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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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建设部文件建设2000207 号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2000 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建总公司:为提高建筑设计行业的管理水平,指导建筑设计单位完善内部管理机制,适应建筑设计单位改企建制的需要,结合建筑设计行业实际,我部组织对原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1993 年修编版)进行了修编。现将修编的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2000 版)印发你们,供各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参考。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2000 版)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出版发行。附件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2000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 年 9

2、 月 19 日前言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是建筑设计单位的生产劳动管理标准和设计劳动量的行业标准。编制本定额是建筑设计行业的一项基础建设。自一九八五年以来,本 2000 年版定额是第三次修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民用建筑及其设计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民用建筑的功能和技术复杂程度大大增加,对建筑的技术要求有了新的提高;技术进步的推广和计算机辅助设计普及应用,推动促进了设计质量和工效提高;设计市场发展使设计方案工作地位更加突出等等。因此,编制新的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成为行业和建筑设计单位的急迫需要。建筑设计劳动的特点,是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复杂的创造性劳动。它是

3、知识、技术、文化艺术与物质生产之间联系的纽带。与时代和科技进步紧密相联,影响和决定着设计劳动定额的广度、水平和尺度。设计产品都是非标准产品,没有一项设计成果会是完全相同的。建筑设计劳动量因人、因地、因业主要求而异,同类工程因设计条件和功能变化使劳动量相差悬殊。因此,建筑设计劳动定额宜粗不宜细,应既具有劳动量化水准。又能体现设计劳动之间的相对合理性。本定额考虑适用性和实用性并重,采用指标型、综合型、集体型定额形式。尽力体现设计定额应具有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给设计单位在使用时留有余地。本定额适用于产值管理、产值工日管理和工日管理的单位施行设计劳动定量和分配。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目录总说明一、劳动管

4、理指标二、工程项目设计用工量(一)工程项目分类表(二)设计用工量(工日)表(三)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三、项目方案设计用工量及工作量比例四、项目设计工作量比例(一)基本工作量比例(-)工作量比例调整系数五、设计工序工作量比例附录一、综合工作量比例参考附录二、本定额用词说明附加说明:本定额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编制人名单总说明一、本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一九九四年颁发的九三版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的基础上,适应技术进步和建设发展需要重新编制的。二、本定额编制工作的抽样调查资料特征为:样本年度 1997、1998 两年,取用样本单位 56 家,设计投产人数

5、10144 人,一其专业结构比例()为:建筑 34。4、结构 31。4、给排水 8。5、暖通 8。6、电气10。6、经济 6。5,取用工程项目样本数 878 项,CAD 出图率约为 93。三、本定额的劳动用工量(工日)。按投入产出原理。以设计工作的最终产成品为施工图张效和作业投入的用工量,统计综合,测算各类工程用工量和有关指标。本定额用工量基准水平:平均一张施工图成果的设计综合用工量为 4。8 工日(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服务综合用工)。四、本定额以民用建筑单项(单体建筑)工程为计量单位。多子项工程应分解使用本定额。五、本定额将方案设计单列成工作阶段。这是根据我国设计市场和建设规划评审

6、工作已形成的惯例。并应建筑设计单位普遍要求而采纳的。六、定额的设计阶段工作内容1、方案设计阶段:按业主和建管规划要求,进行初步方案、送审方案和实施方案工作;对招投标工程项目。进行初步方案、招投方案、中标实施方案工作,参加方案评审并进行修改调整全过程。实施方案应达到和满足进行初步设计的要求。2、初步设计阶段:按业主和建管规划要求,从研究基本资料、功能、环境和使用要求开始,直到参加初步设计审批及修改调整全过程。3、施工图设计阶段:从接到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或代替初步设计的方案设计起,直到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4、后期服务阶段:从设计交底起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包括施工配合、技术处理等。七、成果质量要

7、求及标准1、各阶段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设计规范、规定、规程和标准;2、设计文件深度必须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3、设计文件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4、设计文件必须完整齐全,满足施工要求。一、劳动管理指标1、年工作天:251 天;2、年作业天:19l 天;3、出勤率:95及以上;4、作业率:80及以上;5、CAD 出图率:95以上。二、工程项目设计用工量本定额将所有民用建筑设计项目划分为四类:特别复杂、较复杂、复杂、一般,简称特、1、2、3 四类。与其相应,分别编制有四类工程设计用工量表,供查用。工程项目设计用工量的确定。先按(一)工程项目分类表定位项目类别,再

8、查(二)项目设计用工量表计取。(一)工程项目分类表类别 主要特征特类1、以国际性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共建筑。2、有全国性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3、高大空间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4、30 层以上或高度 100 米以上的建筑(含 30 层和 100 米)。5、单体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 2 亿元以上的公共建筑。6、地下工程总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及附建式人防建筑。7、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类1、有地区性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 50 米至 100 米以下的公共建筑。3、单位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至 8 万平

9、方米,或投资 1 千万元至 2 亿元的公共建筑。4、20 层至 29 层住宅、公寓。5、地下:工程总建筑面积 l 万平方以上至 5 万平方米及附近建式人防建筑。6、抗震设防区建筑高度 loo 米以下的超限高层特殊公共建筑。二类1、12 层以上至 19 层住宅、公寓。2、建筑高度 24 米以上至 50 米以下的公共建筑。3、单体建筑面积 5 千平方米以上至 2 万平方米或投资 1 千元以上至 4 千万元的公共建。4、地下工程总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三类1、单体建筑面积 5 千平方米及以下或投资 1 千万元及以下的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的公共建筑。3、12 层以下住宅、公

10、寓、宿舍。4、一、二层单功能、小跨度建筑。5、与建筑配套的独立设备用房。(二)设计用工量(工日)表四类项目设计的工日表,均按工程项目设计建筑面积分档,以体现不同项目的规模差异;按单方造价分级,以体现不同项目的建设标准、功能和技术复杂性等的差异。本设计用工量表包含的工作范围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服务。特类工程设计用工量表单位:工日建筑面积(平方米)单方造价(千元m 2)10 万纵向级次(横向档次) 1(工日lOOm 2) 2 3 4 5 6 7 8 9 10(工日/100m 2)8 8 16 798 1388 2361 2632 2999 3829 4339 4626 4.07 78 14

11、.8 738 1284 2185 2436 2775 3543 4015 4281 3.76 67 13.6 679 1181 2009 2239 2551 3257 3691 3936 3.45 56 12.4 619 1077 1832 2043 2328 2971 3368 3591 3.14 45 11.2 560 974 1656 1846 2104 2686 3044 3245 2.83 34 10 550 870 1480 1650 1860 2400 2720 2900 2.52 23 8.8 440 766 1304 1454 1656 2114 2396 2555 2.21

12、 6 万纵向级次(横向档次) 1(工日100m 2) 2 3 4 5 6 7 8 9 10(工日lOOm 2)8 6 11.3 562 833 1145 1388 1708 1999 2291 2582 3.97 56 10.5 523 775 1065 1291 1588 1859 2131 2402 3.66 45 9.7 484 717 985 1194 1469 1720 1970 2221 3.35 34 8.9 444 658 905 1097 1349 1580 1810 204l 3.14 23 8.1 405 600 825 1000 1230 1440 1650 1860

13、2.83 1.52 7.5 376 556 765 927 1140 1335 1530 1725 2.62 11.5 6.9 346 513 705 854 105l 1230 1410 1589 2.41 5 万纵向级次(横向档次) 1(工日lOOm 2) 2 3 4 5 6 7 8 9 10 10(工日lOOm2)8 5 11.3 338 494 852 1027 1247 1407 1506 1643 1673 3.27 45 10.5 307 449 774 933 1133 1278 1368 1493 1520 2.96 34 9.2 276 404 696 839 1019 1

14、150 1231 1343 1367 2.65 2.53 8.5 253 370 638 769 934 1054 1128 1230 1253 2.44 22.5 7.9 237 348 599 722 877 989 1059 1155 1176 2.23 1.52 7.4 222 325 560 675 820 925 990 1080 1100 2.12 11.5 6.8 204 299 515 620 754 850 910 993 1010 1.91 4 13 129 184 371 465 601 6987 34 12 117 167 336 421 544 631 7016 2

15、.53 11 105 149 301 377 486 565 6285 22.5 10 96 137 277 347 448 521 5784 1.52 9 8 岛 126 254 318 410 476 5293 1-1.5 8 80 114 230 288 372 432 4802 O51 7.2 72 102 206 259 334 388 4311 lOOm O.1O.2 O.1 O.1 6 高大空间建筑 0.10.2 0.10.2 0.05 0.057 居住建筑中有热水系统 8 只有采暖.无通风排烟和集中空调 -O.2 9 弱电系统两个以上第三个起每个 0.1lO 接建 O.05 0

16、.1 1l 加层 0.1 0.2 0.05 0.05 0.05l2 室外总体工程 -0.5-O.7 1.5(包括管线综合)说明:1、上表系数与基本工比发生调整关系以百分比计入。如上表系数 O.1 即工比增加 10,-O.5 即工比减少50。2、设备专业只发生局部工作量时.应考虑局部的比重,该专业基本工比乘以小于 1 的系数。3、水、暖、电设备用房(水泵房、空调机房、变配电房、锅炉房等),水、暖、电主专业调整系数增加1.O。4、各设计专业按本表增减系数后.实际工比按总体消解后确定(经济专业不参加消解)。5、对本表未包括的异常专业技术内容,可参照调整。五、设计工序工作量比例专业工序建筑 结构 给排水 暖通 电气 经济设计 82 73 82 82 82 80校对 8 14 8 8 8 12审核 8 10 8 8 8 8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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