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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测量设备示值比对纪录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编号 准确度 使用地点比对标准名称 规格型号 编号 准确度 证书有效期比 对 数 据序号 设备显示数据( )标准显示数据+证书修正值( ) 比对误差 允许误差 比对结论12345678910比对人: 日期: 年 月 日测量设备示值比对办法MMS/YG23 CC-05为确保测量设备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降低由于测量数据失准给生产经营过程带来的风险,特制订本办法。一、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测量设备:1、 生产现场不宜拆卸的;2、 数量较多,用于一般测量的;3、 国家或地方目前暂无校准规范的;4、 其它可采用比对方法的。二、 比对条件1、 采用的比
2、对标准设备应经上一级计量机构检定或校准合格、并有有效的证书,其准确度不得低于被比对设备的准确度,且量程要适宜。2、 比对时,同一被测介质要相对稳定。三、 比对方法1、 启动设备预热,调整设备基准值(如:非接触式测温仪发射率)保持一致,进入待测状态。2、 待被测介质稳定后,同时测量。要求尽量在较短时间内读取示值。四、 比对结果计算1、 设备显示数据与标准显示数据之差即为比对误差,为提高比对标准数据的准确性,应引入证书所给出的修正值。五、 比对结论比对误差若不超过设备允许误差的 2 倍即可使用。六 、比对周期可根据设备使用频繁程度自行确定,并填写记录。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编制:廉西成 审批:赤 荣201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