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第一季度网格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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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 第一季度网格工作方案以下关于网格工作方案的相关方案,是由本网站的小编为各位编辑们整理收集的,希望能给大家一个参考,欢迎阅读与借鉴。XX 第一季度网格工作方案方案一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为主线,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消除环境监管盲区”为重点,以实现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为目标,通过实行环境监察网格化全覆盖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职责和责任制,优化环保管理方式和手段,不断完善体制保障和健全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

2、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和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二)目标任务在全市 14 个镇街区、870 个行政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和“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建立市、镇街区、片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领导责任,按照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岗位,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二、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一)网格划分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市、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一级网格:在市域内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市相关部

3、门、单位为责任单元,按所明确的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市长为一级网格的领导责任人,分管副市长一级网格的直接领导责任人,市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一级网格的主体责任人,市相关部门、单位在一级网格的子网格内驻派的监管人员为一级网格的直接责任人。二级网格:在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当地行政区域内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相关部门为责任单元,按所明确的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的领导责任人,分管副镇长(副主任)为直接领导责任人,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

4、格主体责任人,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相关部门在二级网格的子网格内派驻的监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三级网格:在社区行政区域内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社区。社区班子成员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事务。(二)网格编码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本级环境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决议。负责指导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并进行考核。承担本辖区日常环保监管执法任务,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排查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按要求公开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

5、关信息。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任务。负责加强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专职环境保护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和人员,提供办公场所,保障办公经费;负责指导本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本级网格的各项环境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上报上级网格并协助处理;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社区,主要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巡查,发现、制止并上报辖区内环境保护方面违法信息,完成上级网格责任主体交办

6、的任务。三、网格运行(一)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责任1.实行“五定” 。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充分运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由市级组织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并逐级联网,逐步实现数字网格化监管。(二)明确网格监管工作重点1.加强巡查、报告。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每年要制定监管工作计划,明确监管对象、内容和频次,网格直接责任人按照计划开展巡查和监督,

7、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协助调查和解决环境违法问题。2.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3.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网格内各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环境日常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并实行信息共享。建立协调沟通制度,由网格领导责任

8、人或直接领导责任人召集各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召开 1 次协调工作会议,通报各部门环境监管网格运行管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4.强化沟通反馈。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查工作机制,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对本级网格中各有关部门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加强网格监管绩效监督1.强化沟通反馈。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列入考核评价内容,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2.鼓励公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9、。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保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3.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保监管工作。四、职责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各级政府1.安丘市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工作职责;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业关闭,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快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环境污染治理工

10、程建设,严防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组织本行政区内各部门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严格环境准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或关闭严重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全面推进监测、监察、宣教、信息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增强环境保护能力。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监管、环境信访案件受理、土(小)企业清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3.社区。对网格内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上报;负责调节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

11、访数量;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要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环保意识,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1.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推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在今日安丘 、安丘广播电台、安丘电视台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2.市政府督查室。督促、检查各镇街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3.市环保局。履行市级环保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协调辖区内各级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定期进行检查、指导;落实工业污染源

12、监管责任,依法处理环境违法问题。明确本级监管企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实施污染源分类管理,完善现场执法责任制。4.市发改局。负责协调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审批和核准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不予审批或核准;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业主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市发改局。组织实施工业结构调整,淘汰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和工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提升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国家

13、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步伐,做好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任务目标。负责煤炭存储经营单位扬尘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油品升级工作。6.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商业、家庭、公共场所等环境噪声污染案件,对渣土运输车辆等移动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与环保部门信息共享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系统,配合环保部门依法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启动重污染天气下车辆限行禁行措施,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负责妥善处置因交通、火灾、爆炸和泄露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做好环境群体事件的维稳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

14、污染事故、违法行为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7.市监察局。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到位、环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8.市财政局。逐步加大资金资源支持力度,及时拨付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资金,加强监督使用管理,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9.市国土局。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严把建设项目征、用地审批关,凡未经环保部门审

15、批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征、用地手续。会同环保、农业等部门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10.市住建局。负责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负责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扬尘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同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集中整治农村污水塘和臭水沟。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垃圾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城镇节水等城镇减排工作。负责对道路挖掘、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绿化养护工程,严查垃圾焚烧行为。负责全市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的监管,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取缔城市建成区污

16、水直排口。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负责推进天然气输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气源,保障用气需求。负责推进供热市场整合,优化供热布局。负责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加强执法监管,对施工扬尘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以及城市人口集中区、城市规划区、城镇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所露天物料堆场扬尘污染实施处罚。加强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11.市城管办。负责治理露天烧烤油烟尘污染依法查处露天烧烤、焚烧秸秆、落叶、杂草等违法行为。规范建筑垃圾管理,防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使用,餐饮固废规范化管理。制止和查处城区内建筑工地施工噪音、商业街噪声污染问题等。12.市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防治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不予办理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负责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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