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系统及污水排入城市管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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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水系统及污水排入城市管道条件 标签: 排水系统及污水排入城市管道条件 2008-06-06 14:17一、排水系统分类排水系统分类可按排除的污水性质分为:1 粪便污水排水系统:排除大、小便器以及与此相似的卫生设备排出的污水。2 生活废水排水系统:排除洗涤设备、淋浴设备、冲洗设备及厨房等废水。3 生活污水排水系统:排除粪便污水与生活废水的合流排水系统。4 雨水排水系统:排除屋面的雨雪水系统。5 工业废水排水系统:排除生产污水和生产废水的排水系统。其中,生产污水指:水质在生产过程中被化学杂技污染的水,如含氰污水、酸、碱污水等;水质被机械杂质(悬浮物及胶体物)污染的水,如水力除灰污水,滤料洗涤污水

2、等。生产废水指:可循环或重复使用的较洁净的工业废水,如一般冷却废水。二、排水系统划分与选择1 排水系统划分排水系统可分为分流制和合流制两种:(1)分流制:指粪便污水与生活废水,生产污水与生产废水在建筑物内分别排至建筑物外。(2)合流制:指粪便污水与生活废水,生产污水与生产废水在建筑物内合流后排至建筑物外。2 排水系统选择(1)排水系统采用分流制或合流制、要根据污水性质、污染程度、结合室外排水制度和有得于综合利用及处理要求等确定。如:1) 当城市有污水处理厂时,生活废水与粪便污水宜采用合流制排出。2) 当城市无污水处理厂时,粪便污水一般与生少废水采用分流制排出,粪便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3) 当建

3、筑物采用中水系统时,根据中水的用水对象及所选用的原排水水质分质排出。4) 当冷却废水量较大而需循环或重复使用时,宜将其设置成单独的管道系统。5) 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如按污水净化标准或按处理构筑物的污水净化要求允许或需要混合排出时,可合流排出。6) 密闭的雨水系统内不允许排入生产废水及其它污水。7) 在居住建筑物和公共建筑物内,生活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一般均单独设置。粪便污水不得和雨水合流排出。8) 在室外为合流制,而室内生活污水必须经局部处理(化粪池)后才能排入室外合流制下水道时,有条件时,应尽量将生活废水与粪便污水分别设置管道。公共食堂的污水在除油前应与粪便污水分别排除。9) 在无生活污水排

4、水管道时,洗浴水可排入工业废水管道。10) 比较洁净的生产废水如冷却水和饮水器的废水可排入雨水管道。(2)建筑物内的下列排水设备(或系统),需经单独处理后方可排至建筑物外的排水系统:1) 公共食堂的厨房洗涤废水及含油量较多的生活废水;2) 汽车库及汽车修理间排出的含有泥砂、矿物质及大量机油类的废水。3) 不符合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的医院污水。4) 排水温度超过 40 度的锅炉、水加热设备排污水。5) 工业废水中含碱、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排水。三、污水排入城市管道条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城市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温不高于 40 度;(2)不腐蚀管道,PH 为 610;(3)不阻塞管道;(4)不致产生易燃、爆炸和有毒气体;(5)不伤害养护工作人员;(6)不影响污水的利用、处理和排放;(7)对伤寒、痢疾、炭疽、结核、肝炎等病原体,必须严格消毒灭除。(8)放射性物质,应严格按照放射性防护规定执行。(9)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排水管道,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污水排放不符合上述各项有关标准时,应当处理。分享到搜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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