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中外比较分析(焦艳鹏 戚道孟)

上传人:aa****6 文档编号:31133421 上传时间:2018-02-05 格式:DOCX 页数:29 大小:46.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中外比较分析(焦艳鹏 戚道孟)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中外比较分析(焦艳鹏 戚道孟)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中外比较分析(焦艳鹏 戚道孟)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中外比较分析(焦艳鹏 戚道孟)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中外比较分析(焦艳鹏 戚道孟)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中外比较分析(焦艳鹏 戚道孟)》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中外比较分析(焦艳鹏 戚道孟)(2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中外比较分析(焦艳鹏戚道孟)摘要:物权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制度创新是我国进入新时期法律变革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物权法制定的过程中,自然资源的物权属性及制度安排构成其重要部分。但是,由于我国传统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的强大惯性,导致当前我国的自然资源法律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变革。物权法内部的逻辑性要求我们在物权立法中不能回避自然资源的物权属性等理论问题的探讨,对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重新设计所具有的重大理论意义就在于,它将使我国的物权法律制度得到充实和丰满,使物的有效利用在法理上得到巨大支撑。本文在分析了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以及世界上主要的自然资源大国的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基础上

2、,提出了新时期我国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关键词:自然资源物权法律资源权利资源利益中外比较包括土地、矿产资源、河流、渔业等在内的自然资源是整个社会的物质基础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时期,高效率的资源和能源制度将成为我国保持经济规模和经济质量,提升国力的关键因素。在法律的框架内构建出我国崭新的自然资源法律制度成为必然。一、自然资源及自然资源法律制度、自然资源概况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能为人类利用的一切物质与能量。根据自然资源的形成条件、组合情况、分布规律等地理特征,可以分为矿产资源、气候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五大类。根据自然资源自

3、我再生的性质,又可分为可更新资源和不可更新资源。最新的分类方法是著名地理学家哈格特提出的,他将自然资源分为恒定性资源、储存性资源和临界性资源。恒定性资源是指按人类的时间尺度来看是无穷无尽并且也不会因人类利用而耗竭的资源。这类资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原子能、气候资源和水资源。储存性资源是指地壳中有固定储量的矿产资源。由于它们不能在人类历史尺度上由自然过程再生产,或由于它们再生的速度远远慢于被开采利用的速度,它们可能被耗竭。这类资源主要包括我们常说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各类化石能源。临界性资源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可通过自然过程再生的资源,但如果被利用的速度超过再生速度,它们也可能耗竭,这类资

4、源主要包括土地资源和森林、草原、动植物等生物资源。从以上介绍中我们可以得知,自然资源是一个内容非常丰富的概念。它基本上涵盖了除了作为地球统治者的人本身的力量之外的所有外在的力量。从哲学的角度来看,自然资源的存在并不以人的存在以及存在状态而发生改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自然物质和能量都属于自然资源的范畴,只有那些能够被人类所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对于人类来说才能谓之“资源” ,而“资源”的基本内容就是它的有用性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求。我们以上已经列举了自然资源的基本形式并作了较为细致的分类,但是,我们必须强调,各种自然资源对人类的生产以及生活的意义是不一样的,管理其的法律制度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自然资源法

5、律制度的本质法律存在的根本价值在于分配利益和管理社会。自然资源能够进入法律的调整范围本质原因在于,资源的有用性需要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空间内进行分配。自然资源之所以能够被人所利用,其本质在于其本身所具有的有用性,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求,比如煤炭可以用来取暖、森林中的林木可以被用来制作家具和房屋等等。随着人类经济形态的转变,自然资源的有用性开始变得具有了统一的利益价值。现代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已经使多数自然资源能够化为一种统一标准的价值,比如各种能源都可以转化为电力这种能量储备方式等等。能量的可转化性使自然资源对于人类的有用性逐渐表现为一种利益。不同时间和不同空间的人开始对资源具有了各自不同的利益。这

6、种利益的差异性既具有一定的天然属性又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从总体上来说,这种利益基本上分为环境性利益和物质性利益。环境性利益是指人所具有的对自然资源所带来的环境价值的需求。比如森林可以防风固沙,居住在森林附近的人就可以享受到森林这种自然资源所带来的较好的生活环境,森林的存在构成了这部分人的环境性利益。物质性利益是指人所具有的对于自然资源所带来的物质价值的一种需求。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煤炭作为一种商品可以出卖并获得客观的对价。对于煤炭出卖所形成的这种货币价值不同的人应该具有不同的需求。在这个需求体系中,我们至少应该考虑下面一些主体:煤炭的开采者、煤炭的地上居住者、作为全民代表的政府。甚至我

7、们应该把我们的子孙对煤炭利益的需求考虑在内。给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知,自然资源对于人类来说意味着一种资源利益,而如何度这种资源利益进行合理的分配则是法律的基本功能之一。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本质就在于通过法律的方式和方法,构建其权利和义务的体系对资源利益进行公平和合理的分配。、自然资源与物权法律制度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及自然资源利益的分配过程中不同的人形成了不同的关系,由自然资源法律所调整的体现不同的人在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以及自然资源利益分配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就是自然资源法律关系。在自然资源法律关系中包括自然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自然资源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国家

8、,自然资源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我们上述的各类具体的自然资源形态。自然资源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自然资源权利和自然资源义务。自然资源可以给人带来利益。对于自然资源利益的分配是法律的基本任务之一。法律对于利益的分配具有其基本的模式和方式。通常认为,法律是通过给不同的法律主体设置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来进行利益分配的。由于权利和义务具有对等性,因此设定了权利之后,相应主体的义务也得到了较为明确的设置。自然资源权利是指不同的主体所具有的对于自然资源所产生的利益的进行部分享有或者全部享有的资格。自然资源权利可以简称为自然资源权或者资源权。资源权是构成自然资源法律的核心,在整个自然资源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撑作用。就某一种

9、自然资源来说,如何对不同时间和空间的人设置资源权构成自然资源法律发挥调整作用的基本过程,也构成自然资源立法的基本逻辑。当制定一项自然资源法律的时候,立法者首先要考虑都有那些主体对这种资源具有利益的需求以及这种需求是否具有合理性,并给出合理的理由和依据,通过对不同主体利益需求之间的协调,从而达到不同主体利益之间的尽量和谐,使资源利益能够在社会进步甚至人类幸福中法律最大作用。因此,只有公平合理的设置资源权才能具有良性的自然资源法律体系。资源权的设置和分类还要考虑权利的性质。从现有的权利分类上,不同的法律学科对权利进行了不同的分类方法。自然资源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具有不同的意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自然

10、资源往往以“单体”出现,其性质是法律关系的客体,本质上是一种“物” ,所以在这个领域中,其往往具有“物权”的性质。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自然资源往往以“聚合体”的形式出现,其性质也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行政管理的对象,成为行政管理权的重要指向,所以在这个领域中,往往不使用“物权”的概念,而是直接将其纳入国家管理的视野。这是法律对资源权分类设置所造成的必然结果。从当前的现状来说,在我国资源权的设置中,过多了给国家设置了权利,而在民事领域中设置了权利还不够丰富和合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自然资源效用的发挥,并且伤害了一部份主体的资源利益,所以在未来的资源权设置中主要方向是丰富民事资源权,规范行政资源

11、权。二、世界资源大国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简介、美洲国家自然资源法律制度1、美国美国是世界上最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大国。美国国土面积居世界第四,具有数量巨大的土地资源、草原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动植物资源等等。在与国民经济联系最为紧密的矿业中,美国的煤炭探明储量近 4000 亿吨,居世界第二位,其中阿巴拉起亚煤田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田。美国的石油探明储量为 374 亿吨,居世界第七位,由于美国技术先进,每年的石油生产量在 4 亿吨以上,是世界第二大产油国。美国的天然气储量为 56034 亿立方米,仅次于俄罗斯和伊朗居世界第三位。美国建国初,实行的是鼓励私人自由经营的自然资源政策,但随着人们对自然资源

12、公共物品性的认识,以及对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学者们开始主张国家的干预。罗斯福新政以后,西方法律变革的核心内容就是限制私有产权。当时出现了两种主张:环境主义和物权社会化理论。二者的共同之处是都希望对私权利进行限制,但这种严格的限制忽视了资源配置的效率,使其缺乏灵活性。特别是在排污领域,国家的严格控制和监管给产业界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国家统一的排污标准常常脱离实际,阻碍了污染处理技术的进步。基于对此的认识,上世纪末美国立法者开始逐渐接受科斯等经济学家们的新理论财产权应该赋予任何一项资源,只要被称为财产的一组权利将带来那种资源使用的更大效率并由此增加社会的财富,只要建立和履行这些财产权的代价小于收益。

13、以水资源为例,美国的水权制度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作为公民的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的。它包括河岸权、优先专用权、混合水权和公共水权四种。河岸权是赋予土地所有者一定量流经其土地的水资源份额的权利,实际上是对该份额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而优先专有权是缺水地区规定对水资源的使用权,混合水权是河岸权和优先专有权的混合应用。公共水权是指水面使用权。可以看出,美国的水权包括对定量水资源的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部分使用、收益的权利。2、加拿大加拿大也是世界上最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大国。加拿大国土面积居世界第二,但是由于其国土面具中有相当多数处于寒带,所以在当前技术条件下其可以利用的土地面积、草原

14、面积等并不是很丰富。但是,加拿大的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非常丰富。就矿产品种而言,加拿大品种丰富居世界第一,共有 60 多种矿产资源。其中碳酸钾和铀的产量居世界第一位,另外还有 12 种矿产资源的产量居世界前五位。根据加拿大法律,矿产资源分别属联邦和省区两级政府所有,西北及育空地区矿产资源、大陆架资源和铀矿资源属联邦所有,其他属省区所有。各省区政府对其管辖的矿业负有管理责任,包括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开采以及矿址的建设、管理、清理、改造和关闭。联邦政府在矿业方面只享有对矿产的宏观管理权,如铀矿的勘探、开发管理;与国有企业有关的矿业活动、西北地区、育空地区和领海的矿产资源管理。对于全国的矿产资源,联

15、邦政府主要是在科技、劳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通过制定政策和法律,维护可持续发展,控制矿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从宏观上管理加拿大矿业。加西北地区、育空地区及努纳武地区的 3 个少数民族地区矿业活动由联邦政府通过派驻观察员或直接管理的方式行使管理权。联邦政府及部分省区政府对矿产的探勘及开发有税收优惠鼓励。联邦税收包括所得税、大公司税、能源消费税和商品与服务税。省区级税收有所得税、采矿税权利金、能源消费税和零售税等税种。联邦和省区政府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使得税率和应税收入大为降低,从而有效降低了风险,保障了矿业投资权人的正常获利。联邦和省区的税收激励措施有:资源补贴,勘查和产前开拓支出的 100%划

16、销,递进折旧,全部流动股票(Flow-ThroughShares)和其他减除政策与变通。安大略省在矿业税上的激励措施有加工补贴、税收免除等。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在各省区政府合作下,拥有对各渔区开发及立法(Regulate)权。包括管理、研究、同外国政府交涉谈判及签订协议,同时对渔产品销售进行监督。3、巴西巴西是南美洲自然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巴西的国土面积居世界第五位,绝大部分国土都分布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资源的利用率非常高。巴西的水力资源及其丰富,居世界第一位,亚马逊河上的伊泰普水电站是我国三峡工程全面投入使用之前世界上最大的水电站。在矿产资源中,巴西的铁矿石储量为 650 亿吨,产量和出口量都居世界第二位,巴西的铁矿石的品味极高,多数矿石的含铁量都在60%以上。巴西是市场经济国家。巴西的自然资源法律较多地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下民事资源权的丰富性。巴西实行土地所有权与矿产资源所有权分离的原则,目前正在着手修改矿业法典,修改的主要内容有:简化现有法律规定的繁杂程序,鼓励外资和私人参与矿业活动,加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