层住宅: 元/ 月.平方米;高层住宅: 元/ 月.平方米;别墅: 元/ 月.平方米;办公楼: 元/ 月.平方米;商业物业: 元/ 月.平方米;物业: 元/ 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

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11) 。4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 元/ 月.平方米;高层住宅: 元/ 月.平方米;别墅: 元/ 月.平方米;办公楼: 元/ 月.平方米;商

5、业物业: 元/ 月.平方米;物业: 元/ 月.平方米。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1)乙方按 (每月/ 每季/ 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5(2)

6、乙 方 (每 月 /每 季 /每 年 )按 应 收 的 物 业 服 务 资 金 %的比例提取。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7、)按 (年/季/ 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第 八 条 物 业 服 务 费 用 实 行 酬 金 制 方 式 计 费 的 ,乙 方 应 向 全 体业 主 公 布 物 业 管 理 年 度 计 划 和 物 业 服 务 资 金 年 度 预 决 算 ,并 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 ;2、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服务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1、停 车 场 属 于 全 体 业 主 共 有 的 ,车 位 使 用 人 应 按 露 天 车6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

8、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 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 标 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 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 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 标 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 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第

9、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 (全体业主/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1、 ;2、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71、 ;2、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建政2011190 号)规定,开展承接查验。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五条 业主大

10、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第十六条 乙方可采取 规劝、 、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 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

11、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8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十九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 )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 米 ,位 于 ;住 宿 用 房 平 方 米 ,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

12、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 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9第二十七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八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 约 定 ,未 能 按 时 足 额 交 纳 物 业 服 务 费 用 (物 业 服 务 资 金 )的 ,应 按 的标 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第三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三十一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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