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电影节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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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参加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 ”竞赛、展映、交易活 动。第二条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宣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的新媒体短片竞赛类型的活动。由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竞赛活动、主题论坛、博览会展、版权交易 4 大板块组成。新媒体影视动漫节宗旨是奖励国内外优秀新媒体短片创作;发现和激励影视创作人才;培育和孵化优质新媒体影视创意项目;促进新媒体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第三条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于每年 5 月在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行。第二届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于

2、 2011 年 5 月 13 日-16 日举行,第二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于 2010 年 12月 7 日启动,作品征集时间:2010 年 12 月 7 日-2011 年 3 月 20日。2第四条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组委会负责挑选和邀请新媒体短片参加竞赛和展映。第二届“金 鹏奖” 设置主 竞赛单元、超短片 单元等 17 个奖项,符合下列标准的短片可参加“金鹏奖” 竞赛,获奖作品可获得奖金奖励,以示组委会对新媒体短片创作的鼓励。以下所列奖金均为税前金额。1. 奖项设置及指引。类别 奖项内容 奖项指引 获奖数量 奖金(万元)最佳金鹏短片奖励本届金鹏奖最杰出的短片(可以是剧情短片可以是动画短

3、片也可以是纪实短片)。1 30最佳剧情短片 奖励叙事手法新颖独特,故事情节能够深刻触动人们心灵的优秀故事短片。 1 5最佳纪实短片奖励真实反映人类生活、自然环境演变、民俗文化风情、个人命运变迁等内容的优秀纪实短片。1 5最佳动画短片 奖励创作手法新颖独特,视觉效果生动有趣的优秀动画短片。 1 5最佳系列短片奖励 3 集或 3 集以上每集 30 分钟以内,在互联网和手机上传播的优秀剧情短片或优秀动画短片。1 5最佳导演奖励准确把握短片主题意念,场面调度娴熟,在声画、造型和艺术表现手法等方面具有高超造诣的剧情短片或动画短片或纪实短片导演。1 3最佳编剧奖励具有较强逻辑推理能力,原创故事,情节起承转

4、合引人入胜的剧情短片或动画短片编剧。1 3主竞赛单元最佳摄影 奖励能够把短片主题内容用摄影技术完美表现的剧情短片或纪实短片摄影。 1 33最佳动画形象奖励动画短片中具有独特的审美性和持久亲和力,具有市场开发潜力的动画形象设计。1 3最佳乐活奖 奖励最具幽默感、最具逗乐元素,让人开心捧腹大笑的短片。 1 1最佳感动奖 奖励展现动人情感,表现人文关怀,对心灵产生震撼的短片。 1 1最聚人气奖 奖励最吸引眼球,点击率最高的短片。 1 1最及时抓拍奖 奖励及时抓拍到的突发事件或新闻事件现场的珍贵影像。 1 1最佳达人奖 奖励善于用镜头捕捉民间新、奇、特的人或事的拍客。 1 1超短片单元 最佳片段记录奖

5、 奖励深入观察生活,用镜头记录生活中有趣点滴的短片。 1 1评委会特别奖 由本届评委会评委认为应予以鼓励的在某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短片。 1 3提名奖除最佳金鹏短片奖和评委会特别奖之外,主竞赛单元、超短片单元奖项按照 1:6 的比例设置提名奖(即该奖项评审入围短片),共 84 个,该奖项颁发证书不发奖金。84 02.参赛作品类型:剧情短片、动画短片、纪实短片。3.参赛作品时长要求:主竞赛单元参赛剧情短片、动画短片、纪实短片时长要求在 30 分钟以内,超短片单元参赛作品要求在 8 分钟以内。4.参赛作品创作时间要求: 2005 年后创作,未参加过首届金鹏奖评选的作品。第五条第二届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

6、动漫节组委会将邀请境内外知名专家和学者、影视行业名人、新媒体行业领军人士组成“金鹏奖” 国 际评选 委员会,下设评委会主席、 金鹏奖终评委员会、金鹏奖分项评选委员会、金鹏奖海选推荐高校协作基地、金鹏奖评选办公室参赛资格审核组。4海选和分项评选采用打分制分类评选,即,剧情、动画、纪实分组评选, 评分实行百分制,以综合平均分计名次。终评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即,各位评委投票选出各奖项获奖作品,得票最多的作品即为获奖作品。第六条第二届“金 鹏奖” 主竞赛单 元和超短片单 元分开单独评选,评选和相关活动时间安排如下:主竞赛单元评选时间作品海选时间:2011 年 2 月 1 日-4 月 1 日作品

7、分项评选时间:2011 年 4 月 7 日4 月 10 日作品终评时间:2011 年 5 月 9 日5 月 11 日超短片单元评选时间作品初评、展映时间:2011 年 3 月 20 日2011 年 4 月 10日作品终评入围推荐时间:2011 年 4 月 20 日2011 年 4 月25 日作品终评时间:2011 年 4 月 30 日2011 年 5 月 10 日颁奖典礼时间颁奖典礼时间:2011 年 5 月 12 日晚颁奖典礼地点:中国深圳 展映交易时间5展映交易时间:2011 年 5 月 13 日5 月 16 日,第七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展映交易地点:深圳会展中心 3

8、号展馆第七条“金 鹏奖 ”最 终获奖名 单以中国国际新媒体影 视动漫节金鹏奖国际评选委员会公布为准。指定发布平台为“金鹏奖” 颁奖盛典。第八条 “金鹏奖 ”参赛办 法。1.参赛者可登录 http:/ 金鹏奖官方网站报名,同时下载奖项申报表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后签署姓名,将奖项申报表连同参赛短片邮寄至金鹏奖作品征集组;2.参赛者必须向组委会递交完成作品,存储介质可以为miniDV 磁带、DVcam 磁带、DVD 数据光盘(720576/625 线/PAL 制式,MPEGII 、AVI、MOV 格式),介质上须标明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时长、参赛类别;3.参评作品征集截止时间 2011 年 3 月

9、 20 日 24 时之前,将参赛申报表和作品 miniDV 磁带或者 DVcam 磁带或者 DVD数据光盘寄至活动组委会,以当地投寄邮戳为准。 64.参评超短片竞赛单元的参赛者请于 2011 年 3 月 20 日 24时前将参评作品上传至第二届金鹏奖合作网站,网络点击率将成为超短片单元各奖项的评选依据; 5.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 MiniDV 磁带或者 DVcam 磁带或者 DVD 数据光盘,按照以下顺序录制或刻录: 包含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时长、作者、申报奖项内容的字幕(30 秒)+ 黑场(5 秒)+ 参评短片。 6.参赛者需要提交的材料 必须提供项: 奖项申报表; 含有导演及剧组人员近期生

10、活照(JPG 格式 1024*768 以上)1 张(可提供多张,将随机抽取展示)、作品中英文版本简介的 DVD 数据光盘; 参评作品;建议提供项: 剧情短片、动画短片剧本,分镜头稿本(参加项目投融资的短片必须提供);电子档宣传海报(JPG 格式 1024*768)1 张,多张将随机抽取展示; 创作团队宣传片。第九条7网上及证书上有关“金鹏奖” 参评作品的信息均以参 赛者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资料为准,作品一经刊出,相关信息不予更改。 第十条作品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冠城北园 3 号楼 3 单元 1A 中国动漫资源网邮政编码:100088咨询电话:010-66503588,010-62356255

11、邮箱:网站:第十一条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参展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 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展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同时保证提交作品中所采用的音乐及剧本创意等已获得作品版权,或取得该作品版权人授权使用,参展参赛作品之个人或组织须负起该等作品之一切版权责任,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展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因参赛短片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8第十二条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参展参赛者应拥有参赛作品完全著作权,除非参赛者在填写申报表时有特别申明,组委会与合

12、作组织有权无偿在电视频道、网站、手机视频、影院等媒体及公众场所展示、展播,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若不同意参加展映或对展映有特别要求,请在奖项申报表中注明,否则组委会视为同意参加新媒体影视动漫节各类展映活动。组委会将以申报表中的填写情况作为获得版权的法律依据。由于申报表填写结果所产生的所有版权法律纠纷由参展参赛者自行负责解决。第十三条凡进入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金鹏奖评选环节的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第十四条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及资料的邮寄费用,不承担参评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所有送选作品

13、Mini DV 磁带或者 DVcam 磁带或者 DVD 数据光盘及资料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9第十五条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组委会有权修改本章程、规则、条例或与本章程相关的其他规定。第十六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组委会所有。第十七条 特别服务若参赛者有版权交易和项目融资需求,组委会可以提供以下服务: 1.优秀参赛作品可以参加 2011 年 5 月 13 日-16 日在深圳举行的第 7 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新媒体短片展映和版权交易活动。 入选参展作品,请参赛者提供作品的高视听质量版本,于2011 年 5 月 13 日5 月 16 日在文博会 3 号馆

14、展映,进行版权交易洽谈活动。组委会建议使用 DV 格式。如需使用 35mm胶片、16mm 胶片、模 拟或数字 BETA、HDTV 等,请自行负责该材料的出入境运输,组委会概不负责,若不同意在第七届文博会展映及交易请在报名表格中注明。102.作为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执行机构之一的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可以代理版权交易、版权经纪和版权认证业务,推荐有需求的优秀参赛作品在文化产权交易所交易。 3.主办方将设立“中国国 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创作基金” ,获奖作品有优先获得基金扶持的机会,以扶持优秀短片创作者继续提炼完善获奖作品或创作新的作品,具体详情请查询金鹏奖官网及其他合作网站。 4.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组委会成员单位可与有志于新媒体短片事业发展的个人和团队签约,积极扶持优秀导演、优秀团队,为有志青年创造拍摄制作新媒体短片精品的机会。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组委会中国动漫资源网2011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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