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协会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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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东省律师协会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根据 有关文件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现 对广东省律师协会办公楼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广东省律师协会办公楼装修工程二、招标单位: 广东省律师协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联系人: 童小姐 联系电话:020-87371500三、建设地点:珠江新城 CBD 华夏路与华强路交汇处四、项目概况:建筑面积 1123.66 平方米(套内面积 761.05 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一)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二)招标内容、规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

2、工图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室内装饰、机电安装、弱电、通风空调、消防及区内配套工程。(三)预计发包价:300 万元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 年 7 月 10 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 年 7 月 10 日报名时间: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6: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2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广州市东兴南路 39 号二楼代理部)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

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 。4、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其中一点的资质:(1)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一级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一级资质,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6、投标

4、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7、投标人自 2007 年 6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 4 点(1)或(2)所述资质方能承接单独发包的以专业装修工程为主项的施工业绩)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注:1、中标

5、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3心) 、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业主委托招标代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及择优,按资审文件选取前 3 名投标申请人向业主推荐为正式投标人。

6、2、业主在 3 家正式投标人中,选择一家单位为中标单位,并由该中标单位根据业主的要求设计两套方案由业主选定。名正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方案设计,由业主在 3 家正式投标人中,选取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第九、6 点的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一式两份

7、, 一份正本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20 天,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4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 ,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网站。十七、咨询电话:02087371500童小姐。广州市城市建设工

8、程监理公司2009 年 7 月 日555附件一:广东省律师协会办公楼装修工程广东省律师协会办公楼装修工程资格审查文件招 标 人:广东省律师协会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日 期: 2009 年 666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1.申请人须知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号) 、国家计委第 4 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 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 、 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 (穗建法200516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

9、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 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在原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投标申请人答复拒绝延长的,视为撤回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1.4.1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1.4.2 投

10、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份数见招标公告。1.4.3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1.5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1.5.1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1.5.2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

11、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777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1.5.3 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5.4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时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1.5.5投标申

12、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 ) 。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1.5.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1.5.7 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1.5.8 招标

13、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1.6 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1.6.1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1.6.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网站上公示。1.6.3 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8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2.1

14、总则2.1.1 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2.1.2 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1.3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2.1.4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

15、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1.6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2.1.7 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1.8 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

16、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2.1.9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9992.1.10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2.2 评审工作机构2.2.1 由招标人和招标人聘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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