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设计规范的执行偏差与园林绿化安全隐患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31939227 上传时间:2018-02-0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绿化设计规范的执行偏差与园林绿化安全隐患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绿化设计规范的执行偏差与园林绿化安全隐患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绿化设计规范的执行偏差与园林绿化安全隐患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绿化设计规范的执行偏差与园林绿化安全隐患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绿化设计规范的执行偏差与园林绿化安全隐患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绿化设计规范的执行偏差与园林绿化安全隐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绿化设计规范的执行偏差与园林绿化安全隐患(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绿化设计规范的执行偏差与园林绿化安全隐患一、绿化设计规范涉及安全方面问题的一些规定1.1 CJJ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在绿地安全方面制定的技术指标。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不仅把“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绿化的生态、景观作用一并写进了总则,而且在植物配置、植物品种选择方面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行道树应选择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 0.61.5m 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 5倍;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

2、,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即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午:道路面高度0.93.0m 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置方式);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戍采用通透式配置;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1.2 CJJ48-1992 公园设计规范涉及安全方面的规范要求。市、区级公园游人人均占有公园面积以 60m2为宜,但最低游人人均占有公园的陆地面积不得低于 15m2;内容丰富的售票公园游人出入口外集散场地的面积下限指标以公园游人容最为依据,宜按 500m2/万人计算;硬底人工水

3、体的近岸 2.0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 0.7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设护栏;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 2.0m范围以内的水深不得大于 0.5m;各种游人集中场所容易发生跌落、淹溺等人身事故的地段,应设置防护性安全护栏;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物内部和外缘,凡游人正常活动范围边缘临空高差大于1.0m处,均设安全护拦(高度应1.05m,1.2m;材料坚固、起到安全防护作用):游人集中场所严禁选用危及游人生命安全的有毒植物;在游人正常活动范围内不应选用枝叶有硬刺或枝叶呈尖硬剑、刺状以及有浆果或分泌物坠地的植物种类;不宜选用挥发物或花粉能引起明显过敏反应的植物种类:集散场地种植设计的布置方式,应考虑交通安全

4、视距和人流通行,场地内的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2.2m;叠山、置石和利用山石的各种造景,必须统一考虑安全、护坡、登高、隔离等各种功能要求,叠石必须保持本身的整体性和稳定性,山石衔接以及悬挑、山洞部分的山石之间、叠石与其它建筑设施相接部分的结构必须牢固,确保安全。二、对绿化设计规范的执行偏差及其安全隐患2.1 通透式的绿化植物配置模式没有得到科学合理的运用。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对植物在何种情况下采用通透式配置作了具体的规定,但在实际的绿化设计和建设中,这些规范往往被忽略,分车绿化带端部的植物、交通渠化岛的植物高度与“0.93.0m 的范围内要求通透”的规范相冲突,尤其是一些片植的灌木,未经

5、过植物品种的选择,移植或修剪等未做好高度控制,并因此导致绿化带遮挡车辆、行人视线而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绿化成了城市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隐患之一。2.2 以装饰性、示意性护栏代替安全防护性护栏造成安全隐患。 公园设计规范中对哪些地段、哪种情况下应该设置安全防护性护栏(而非装饰性护栏)都有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然而,在有些公园的景观设计中,并未严格按照这个护栏设计的标准来执行,有些本应设置安全防护性护栏的地方没有设置护栏或设置成了装饰性或示意性护栏,达不到安全防护作用。例如,有些公园的水景观景步道或游览步道的护栏方案设汁,不顾水体近岸水深超过安全标准的现实,在设置护栏上过分地强调“景观”的需要

6、,认为过高、过于坚固的护栏显得呆板生硬与景观要求不符,于是降低了护栏的高度并以链条代替其他坚固材料,纯粹以“中看不中用”的装饰性护栏代替了安全防护性护栏,这无疑降低了护栏的安全防护功能,埋下了安全隐患。2.3 一些植物品种选择不当埋下安全隐患。一些有毒、有刺、有不良挥发物的植物,或具有落果、落汁、落枝现象的一些植物,如果选择不当或管理不当都可直接或间接地对人们造成伤害。按规范,这类植物不能在游人集中场所、人们正常活动场所种植。但通观城市绿化中使用的植物品种,并未严格按此标准执行,无论是设计阶段还是后期的绿化养护阶段,有害植物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人身安全的威胁问题都存在被忽视的现象。例如,城市主干

7、道绿化分隔带上一些具有落果、落汁、落枝现象植物的使用,极易对行人、车辆造成干扰而导致交通安令事故的发牛.。2.4 水体水深不满足安全条件。规范要求,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和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 2.0m范围内的水深分别不得大于 0.7m和 0.5m。但有些公园在水体设计及建设中并没按此规范执行,既不对近岸水深进行安全处理,也不设置安全性护栏,从而易导致游客坠水、溺水死亡的事故发生。2.5 公园游客容量测定和控制方面的不作为造成的安全隐患。按照公园设计规范 ,人均 60m2是一个游客可以在园内较舒适游玩的一个空间保障,而人均 15m2,则是一个公园容许可容纳游客量的下限指标,这意味着,突破这个人均

8、面积的下限,游客在园内的安全问题将难以完全保障。因此,这也是一个可容许游人量的安全指标。然而,目前国内很多公园并没有对这一可安全容纳游客的数量进行测算并以此控制游客量。每逢节假日,公园人满为患,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三、原因分析3.1 设计者本身的诸多因素。对一个园林规划设计师而言,只有独创性的景观是其作品着重考虑的因素,所以在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性措施只是处于从属地位而容易被忽略(在业务学习中被忽略,在实际的设计思考中也易被忽略)此外,当“景观”和“安全”发生设计冲突时,有些设计师会选择“景观”而放弃“安全” ,因为“景观”是看得见的“亮点” ,而“安全”只是一种不为人知的“隐患” 。比如,以装饰

9、性护栏代替安全防护性护栏造成的安全隐患,就是这类问题的典型代表。又如,设计中对一些有毒、有刺、有不良挥发物、有严重落果、落汁现象植物的不当使用,也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安全隐患。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或是设计者不太了解设计规范中的安全技术指标,不了解一些植物的生物特性,或缺乏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没有摆正“景观”与“安全”的位置,对规范的明知故犯、心存侥幸,思想麻痹大意。3.2 施工与规划的脱节及对细节的忽略。即便是绿化施工图设计恐怕也难已具体到设计范围内每个细节及植物配置的具体形式,加上施工中设计者没有时时跟进,难免造成因施工者不完全领会设计意图而产生施工与设计的偏差。一些相对独立的区域(如交通岛、

10、道路交叉口)容易引起设计者和施工者的注意并采用了保障行人车辆安全的通透式的植物配置,而一些相对不太明显的区域,如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该采用通透式的植物配置的做法却极易被设计者或施工者所忽略。然而,这个细节便足以影响道路的交通安全问题。3.3 绿化管理中的迟钝反应。一般来说,道路建成后,由于各种原因,增设些路口,破除些绿化分隔带在所难免。按规范,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以确保一个安全视线。但是,绿化管理部门往往未能通过移植植物、修剪植物等手段对新增的分车绿带的端部及时地实施通透式的植物配置处理,因此造成绿化植物遮挡路口视线埋下了新的交通安全隐患。

11、这是绿化管理中存在的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但常为人们所忽略。此外,绿化管理者对一些有潜在的安全隐患的植物,在日常的养护中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任由植物的有害性任意发挥作用,对人体健康及安全造成伤害。3.4 决策者的认知缺陷及独断。在现行的项目业主负责制的项目运作体制下,一个设计方案是否可行,首先是由项目业主评判,设计者只能服从于项目业主的意图。处于这样一种制度下,有时方案的好坏并不完全代表设计者设计水平的高低和价值取向,而是反映了项目业主水平的优劣和价值取向,如果遇到一个独断的对安全问题不以为然的项目业主,原本科学合理的“设计规范”就会变成一纸空文,丧失了其应有的行业指导和约束力,设计方案可能

12、就会有失科学合理,项目的安全性也难以得到保障。3.5 经济利益的趋动和责任的推卸。实行收费的公园,公园门票具有增加经济收入和控制游客景的两个作用。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公园管理者会重视门票的经济作用而忽视其控制游客数量的安全作用,公园节庆活动举办期间,任由游客进入公园以至突破公园绿地所能容纳的合理游客数量:对于免费开放的公园,游客随意进出公园,公园管理者认为没有了“门票”这张公园与游客间的消费契约,于是对游客承担的保护责任减轻,从而对游客的安问题也易被忽视,加上门票这道“槛”的撤除,游客量更不易被控制。再如,安全护栏的设置、水体底部的安全处理、一些有害植物的更换,对落果、落汁、落枝植物的防

13、护性措施的实施等各项安全指标的落实,势必会增加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成木,从而影响到利润和收益,一些绿地建设者和管理者会因此减少对绿地安全措施的投入。四、对策建议4.1 熟识并严格执行规范。绿化设计者、施工管理者、后期绿化养护管理者都应熟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 公园设计规范等有关绿化设计规范中的安全技术指标,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摒除“景观绝对优先”的思想,确实保障实施安全指标方面的投入,杜绝恶意缩减项目建设和管理成本。4.2 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城市绿化管理者应根据规范中的安全技术指标对现有公园绿地、街道绿地、小区绿地等人们聚集的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排査,重点是公园的水体近岸深度、应设置的

14、安全防护性护栏、街道绿化分隔带端部的通透式绿化配置模式、对交通安全造成干扰的植物、对人体有害植物的防护性措施等进行检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街道绿化管理者应提高绿化安全意识,对诸如新增道路出入口新增的绿化带端部进行通透式处理,以迅速的反应克服新的安全隐患的产生;公园管理者应对公园景 K的安全游客容量进行科学测算,并将安全游客容量对外公示,接受监督:制定游客黾控制及游客疏导等工作预案,防止游客过分拥堵造成安全事故。4.3 坚持职业操守。设计者应坚持科学、安全、规范的设计原则,坚持职业操守。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以对生命的无上尊重为理念,以科学、安全、规范的理论指导具体的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的牛产

15、实践。4.4 建立“专家负责制”的方案评审机制。建议建立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专家负责制” ,方案本身的技术性不受行政干预,且在专家成员中安排有安全管理人员参与项目方案的评审。五、结束语城市绿地本成成为人们安全、舒适、休闲、娱乐的良好场所,何在方案设计、施工建设、后期管理以及方案选择的决策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因不符合技术规范而造成绿地对人们身心健康或安全的威胁。对设计规范、植物特性的不了解或不尊重,设计、施工对后期管理中安全隐患的估计不足,管理者对绿化所处安全条件变更后的反应迟钝,经济利益趋动下安全建设管理成本的恶意缩减,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设计过于强调景观而忽视安全,缺乏以人为本的思想,对人的生命的漠视,强权专断无视科学等等都是异致园林绿化设计规范的执行偏差并引起园林绿化安全隐患的原因。要解决文中所述的种种安全隐患,关键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园林绿化设计者、建设者、管理者和决策者是否能心怀一种对人的生命的无上尊重的高尚情怀,以一种对生命极端负责的态度在本职工作中真正负起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