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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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必要性及其意义2008 年 3 月 19 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9号),标志着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正式启动。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是我国实行矿业权管理以来,进行的第一次系统实地核查工作,是加强矿业权科学管理、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推进矿政管理政务公开、规范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摸清我国矿产资源家底,夯实矿政管理的基础、履行监管职责、实施矿产资源法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1 我国矿业权管理现状11 矿业权的基本概念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

2、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而改变。通常情况下所说的矿业权,是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合称,是指符合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特定的工作区和矿区内,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进行勘探、开采,从而获得矿产品的权利。矿业权是财产权的一种形式,在物权法中,属用益物权。设立矿业权的意义在于使矿产资源所有权与人们,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开采的权利相分离。12 矿业权管理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矿业权管理的制度、法律一度空白。1986 年,我国民法通则和矿产资源法的出台,初步建立了矿业权制度的法律体系。在这个法律的大前提下,19861995 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地矿行政法规

3、和规范性文件 28 件,国务院地矿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颁布了有关地矿行政管理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71 件。1996 年,修改矿产资源法。1998 年国务院发布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240 号令)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 号令)。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第 240 号令和第 241 号令,规范、指导全国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制定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有关规定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等有关法规政策,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了探矿权、采矿权登记,并且逐步完善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制度。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矿政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我国的矿

4、产资源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目前,全国已登记有效矿业权约 15 万个,其中探矿权 25 万个,采矿权 125 万个,并初步建立了矿业权数据库。随着矿业权数量增加,尤其是近年来矿产资源市场日益活跃,在利益的驱使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较混乱。为此,2005 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 号)。要求国土资源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以往的各种授权进行清理并重新进行授权。2007年,国土资源部又发文要求开展全国矿业权数据室内核实整理工作。在全国矿业权数据室内核实整理过程中,发现由于探矿权实行国家、省两级管理,采矿权实行国家、省、地区(市

5、)、县(市)四级管理,矿业权登记有信息滞后的情况。同时,由于对探矿权、采矿权时空分布研究较少等原因,存在着矿业权重叠、交叉等问题,影响矿业权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2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必要性21 矿业权实地核查是国情调查的需要自我国实行矿业权登记以来,由于不同时期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技术条件的限制,例如,在登记时是依据以前野外勘查的资料而没有要求重新进行实地测量、不同的地区采用的坐标系不同等等,都可能造成矿业权登记的坐标位置与矿业权实际位置的误差;由于采矿权采取国家、省、地区(市)、县(市)四级管理机关发证,以前没有采取统一配号,难免使矿业权登记信息滞后等。从矿业权人本身,由于利益的驱使,也存在着

6、故意越界、越层开采,存在着取得了探矿权证还没有取得采矿权证就开始采矿的情况等等。因此,全国矿业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在实际中存在着位置重叠、交叉,已登记的矿业权数据存在着一定的偏差、错误等问题,使我国矿产资源的基本情况不清。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通过实地核查获得全面、真实、可靠的矿业权基本数据,准确计算矿业权的保有储量和资源状况,摸清我国矿产资源家底,是非常必要的。22 矿业权实地核查是加强矿政管理的需要矿业权管理是矿政管理的一项非常基础的重要工作。矿业权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界定矿业权的性质、时间与空间范围。因此,矿业权实地核查,是加强矿政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已在不同地区开展实地核

7、查的试点工作中发现,有些问题很难在室内数据核查中发现,例如矿业权的坐标位置与实际位置不符;有些登记证书超过有效期后,矿业权人已经履行了延期手续,但是,数据库中没有更新,等等。因此,只有通过实地核查,才能够获得全面、真实、可靠的矿业权实际范围及其他基本数据,通过实测数据与已登记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才能够准确发现全国矿业权设置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因此,矿业权实地核查,对于进一步加强矿政管理、合理设置矿业权、全面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十分必要。23 矿业权实地核查是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矿产资源法和物权法都规定:依法取得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受法律保护。对于依法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矿业权所有者一

8、矿业权人来说,最重要的是所能够直接支配的标的物,是在物理、观念、法律上能够与其他物区别开而独立存在的物,具体到矿业权,就应该是地理位置准确、唯一,边界清楚,不能与其他矿业权有交叉、重叠。因此,为了维护矿业权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必须对矿业权的边界范围进行准确界定和核实。只有在实地对矿业权的边界界定清楚了,才能依法切实保护矿业权人的自身利益。3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的重要意义(1)摸清我国矿产资源家底,为今后国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为了摸清矿产资源家底,实现找矿突破,2007 年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储量利用调查工作。储量利用调查必须是在边界和空问范围准确的基础上进行,

9、其调查结果才真实可靠。(2)合理设置矿业权,保障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通过矿业权实地核查,获得准确数据,可以摸清不同地区、不同矿种的矿业权分布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设置矿业权和管理矿业权的建议,为加强矿政管理提供相关依据。(3)规范和推进矿业权市场化建设,为实施矿产资源法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提供基础保证。通过矿业权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分类妥善处理,即保证了国家矿产资源不受损失,也保证了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4)推进矿政信息公开,更加主动地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在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基础上,建立相关数据库,完善信息管理系统,达到网上实时、动态、公开查询,提高矿政管理水平,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参考文献1 蒋承菘地质矿产行政管理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82 谭永杰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夯实矿政管理基础G/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三十年北京:地质出版社,2008,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M3北京:地质出版社,19964 矿产开发管理手册 F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25 周进生,陈晨国内外矿业权比较及改进建议J中国矿业,2008(9)收稿日期:20090228作者简介:付晶泽(1958),女,黑龙江人,高级工程师,1982 年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地质仪器专业,2004 年 6 月通过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IPMPC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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