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意外险保险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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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航空意外险保险服务手册亲爱的工银白金卡客户:您好!欢迎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白金卡!只要成功启用工银白金卡,无须事先办理任何手续,便可免 费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您投保的高额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本服务手册将详细介绍您的保险利益、保险责任以及其它有关事项,请您详阅。一、投保方式无需事先办理任何手续,当您成功启用工银白金卡之时即视同您已接受本行的赠送,便可免费获得本行 为您送出的高额航空意外险。二、被保险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白金卡持卡人为被保险人,主、副卡持卡人均同等享受本服务。三、保险责任有效期限在持卡人(即被保险人)乘坐商业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指民航客机,下同)期间,自

2、被保险人从始发地进 入所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地离开所乘商业公共交通工具时止。四、保险金额主、副卡均为意外身故/残疾人民 币400万元/卡;意外伤害医疗人民币40万元/卡。五、保险费用本项保险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为持卡人提供的一项服务,保费 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支付给保险公司,您无需另行付费。六、保险期限本项保险自成功启用工银白金卡次日的零时起至次年对应日前一日的二十四时止,有效期为一年。七、保险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八、保险内容(一)保险责任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

3、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2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见附件)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 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 发 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的,保险公司给付各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

4、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仅给付一 项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程度不同时,给付 较严重程度的残疾 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该次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意外残疾保险金的,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 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有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 给付比例表 ”所列残疾的,视为已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以上两项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 额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5、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的,保 险公司就其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因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事故而造成合理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 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付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工作单位、本保 险公司在

6、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保险公司在意外 伤害医疗保险金额的限额内仅承担剩余的且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相符的合理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如在境外就医的,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按国内当地相同治疗的平均水平确定。(二)责任免除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残疾、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5.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

7、用、注射药物;7.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8.恐怖袭击。9.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10.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11.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三)保险事故通知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 险公司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公司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金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8、和资料给保险公司: (1)保险金给付申 请书; (2)保险单原件;(3)保险金申请 人的身份证明;(4)交通事故证 明;(5)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 险人户籍注销证明、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6)公安部门或民政部 门出具的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7)保险金申请 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8)若保险金申 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2.被保险人意外残疾的,保险金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证明

9、文件和资料: (1)保险金给付申 请书; (2)保险单原件;(3)被保险人身份 证明; (4)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出具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5)交通事故证 明;(6)二级以上(含二 级)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 (7)若保险金申 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8)保险金申请 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3.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由保险金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1)保险金 给付通知书;(2)保险单 ;(3)被保险 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4

10、)二级以上(含二 级)医院或者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病历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5)保险金申请 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4.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资料。九、赔付方式在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在保险法规定的理赔时效内将保险金转入受益人账户。十、名词解释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 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 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身故。受益人:指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被保险人的遗嘱中另有指定的除外),如被保险人对

11、上述指定有异议,可直接到保险 公司办理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手续,工商银行不受理变更受益人的委托事宜;意外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是指雷击、飓风、台 风、龙卷风、 风暴、暴雨、洪水、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 、地面突然下沉下陷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但不包括地震、海啸。商业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指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以客运为目的的民航班机。十一、服务电话保险公司向客户提供全国报案咨询电话:010-95519十二、附加说明有关保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

12、会报备的中国人寿财险团体高端银行卡客户、会员卡客 户专属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附加险条款为准。附件: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等级 项目 残 疾 程 度 给付比例第一级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 1)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2)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3)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 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100%第二级九十两上肢、或两下肢、

13、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5)十手指缺失的(注 6)75%第三级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7)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8)十足趾缺失的(注 9)50%第 十六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30%四级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一二二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一下肢永久缩短 5 公分以上的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10

14、)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第五级二三二四二五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两手拇指缺失的一足五趾缺失的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的(注 11)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注 12)20%第六级三十三一三二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15%第七级三三三四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10%注:(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

15、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 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5)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6)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

16、拇指则为指节间关节)以上完全切断。(7)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 90 分贝,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 赫兹。(8)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9)足趾缺失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10)语言机能的丧失系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机能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五官科(耳、鼻、喉)医 师出具医 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11)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系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12)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系指鼻软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损及两侧鼻孔闭塞,鼻呼吸困难,不能矫治或两侧嗅觉丧失。上述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 180 日后,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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