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法律社会保险缴纳及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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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泰国社会保险缴纳标准一、社会保险缴纳标准:按照泰国 2550 年 12 月 1 日(2007 年 12 月 1 日)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缴纳比率为员工工资的 5,由员工方和公司方各缴纳 5,具体细分如下:1. 月工资(小于)15000 泰铢/月,员工和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额分别为实际工资金额的 5;2. 月工资(大于等于)15000 泰铢/月,员工和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额分别为 750泰铢/月(即社会保险缴纳最大额度为 750 泰铢/月)。备注: 当工资金额15000 泰铢/月时,公司和个人每月各缴纳 750 泰铢,即:当月工资为 30,000 泰铢/月时,也各缴纳 750 泰铢;

2、 此处的工资金额指的是每月工资总额中稳定的部分,包括基本工资、职位津贴、住房补贴等。二、2556 年社会保险缴纳标准根据泰国政府 2556 年 1 月 1 日颁布的泰国社会保障局同意在 2013 年降低保险金的通知,因 2556 年所有府的最低基本工资全部上调为 9000 铢,给企业造成较大的压力,为此,社会保障局同意将雇主和员工缴纳的保险金调整为 4%,降低 1%来帮助雇主承担增加的工资。在 2556 年 1 月 1 日-2556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社会保险缴纳比率为员工工资的 4,由员工方和公司方各缴纳 4,2556 年 12 月 31 日以后,社会保险缴纳标准仍按照 2550

3、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执行。2556 年 1 月 1 日-2556 年 12 月 31日执行标准如下:1. 月工资(小于)15000 泰铢/月,员工和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额分别为:实际工资金额 4;2. 月工资(大于等于)15000 泰铢/月,员工和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额分别为 600泰铢/月(即当前社会保险缴纳最大额度为 600 泰铢/月)。备注: 当工资金额大于等于 15000 泰铢/月时,公司和个人每月各缴纳 600 泰铢,即:当月工资为 30,000 泰铢/月时,也各缴纳 600 泰铢; 此处的工资金额指的是每月工资总额中稳定的部分,包括基本工资、职位津贴、住房补贴等。具体缴纳额调整情况:序号

4、 项目 情况说明 生病/生育/伤残/ 丧命 年老补贴/子女资助/失业 补助 总计1 2013 年12 月 31 日以后 正常 1.5% 3.5% 5%2 2013 年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基本工资 上调 0.5% 3.5% 4%3 2012 年7 月-12 月 正常 1.5% 3.5% 5%4 2012 年1 月-6 月 水灾 0.5% 2.5% 3%5 2011 年1 月-12 月 正常 1.5% 3.5% 5%6 2010 年1 月-12 月 正常 1.5% 3.5% 5%7 2007 年7 月-9 月 经济危机 0.5% 2.5% 3%第二部分:泰国社会保险赔偿标准及范围一

5、、生病或发生事故1.1 规章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月前 15 个月之内交保险金满 3 个月,才能获得社会保险卡。指定医院后,还能在每年 1 月到 3 月间换医院 1 次。1.2 被保险人利益按照社会保险局规定的工伤之外的医疗服务,可分为 10 项:1) 正常生病;2) 发生事故/急诊;3) 牙科医疗服务费(补牙,拔牙, 除牙垢);4) 肾脏替代治疗;5) 骨髓移植手术 (750,000 块钱 );6) 眼角膜移植手术 (25,000 块钱);7) 假肢费/拐杖(按照社会保险的安排);8) 艾滋病 ;9) 有权利但是未获到社会保险卡的人(急诊或受伤要入医院满 72 小时),如果要领取医疗服务费,

6、要通知社会保险局;10) 没有权利治疗的服务(十四种疾病)。1.3 具体医疗及报销流程1) 正常生病指定医院 免费(除十四种疾病外);2) 急诊指定医院或最近医院先付钱,然后把收据按照规定比率来领取;3) 发生事故指定医院或最近医院先付钱 ,然后按照规定比率或医院规定比率领取 。二、 生育2.1 规章被保险人要在生育月前 15 个月之内交保险金满 7 个月(生育月不享有此项权利)2.2 被保险人利益2.2.1 在 2008 年 1 月 1 日之后生育1) 无论在哪个地方生育 ,被保险人( 每次生育)都享有治疗服务费 12,000 铢;2) 2008 年 1 月 1 日 12 点前被保险人到指定

7、医院接受医疗服务 (生育),但在 2008 年 1月 1 日晚上 12 点之后生育,指定医院仍要为被保险人负责,即被保险人不需要缴纳任何医疗费(可免费接受服务医疗),被保险人需要拿出生证来领取生育(每次生育)的医疗服务费 12,000 铢。3) 女性生育时(停工期间)能领取停工救济金,即 90 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 50。备注:如果丈夫和妻子都是被保险人,他们俩有权利领取生育费不超过 4 次,领取完生育费的子女不能再次领取。2.2.2 2011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育1) 无论在哪个地方生育 ,被保险人( 每次生育) 都享有治疗服务费 13000 铢;2) 2011 年 1 月 1 日晚 1

8、2 点前被保险人到指定医院接受医疗服务 (生育),但在 2011年 1 月 1 日晚 12 点以后生育的,可领取医疗服务费 13000 铢;3) 如果被保险人怀孕的时候生病,为了不支付医疗服务费,必须到指定医院治疗;4) 被保险女性生育的时候能,可领取停工救济金,为 九十日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备注 :如果丈夫和妻子都是被保险人,他们俩有权利能取生育费不超过 4 次,领取完生育费的子女不能再次领取。三、丧命3.1 规章被保险人非工丧命前 6 个月之内交保险金满 1 个月。3.2 利益1) 有权利处理尸体者可以领取丧礼费 40,000 铢。2) 如果被保险人丧命时小于 55 岁,被保险人的合法

9、父母、丈夫、妻子、子女可以在1 年之内领取养老补贴(详情见养老项目);3) 被保险人合法父母、丈夫、妻子、子女有权利领取如下抚恤金:被保险人交保险金三年以上(三十六个月)但不到十年,其继承人或者有权利领取抚恤金的人能领取一个半月的平均工资;被保险人交保险金十年以上的,其继承人或者有权利领取抚恤金的人能领取五个月的平均工资。备注:丧葬负责人的确定被保险人指名道姓谁是尸体处理人和获益人;如果没指名道姓谁是获益人的,就给有权利领取保险金的人(被保险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但要有证据来证明是有权利处理尸体的人。四、伤残4.1 规章社会保险局认定被保险人是伤残的,即因生病或发生事故导致伤残前十五个月内交

10、保险金满三个月(比如:糖尿病患者有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让两双眼睛失明的或发生事故导致伤残和不能上班的 )4.2 被保险人利益4.2.1 医疗费 1) 伤残者能在每个政府医院或指定医院免费治疗,由政府医院或者指定医院向社会保险局领取治疗服务费。2) 在私立医院接受医疗服务,门诊病人可按实际医疗费报销,但是一个月不超过 2000铢,住院病人按实际医疗费报销,但一个月不超过 4000 铢。3) 伤残者救护车费或其他的接送车费,社会保险局每个月付费不超过 500 铢。4) 伤残者在社会保险局的复原中心恢复健康,能领取康复补贴 40,000 铢。4.2.2 无法获取收入补偿伤残后每个月能领取百分之 50

11、的平均工资(比如:平均工资是 10,000 铢,百分之 50 就是 5,000 铢。),作为假肢费 设备费 恢复健康费的补偿;4.2.3 丧礼费a:被保险人伤残后丧命时,尸体处理人能领取丧礼费 40,000 铢;b:被保险人伤残后丧命时,能领取如下救济金:-被保险人交保险 3 年以上不到 10 年,能领取救济金等于 1 个半月的平均工资。-被保险人交保险 10 年以上,年能领取救济金等于 5 月的平均工资。4.2.4 领取年老扑补贴被保险人能领取全部积蓄的老年补贴,但被保险人要在 1 年之内申请。( 详细见养老项目)五、子女资助5.1 规章和利益在投保有效期即 15-60 岁之间,可以领取子女

12、补助每月 400 铢。被保险人在 36 个月之内交保险金不少于 12 个月(如果第 13 个月辞职,要去申请按照社会保险法第 39 条,自己继续交保险),被保险人子女每人每月能领取 400 铢,从出生到 6 岁为止。(此规定从 2011 年 1 月起执行) 。5.2 子女资助条件 1) 子女资助津贴适用于合法子女(不包括领养子女、已经过继给别人的子女),年龄是新生儿到 6 岁之间, 每次资助不超过 2 个人 ;2) 被保险人有权利接受子女资助,用于子女年龄不超过 6 岁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是在子女在刚出生到 6 岁之间出现伤残或丧命,还有权利接受子女资助直到子女年龄满 6 岁。条件:-登记结婚

13、证书-登记他是你的子女的证书-申请法院让法院判决是你的子女的证书六、年老补贴6.1 养老金领取条件1) 交保险 180 个月以上;2) 满 55 岁;3) 社会保险到期(过世;按照社会保险法第 33 条,被保险人在 15-60 岁之间在职的;告诉社会保险局,不想再继续作为被保险人;如果有连续三个月未交保险出现;十五个月之内累计有九个月未交社会保险)。6.2 退休金领取条件1) 交保险金 180 个月以上2) 社会保险到期(同上)3) 满 55 岁或伤残或丧命6.3 养老的利益1) 交被保险金 180 个月以下,有权利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为社会保险到期前的后 60个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 20。2)

14、交被保险金 180 个月以上,按照上面第 1 项以每个 12 月加 百分之 1.5 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6.4 退休的利益1) 按照社会保险局的利益规定,交保险金 12 个月以下,能领取的退休金等于自己缴纳的保险金。交保险金 12 个月以上,能领取的退休金等于被保险人和雇主缴纳的保险金。2) 被保险人在能领取退休金时(60 岁)开始的 60 个月之内丧命,能领取到最后一个月退休金 10 倍退休金。七、失业7.1 规章被保险人失业前 15 个月之内交保险金满 6 个月 (被解雇、辞职、合同到期 )不违反法律。7.2 利益每年失业不超过 180 日,能领取百分之 50 平均工资,计算方法是如果 5

15、0%的工资低于 1,650 铢,按照 1,650 铢领取,如果 50%高于 15000 铢,则按照 15,000 铢领取。7.3 辞职或者合同到期每年失业不超过 90 日,能领取百分之 30 平均工资,计算交方法是如果 30%的工资低于 1,650 铢, 按照 1,650 铢领取,如果 30%高于 15,000 铢,按照 15,000 铢领取。-被保险人辞职后还能用社会保险卡 6 个月(生病、发生事故、生育伤残、丧命)。-被保险人要获得每项利益必须要 1 年之内提出申请。另外失业的被保险人要在劳工部登记已失业,还要在 30 日之内提出领取失业补贴。备注:因为被解雇或被解雇而离职或合同到期而离职 1 年内超过 1 次的,总计能领取的补贴为不超过 180 日的平均工资。因为辞职或合同到期 1 年内超过 1 次的,能领取的补贴为不超过 90 日的平均工资。2013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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