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炳寅老师关于结构设计相关问题的网上问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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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 关于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底部加强层高度问题高规第 10.2.4 条,底部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其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框支层加上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及墙肢总高度的 1/8二者的较大值。混规第 11.1.5条,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框支层加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和落地剪力墙总高度的 1/8中的较大值,但不大于 15m;其他结构的剪力墙,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总高度的 1/8和底部两层高度中的较大值,但不大于 15m。抗规第 6.1.10条,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框支层加框支层以上二层的高度及落地抗震墙总高度的

2、1/8二者的较大值,且不大于 15m;其他结构的抗震墙,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总高度的 1/8和底部二层二者的较大值,且不大于 15m。请问当结构底部框支 3层,每层高 4.5m,框支以上每层 3.9m,共 16层(楼高=34.5+133.9=64.2m)。底部加强部位应为多高,应执行哪条规范?答:三本规范对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高度问题的规定有不一致的地方,其中有些规定是明显不合理的,如限制总高 15m的要求。关于这些问题在我的建筑结构设计新规范应用图解手册第 142143 页有详细分析,请参阅。上例中共 16层表述含糊,回答问题时按总层数为 16层考虑。底部加强部位高度按高规确

3、定,取 34.5+23.9=21.3m和64.2/8=8.03m的大值,为 21.3m。问:关于平面不规则的定义最近有一个问题,在看法上有较大争议,抗震规范及高层规范都定义了平面不规则的判断标准,但是有一点没明确规定:当结构形成多塔楼形式时,如果塔楼部分也就是主体高层部分规则,而连接主楼的裙房部分有较大凹入,超过 50%,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判断整个结构为特别不规则体系?答:多塔楼结构属于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应该是一个平面不规则的复杂结构问题,但不能就此判定为“特别不规则”体系,因为其他条件不明确。问:地下结构可不可以留后浇带?可以的话采取什么措施?不可以的话为什么?答:可以,按规范要求采取相应的

4、加强措施(如:后浇带采用无收缩或微膨胀混凝土、加强后浇带配筋、加强建筑外防水、考虑施工期间的水压力影响、考虑基础的不均匀沉降影响等)即可。相关防水要求可参见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问: 结构平面凹进的一侧尺寸,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 30%,为凹凸不规则,如果超过 30%很多。比如 50%以上,则为特别不规则结构,这一点应该能够确定。本条是否只对主楼有效,如果形成多塔结构,裙房部分凹近很大,是否也应按此条控制? 答:在多塔楼结构中塔楼和大底盘是一个整体,裙房的不规则就是整个多塔楼结构的不规则,应该按此条控制,对联系特别弱的裙房应采取相应的结构措施。问:最近有一个问题,

5、在看法上有较大争议,抗震规范及高层规范都定义了平面不规则的判断标准,但是有一点没明确规定:当结构形成多塔楼形式时,如果塔楼部分也就是主体高层部分规则,而连接主楼的裙房部分有较大凹入,超过 50%,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判断整个结构为特别不规则体系?答:可将整个结构判定为不规则体系,因为裙房范围内也是整个结构的一部分,且对塔楼产生不利影响。但规范没有规定凹入超过 50%就是特别不规则,因此不能就此判定为特别不规则。问:我个人觉得还不如分缝变成单塔结构好处理。答:能分缝处理当然是最彻底的解决办法。问:我们院的内部对这个问题也看法不一,甲方当然是不想设缝。还有,如果想把多塔处理成单塔,除了设缝之外,可不

6、可以采用主楼和群房之间的连接处理成铰接,这种方法,是否合适?答:不合适,铰接未解决裙房不规则引起的问题。问:有人觉得应属于特别不规则类型,除了应用弹性楼板模型计算外,特别要保证 Tt/T10.85 。根据震害调查,铰接支座处震害严重,所以不宜采用答:正如前所述,判定特别不规则理由不充分,采取计算措施只是其中一部分,更重要的是要采取综合构造措施,对相关部位给予适当的加强和连接。铰接处理在此处不是好办法,但铰接方法在某些特殊的地震区建筑中还是可用的。多塔楼结构属于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应该是一个平面不规则的复杂结构问题,但不能就此判定为“特别不规则”体系,因为其他条件不明确。问:结构平面凹进的一侧尺寸

7、,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 30%,为凹凸不规则,如果超过 30%很多。比如 50%以上,则为特别不规则结构,这一点应该能够确定吗?答:无法肯定就是特别不规则,因为没有依据。问:本条是否只对主楼有效,如果形成多塔结构,裙房部分凹进很大,是否也应按此条控制?答:在多塔楼结构中塔楼和大底盘是一个整体,裙房的不规则是整个多塔楼结构不规则的一部分,是密不可分的,应该按此条对塔楼和裙房控制,对联系特别弱的裙房应采取相应的结构措施。问:抗规的要求适用于高层建筑,若是多层建筑,那么如果凹入很大,也不必判定为特别不规则。若为多塔楼高层建筑结构,就应判定其为不规则的复杂高层结构吗?答:是这样。问: 规范有没有要

8、求“周期比”一定要在刚性楼板的假定下计算?答:周期比不同于位移比,没有一定采用刚性假定的要求。问:“在采用弹性楼板假定和总刚分析方法进行结构整体计算时,应补充计算结构在刚性楼板假定下的位移比、周期比(扭转为主的自振第一周期与平动为主的自振第一周期之比)和楼层侧向刚度比”对吗?问:20层酒店,一层地下室,框筒结构(图附后),地上高度 78.9 米,层高:地下室、一至四层裙房均为 5.1米,五至十九层均为 3.3米,二十层为 4.8米,二十一层为 4.2米。采用梁筏基础,地下 6.0米见卵石层,其承载力特征值为300kPa,地下水埋深约 10.0米。现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您指正:1.基础采用梁筏还是平

9、板式筏基较好,若梁筏则当区隔较大时是否增设次梁,板厚如何取?若平板式筏基跨度较大时是否适宜?2.本工程剪力墙加强区高度 10.180(二层)还是 23.680(五层)。3.地下室核心筒外墙厚度取 320mm是否满足?高规9.2.23 条“1/16层高”中“层高”应如何理解?答:1梁板式筏基和平板式筏基各有其优点又有各自的不足,如:平板式筏基具有受力合理均匀、施工简单等优点,同时又相对费用较高等不足,而梁板式筏基,具有节省材料用量等优点,但同时又具有受力不均匀、施工复杂等不足,应结合具体工程的需要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当地下室有特殊的排水要求而需要设置架空地垅时,可利用梁板式筏基的梁格设置集水坑

10、等,其他情况下一般可采用平板式筏基。2你的前提没交代清楚,20 层楼又有 21层,在弄清建筑高度究竟是多少后,按规范要求自己计算就可以了,这个问题并不复杂。3墙厚不足时可按规范附录要求验算墙的稳定。问:框架-剪力墙结构的暗梁和端柱的抗震等级与剪力墙的相同吗?有可能比框架高吗?答:对。问在地基稳定性验算中采用的荷载组合是承载力极限状态下的基本组合,但分项系数为 1.0,说白了不就是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标准组合了吗?(地基规范 3.0.4-3)答:理解正确,这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老地基规范采用容许应力法设计,现在要改多系数的概率设计方法,这里就有一个衔接过程,是一种把过去的容许应力方法表述为现在多

11、系数的概率设计方法的很勉强的做法。问:本次考题有一道验算软弱下卧层计算深度,依据规范 5.3.6条,计算时间不允许,按照简化公式 5.3.7,公式一套就可以出来,答案出现一个问题,题中告诉持力层厚度为 40米,答案有 33米,37 米,还有 41米,公式计算结果为 33.28米,依据实践经验取 37米。不知是否正确?还有几道题,验算受力时偏于安全取大值,验算承载力时取小值,与题目给定答案略有出入,依据您“从学生到工程师的转变”原则,实际工作中我取这三种答案中任一种,都可以理解,考试如何保证其答案的惟一性。答:从应付考试的角度说,答案一定是惟一性,不可能出现好几个答案都对的情况。“从学生到工程师的转变”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对实际工程中的简化设计做法,工程师考虑的是实际工程问题,如实际工作中设计一根梁,要考虑截面问题,配筋问题等,而已知弯矩时求配筋的学生作业,只需按相关公式解答就可以,这里有很大的差别。差别就在于你上次提到的设计时要有很多考虑,不是算完就可以的。千万不要以为做一个工程师就是在那里框算,只要大就行,那不是一个好工程师,成天死扣无用的数据也不是好工程师,好的工程师是在理解原理的基础上进行恰当的简化。注册工程师考试是入门考试,不是考你简化的能力,而是考你理解和运用规范的能力。现阶段你得适应这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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