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申报材料与办理条件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1195046 上传时间:2018-02-0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申报材料与办理条件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申报材料与办理条件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申报材料与办理条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申报材料与办理条件(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申报材料与办理条件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2-5 22:40:36 阅读:195 次 一、申报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姓名及住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同时附上举办者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如是公民个人申办的,附上街道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由社会会计事务所提供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书或银行资信证明。 3、办学场地证明。办学场地是自己所有的,提交房产证明复印件;是租赁的,则须提供租期在 3 年以上的租赁协议。办学场地应有教育教学用房安全鉴定

2、书、消防部门安全证明材料。 4、学校决策机构名单(决策机构可以是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如学校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决策机构会议纪要,纪要内容包括:成立学校的可行性、学校名称、办学场所、办学规模、办学形式、资金来源、学校法定代表人、学校校长人选等重大事项,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在纪要上签名。5、学校章程。章程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办学资金来源、数额、性质等;学校决策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校管委)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权利和义务等;学校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责任;学校校长的权利和职责;学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

3、回报;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学校有关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等处理;章程修改程序。(举办者可以从民政局网站上下载学校章程样本)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交材料:如有捐赠资产的,须提交捐赠协议(协议上要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文件)。又如联合出资举办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协议书要载明出资者单位及姓名、各自出资数额、所享受的权利和所承担义务等内容)。又如办有食堂的民办学校,须提交卫生防疫部门的食堂卫生许可证明。 二、办理条件(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者应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除政府机关以外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具有本市户籍的

4、公民个人。2、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教育促进法第 9 条) 3、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法人注册资本金在 60 万元以上。(宁波市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规定第 4 条第 1 款) (二)办学条件1、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第 11 条第 2款) 2、全日制民办学校:须有自己的教育教学场地和校舍,开办注册资本金为首期建校资金的 1/3,其标准按浙江省民办中小学设置的暂行规定执行。 3、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其注册资本金(含财产)在 30 万元以上;教学场地 300 平方米以上;有专职管理人员 3 人以上,校长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5 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男 70 岁以下,女 65 岁以下;有相应的教学设施和设备, 开办计算机专业的,应有最大众化以上的计算机 20台以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