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市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自评说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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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川县紫市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自评分说明二一一年九月1评 分 一 览 表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自评分 他评分1 24 242 30 303 24 244 18 185 24 24政府责任(150 分)6 30 30合计 150 1507 30 308 32 329 40 37支持教育(130 分)10 28 24合计 130 12311 25 2012 30 3013 25 2314 32 3215 24 2016 12 917 12 1218 18 1819 15 1520 9 921 6 6发展水平(220 分)22 12 12合计 220 206总计 500 4792奖励加分 0.5

2、累计得分 479.5占总分值 % 95.9%龙川县紫市镇创建教育强镇自评说明一 级指 标二 级指 标 评 估 标 准政府责任 1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认真抓教育,积极贯彻执行教育法 、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每年主持召开两次以上专门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措施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落实“两全” ,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镇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教育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每年为教育办几件实事;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评分方法 符合标准 2224 分,每个要素 6 分。分值 24 自评分 24

3、 他评分自评说明我镇党委、政府组织领导班子每年学习教育政策法规,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教育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各校教育问题,不断完善各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落实“两全” ;相关领导能经常深入村(居)委听取教育工作汇报,定期到各学校了解教育情况,并将热点难点问题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及时有效解决学校的实际困难;确定领导班子、村干部及相关部门领导的任期目标,并将教育工作纳入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之一。自评分 24 分。编 号 题 目一1 1、教育法律法规一1- 2、国家、省教育发展规划一1 1、市、县教育发展规划一11、镇政府工作报告;2、紫市镇“十一五”及 201

4、0 年工作总结和“十二五”及 2011 年工作计划;3、镇关于贯彻执行教育法 、 教师法 、 义务教育法 、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规的工作意见;一1 1、近三年镇研究教育问题的会议资料及记录;2、镇巩固、提高“两基” ,落实“两全”的文件佐证材料目录一11、紫市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2、紫市镇班子成员挂钩学校安排表3、镇政府为教育办实事记录3一 级指 标二 级指 标 评 估 标 准一11、镇、村(居)委会主要领导任期内发展教育目标;2、紫市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述职报告;3、紫市镇党政主要领导述职报告;资料负责人 邹君尹 洪涵梓4龙川县紫市镇创建教育强镇自评说明一 级指 标二 级指 标 评 估

5、标 准政府责任 2依法履行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由于经济、生活、行动等带来的入学困难;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努力解决流动儿童、少年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对实施义务教育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评分方法 符合标准 2730 分,每个要素各 6 分分值 30 自评分 30 他评分自评说明我镇党委、政府带动并督促各职能部门、各村(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保障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镇政府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并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和热心人士

6、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帮助解决适龄儿童由于经济、生活等带来的入学困难;镇委、镇政府制订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对社会青年和学生进行协助教育,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镇党委、政府重视外来工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每年镇都会表彰、奖励在实施义务教育中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自评分 30 分。编 号 题 目一21、县、镇关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文件2、镇各村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乡规民约3、镇近三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入学通知4、镇近三年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材料一2-1、县、镇关于解决困难学生入学问题的相关文件

7、2、近三年困难家庭学生书杂费发放记录(部份)3、镇中小学近三年困难家庭生活补助发放记录一2 1、关于做好“防流” 、 “控辍”工作的规定;2、紫市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职责;一2 1、关于外来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规定及入学通知书样本;佐证材料目录一2 1、近三年市、县表彰尊师重教单位及个人资料资料负责人 邹君尹 洪涵梓5龙川县紫市镇创建教育强镇自评说明一 级指 标二 级指 标 评 估 标 准政府责任 3全镇创设了良好的教育文化环境;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全镇学校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努力建设好德育、劳动、社会实践基地和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重视成

8、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和各类社会教育。评分方法 符合标准 2224 分,每个要素 6 分。分值 24 自评分 24 他评分自评说明我镇高度重视文化、艺术、体育设施的建设,为全镇创设了良好的教育文化环境;镇党委、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依法整治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全镇学校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镇党委、政府带动各职能部门、各村(居)委员会及广大群众关心、支持教育,建有德育、劳动、社会实践和文化体育活动基地,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我镇成立了 1 所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每年都结合实际不定期举行各类培训,有效提高劳动力素质,实现就业转移,同时不断加强村干部队伍建

9、设。自评分 24 分。编 号 题 目一31、镇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概况、图片2、近三年社区文艺、体育活动资料3、镇各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图片一3-1、县、镇关于维护学校及周边秩序、保护校园及师生安全的若干规定;2、各校签订的安全责任书3、紫市镇派出所干警治安巡逻安排表;4、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制度;5、中小学校(园)安全应急预案;6、中小学校(园)卫生安全应急处理预案;7、镇中小学校(园)近三年安全工作总结;8、镇中小学校(园)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证明材料一31、全镇德育、劳动、社会实践基地一览表3、各校教育基地协议书4、各校近三年教育基地活动统计表、活动记录及照片佐证材料目录一31、镇成人文化

10、技术学校简介2、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上等级批复文件3、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职工一览表4、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设备设施情况表5、近三年各类培训班资料(办班通知、培训计划、总结、教案等)6、近三年各类培训统计表资料负责人 邹君尹 洪涵梓6龙川县紫市镇创建教育强镇自评说明一 级指 标二 级指 标 评 估 标 准政府责任 4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按照地方政府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所需经费;按照地方政府的规定,保障教师工资、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地方政府规定,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评分方法 符合标准 1618 分,每个要素 6 分分值 18 自评分 18 他评分自评说明我镇始终坚持把

11、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每年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并做到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所需经费,严格按照地方政府规定,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自评分 18 分。编 号 题 目一41、省、市、县有关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文件2、紫市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3、紫市镇近三年财政经常性收入与教育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一4-1、省、市、县有关教师工资统发、调整、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险的文件2、镇中小学教职工近三年工资统计表3、镇教师办理医保的证明材料4、教师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名册佐证材料目录一41、市(县)统发工资材料2、教师统发工资存折复印件3、教师住房公积金存折复印件;资料负责人 邹君尹 洪涵梓7龙川县紫市镇创建教育强

12、镇自评说明一 级指 标二 级指 标 评 估 标 准政府责任 5依法管理义务教育经费,制度健全,账目清楚;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确保上级转移支付的义务教育经费正常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没有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没有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使用的现象。评分方法 符合标准 2224 分,每个要素 6 分。分值 24 自评分 24 他评分自评说明我镇严格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教育财政性拨款分别为 1034.89 万元、1069.06 万元、1221.06 万元,增长率为 3.3%、14%。中小学生均教育事业费为 343

13、2 元、 3601 元、3782 元,中学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是 680 元、715 元、750 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是 495 元、523 元、550 元。各校能正常使用上级下拨各种转移支付的义务教育经费,并做到义务教育经费专款专用,没有乱收费、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及其它违反财政纪律的现象。自评分 24 分。编 号 题 目一51、教育经费管理相关材料;2、中、小学学校收费文件复印件;3、中小学学校(园)收费许可证复印件;一5- 1、紫市镇近三年中小学学校(园)收支预算计划表;2、紫市镇近三年中小学学校(园)收支决算表;一5 1、中小学近三年财政转移支付情况一览表佐证材料目录一5 1、有关没有侵

14、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相关证明;资料负责人 邹君尹 洪涵梓8龙川县紫市镇创建教育强镇自评说明一 级指 标二 级指 标 评 估 标 准政府责任 6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备;在镇行政编制内确定一至二名助理或干事协助镇长管理教育事务,全镇小学教学业务由镇中心小学管理,镇中学和中心小学由县(市、区)教育局直接管理;全镇无代课教师顶替编内教师的现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组织义务教育学校统考,不下达升学指标;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积极解决办学过程中的各种困难;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与综合素质提高。评分方法 符合标准 2730 分,每个要素 5 分分值 30 自评

15、分 30 他评分自评说明我镇按照上级规定,各校规范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健全、管理有序,各校(园)建有档案资料室,有专人负责管理;镇按照上级规定编制及工作事务设立了教育指导中心和教研组,按岗配齐人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落实任期目标责任制,积极开展教育教研活动;全镇无代课教师顶替编内教师的现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没有给中小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组织义务教育小学统考,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重视并认真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与综合素质提高。自评分 30 分。编 号 题 目一61、国务院办公厅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2、镇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3、镇各中小学教育管理档案资料情况介绍,各中小学档案资料目录一6-1、紫市镇近三年镇分管教育领导人员名单一览表;2、市(县)关于理顺中小学管理体制的文件3、镇中心校管理人员配备及分工情况表一61、紫市镇中小学校(园)教师情况一览表;2、紫市镇中小学校(园)教师在编教师名册3、全镇无代课教师顶替编内教师相关材料;一61、镇实施新课改的方案2、中小学落实素质教育材料3、近三年中小学“减负”材料4、近三年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一61、市、县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的文件2、上级规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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