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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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让悲剧不再重演一起因争夺子女抚养权引发的血案在钦州引起了不少市民关注,为争儿子抚养权,丈夫举刀将妻子砍死,而自己也被判处死刑。原本幸福的一家三口现今却落得家破人亡,令人痛心,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从个案中发现问题,思考解决之道,让悲剧不再重演。案情回放:家住钦州市大番坡镇的刘某与死者裴某曾于 2001 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生活原本和睦幸福。因婚后生活琐事繁杂,屡有摩擦,感情逐渐变淡,双方走到了离婚边缘。XX 年初,刘某和裴某希望协议离婚,但在儿子抚养权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双方均要求抚养孩子,针锋相对,互不退让,矛盾愈演愈烈。XX 年 3 月 4 日中午,刘某因儿子的抚养权问题再次与妻子裴某发

2、生争执,不料争吵演变成了血案,刘某竟然用尖刀刺向裴某背部和喉咙,导致裴某当场死亡。案发后,刘某因故意杀人罪,被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近年来,法院收到的离婚案件数在呈上升趋势,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存在着越来越大的争议。那么,在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存在分歧时候,我们应该怎样处理?第一、明确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仍然存续。父母与婚生子女的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灭。俗话说:血浓于水,子女身上流淌着父母的血液,血缘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改变的,离婚以后,无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子女仍是父母亲的心头肉、掌中宝,父母对子女仍然有抚养义务,

3、而子女成年后对父母仍有赡养义务。我国婚姻法第 36 条第 1 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原则,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影响,离婚只能解除父母间的夫妻关系,不能解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因此要走出“离婚后抚养权归谁,孩子就归谁”的误区,正确认识离婚后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第二、坚持保护孩子原则,远离暴力。在处理离婚问题时,人们往往过分强调男女双方之间的权益,而忽视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其实孩子是离婚问题中最容易受伤害的一方,当父母双方的缘分走到尽头,孩子遇到家庭突变,将要面对一个支离破碎

4、的家庭,心里将承受着不小的压力,所以离婚男女要注意对孩子关心呵护。当双方在子女抚养权问题存在分歧情况下,要本着保护孩子的原则,争取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做到以下“四不”:不在孩子面前争吵;不向孩子灌输仇恨对方的思想;不利用孩子要挟对方;不能使用暴力。离婚纠纷中,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对孩子而言,父母都是他们的至亲至爱,都是他们依赖的乾坤。所以一定要善待孩子,保护孩子,把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第三、应从子女最大利益角度考虑。子女不是父母的附属品,他们是具有独立人格,以后也将有自己的人生,因此在离婚纠纷中,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该从子女最大利益角度考虑,而不应该是离婚双方自私的考虑,应综合各方条件,认

5、真考量怎样才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成长。如果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权不能达成协议,不应采取过激行为,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法院在处理离婚抚养权纠纷时也是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例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四、保障子女抚养费问题。 婚姻法第 37 条第 1 款规定:离婚后,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而言,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

6、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 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还要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主要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第五、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保障我国婚姻法第 38 条第 1 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可以看出,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利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被剥夺,这是基于亲属权而产生的,不能错误的认为子女归谁抚养就是归谁所有,作为孩子的父母,对孩子都是拥有同样的爱,对孩子都是充满期待,探望孩子拉近彼此距离,增进彼此感情,关心孩子成长。对孩子而言,父母亲的爱也是不可替代的,父母的探望犹如一道阳光给他们带来久违的温暖。为了孩子的成长,也为了保障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为了发泄对对方的私愤,而以不要对方的抚养费或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为由,不准对方与子女联系,拒绝对方探望子女,也不得因对方支付抚养费不到位而剥夺对方的探视权。第1 页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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