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磁窑堡煤业公司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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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本)神华宁煤集团磁窑堡煤矿二 00 六年七月批 准 页我矿 2003 年编制的安全管理制度部分内容已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神华宁煤集团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 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神华宁煤集团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理顺各部门之间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协调统一性、强化制度的规范约束性,我们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对原制度不符合部分进行修订完善。现批准: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安全监察处处长:目 录1、“不安全行为” 处罚 管理制度 12、各级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制度 33、副总以上

2、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 54、入井人员检身和清点登记制度 55、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76、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7、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08、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12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310、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511、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61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713、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814、机关干部周末入井管理制度 2015、安全举报制度 2116、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2317、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2418、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261“不安全行为”处罚管理制度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集团公司不安全行为处罚办法,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

3、一步转变员工工作作风,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井下狠反“ 不安全行为” ,查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 不安全行为” 现象,杜 绝各类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基层各队必须严格按照区队领导跟班作业制度规定,深入一线跟班指挥生产,由调度室进行统一的检查考核。2干部上岗、跟班,必须严查“不安全行为” 现象、查事故隐患、查质量标准化、查正规循环作业、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确保作业现场工程质量班班达标,无“ 不安全行为” 、无隐患。3干部上岗跟班严禁走过场、严禁迟下井,班中脱岗或提前升井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4机关生产口科级以上干部每月查处“不安全行为” 不少于1 人次。5凡是查处的“不安全

4、行 为” ,无论危害 轻重,责任大小,损失多少,当班跟班干部、工长、班组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按集团公司“不安全行为” 处罚办法进行处理。6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不安全行为” 后都要和 “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不安全行 为” 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2的危害性, “不安全行 为” 者要在班前会上做出 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不安全行为” 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 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不安全行 为” 者。7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不安全行为”都必须报安监处统一登记、存档,对 A 类 、B 类不安全行为

5、人员,安监处或相关职能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报矿安全办公会研究决定,处理通报下发各基层区队,区队要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8安监处对各级管理人员上岗反“不安全行为” 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少抓 1 人/次,罚款 50 元。9当天发生的“不安全行 为” ,必须当天 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10凡发生“不安全行 为” 的基层区队要建立班后分析 记录,为安全教育提供材料。11凡出现“不安全行 为” 现象, “不安全行为”者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经调查分析处理和本人认识清楚后,区队才允许安排上班。12帮助教育要采取灵活多

6、样的形式,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 不安全行 为” 人员真正明白安全就是家庭最大的幸福,安全就是自己最大的福利。313帮助教育“不安全行 为” 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 观念,纠正错误、规范行为、远离“不安全行为 ”,更好地贯彻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14安监处每月对全矿各部门及基层区队的帮教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出现漏帮教一次,取消该区队干部当月安全兑现奖基数的 50%,如果出现二次,取消当月兑现。4各级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我矿各级管理人员值班、跟班、带班标准,切实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平稳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矿

7、级领导值班、带班制度1在矿井生产期间,矿上必须每天指派 2 人值班,其中 1 人必须是矿级领导。2值班人员必须坚持 24 小时值班制,在晚 20:00 点至次日8:00 必须在生产调度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有外出或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向生产矿长请假,便于调整值班人员。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全权处理本班所发生的生产和安全问题。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有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时,必须有一人到现场解决问题。安全生产正常时,在中后夜要到各要害场所查各岗位人员是否按标准上岗。5生产口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每月在完成下井次数的同时,每月要保证 2 次下井带班,带班期间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及时填写带班记录。56值班时

8、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见面签字。二、区队干部跟班、带班制度1区队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生产一线,熟悉区队生产管理环节,现场跟班指挥生产。2队长、书记、技术队长、技术员除参加矿各类会议和其它工作外,每月必须完成矿规定的入井次数。3区队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分班次入井带班,且坚持与职工同下同上,不准迟下早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4区队跟班干部必须时刻掌握动态生产下可能出现的各类隐患,超前防范、严格落实预防措施,现场指挥处理各类隐患。5区队干部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存在的问题必须向下班交待清楚,在下班的班前会上做重点强调,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三、生产业务科室管理人员跟班、带班制度1生产业务

9、科室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入井跟班,不得迟下早上。2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必须完成每月规定的入井次数。对于重点工程、重点环节严格按调度室排班表入井带班,带班期间,必须与工人同下同上。3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时,必须带着问题入井,带着问题升井,切实安排、落实、处理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并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落实。6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按照国家七部委下发的安监总煤矿2006116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矿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七部委下发的安监总煤矿2006116 号文件要求,按矿下发入井带班安排表下井带班。二、矿副

10、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入井带班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各区队管理人员的跟班上岗情况,区队生产过程中的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情况以及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三、入井带班人员要盯住本班的重点生产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工序,及时发现隐患并监督落实整改四、入井带班人员下井必须进行登记,现场及时填写入井登记卡及带班记录,且将当班查出的问题、隐患下发落实各相关单位。7入井人员检身和清点登记制度一、入井检身制度1、凡入井工作或经批准参观的入井人员,不能从主井入井,应由付井口下。下井前,必须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任何人不得拒绝,不准刁难检查人员,但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必须认真负责,不准弄虚作假,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检查

11、入井人员是否带有烟草、火种,如查出带烟、火及其它易燃物品,应扣留并记下姓名,一并报安监处处理。2、凡未经批准的易燃、易爆物品、工具一律不准带入井下。3、穿戴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人员不准入井。二、劳保用品1、不准穿戴化纤衣物入井。2、入井只准穿胶靴,不准穿其它鞋入井。3、每个入井人员,入井时都必须围好毛巾。4、入井前必须戴好矿用安全帽,否则不准入井。85、在井下的每个职工,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将安全帽取下。三、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工作由通风队井口检身工负责。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进行登记。3、以班组为单位,集体入井人员由班组长或工长负责登记当班入井总人数,升井后班组长或工长负责签

12、名消号。4、单岗工作人员及机关检查人员由本人登记,升井后本人签字消号。5、井口检身工 4:00、8:00、12:00、16:00、20:00、24:00 按时间要求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当班入井人数,升井人数及井下现有人数情况。调度室记录并存档。9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三人 连锁 放炮” 的三人具体 为:班组长 、安全员和放炮员;“安全员” 由采掘 队指定 专人兼任。2、当班放炮员必须持“放炮警戒” 牌,班 组长必须持“瓦斯检查” 牌,安全 员必 须持“ 允许放炮”牌。拿牌人员必须管好自己所持牌子,并核对牌子内容,防止拿错,牌子不得交给他人保管或由他人转交。 “三人连锁” 放炮实 行交牌制,按下列程

13、序进行爆破作业。3、“三人 连锁 放炮制度 ”换牌流程示意图 :放炮员 携带 放炮警戒牌 交 班组长 携带 瓦斯检查牌 交 安全员交 允许放炮牌 携带说明:放炮员接到“允许放炮牌”后方可进行放炮,放炮结束后“三牌”各归原主。4、“三人 连锁 放炮” 具体作 业程序:(1)放炮员在检查雷管脚线连线工作准确无误后,将“放炮警戒牌”交 给班组长 。(2)班组长接到“放炮警戒牌 ”后,认真 检查顶板、支护、风量、工具设备、洒水等放炮准备工作,经检查处理,确认放炮10准备工作无误,达到放炮条件时,组织人员撤离到规定的安全地点待避,派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及附近的所有通路上,按作业规程规定设置警戒。班组长

14、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将自己携带的“瓦斯检查牌” 交给班组安全员。(3)班组安全员接到“瓦斯检查牌” 后,利用便携式甲 烷检测报警仪对爆破地点 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录到“一炮三检” 手册 上,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严禁进行爆破作业,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瓦斯浓度在 1%以下,没有明显煤尘飞扬,符合放炮规定后,安全员方可将自己携带的“ 允许放炮牌” 交给放炮 员。(4)放炮员接到“允许 放炮牌” 后,才允 许将放炮母线与连接线连接,最后离开爆破地点,按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和距离,到指定地点发出放炮警号后进行放炮。(5)放炮后,待炮烟吹净(CO 浓度降到 24ppm 以下),放炮员、班组长、安全员“ 三人” 共同巡视爆破地点, 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瞎炮、残爆等情况,安全员必须对放炮地点瓦斯进行检查,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方可由班组长解除警戒,恢复工作面工作。(6)放炮工作结束,三牌各归原主。11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为了保障煤矿安全,保护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作业规程、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要求,安全监察处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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