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安公司吊装事故

上传人:oq****t 文档编号:3156708 上传时间:2017-07-3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安公司吊装事故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浙安公司吊装事故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浙安公司吊装事故》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安公司吊装事故(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浙安公司吊装事故2010 年元月 3 日,浙安公司在拆除一分公司原料车间二次精馏2#塔冷凝器吊装作业时,绳口脱落,冷凝器砸落地板,导致五楼塔周围的一根次梁被砸中断裂,修复费用约 0.8 万元。事故经过:2010 年元月 3 日下午浙江安装公司在一分公司生产一部原料车间二次精馏 2#塔冷凝器进行拆除作业。首先在六楼吊装横梁上挂20T 手拉葫芦两个,把重 27 吨冷凝器垂直整个吊起,达到一定高度,然后用另一台 10 吨手拉葫芦拉住下部,使冷凝器逐步下落能够平放在五楼地板上,在冷凝器下落至距地面 300-400mm 时,由于衬在钢丝绳下面的木板碎裂,导致处于互成 180 度的两根钢丝绳出现滑动,冷凝

2、器的上管口砸在地板上,致使五楼塔周围的一根次梁被砸中断裂。经工程部现场鉴定修复需用约 0.8 万元。事故原因:1、浙安公司为赶工期,施工管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未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3021-2008)第8.2 条规定,导致衬垫不牢、钢丝绳不平衡出现滑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浙安公司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不高,有起重资质的人员较少,缺乏在复杂环境下进行吊装施工作业的相关经验;另外起重机具也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事故处理:1、对浙安公司处罚金 5000 元。2、责令浙安公司加强所属员工的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补充相关特种作业人员,补充完备各种

3、起重机具。事故教训:1、吊装作业属高风险作业,因此吊装作业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重物超过 10 吨的应当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2、各生产部门应当重新组织员工学习: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AQ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 (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08)等规范性文件,提高员工识别和防范现场作业风险的能力。3、施工作业所在部门以及施工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均应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对外包施工单位管理,提高对施工作业监督、监管的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