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物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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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部 物業資料A 部:物業地址 要點: 根據土地查冊紀錄抄寫在表格上(如有需要可加上中文地址) 如物業連車位出售,須同時於地址上列明(有關車位的物業資料須於表格內清晰填寫,如有需要,可用另一份表格交待車位的資料)B 部:物業的訂明資料 (根據土地查冊紀錄填寫)1. 註冊於土地註冊處的當時的擁有及有效的產權負擔的詳情: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要點: 若查冊內有多個登記姓名,代理必須全部填寫,而並非只填上放盤業主的名稱。 如業主超過一人,須列明擁有物業形式,Joint Tenants聯權共有人或 Tenant in Common分權共有人 ,及其各佔的份數。 處理銀主盤時,放盤人雖然是銀主,但這

2、項資料亦應跟據土地查冊填寫業主姓名,而並不是填上銀主名稱。物 業 資 料 表 格 表 格1適 用 於 香 港 住 宅 物 業 的 買 賣本表格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訂明註 : 本 表 格 第 1 部 應 由 持 牌 地 產 代 理 填 寫 , 而 第 2 部 則 應 由 賣 方 或 持 牌 地 產 代 理 填 寫第 1 部物 業 資 料A 部:物業地址(“物業”)B 部:物業的訂明資料資料的類別 訂明來源(參閱註 11) 取得資料 的日期1. 註 冊 於 土 地 註 冊 處 的 當 時 的 擁 有 權 及 有 效 的 產 權 負 擔 的詳 情 :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 A有效的產權負擔:

3、要點: 資料可於土地註冊處查冊內翻查 如土地查冊紀錄顯示下述產權負擔項目,必須清楚填寫(i) 備忘錄編號 (Memorial No.)(ii) 文件性質 (Nature)(iii) 受益人 (In Favour of)(iv) 成交價錢 (Consideration)(如有的話) 若物業有另外其它的產權負擔,代理必須詳細說明 須附上查冊副本有效的產權負擔 如有,於土地查冊紀錄顯示之文件名稱(a) 法庭命令 e.g. Sealed Copy of Charging Order Absolute Sealed Copy Order imposing charge on land : Order t

4、o Show cause(b) 建築命令 e.g. Under Section 24 of Buildings Ordinance(c) 斜坡修葺令 e.g. Under Section 27A of Buildings Ordinance(d) 租契 e.g. Tenancy Agreement for 36 months and Chan Siu Man The Tenant from 1/1/1998(e) 按揭或押記 e.g. Mortgage to Secure General Banking / Credit Facilities / All Monies(f) 其他登記為產權負擔

5、的項目e.g. Sealed Copy Bankruptcy Notice (破產通知蓋印副本) Writ of Summons (傳訊令狀)物 業 資 料 表 格 表 格1適 用 於 香 港 住 宅 物 業 的 買 賣本表格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訂明資料的類別 訂明來源(參閱註 11) 取得資料 的日期有效的產權負擔:(a) 法庭命令: 有 沒有如 “有” ,請述明詳情:A(b) 建築命令: 有 沒有如 “有” ,請述明詳情:A(c) 斜坡修葺令: 有 沒有如 “有” ,請述明詳情:A(d) 租契: 有 沒有如 “有” ,請述明詳情:A(e) 按揭或押記: 有 沒有如 “有” ,請述

6、明詳情:A(f) 其他登記為產權負擔的項目 註: 須附上土地註冊處查冊副本。AB 部:物業的訂明資料 (2) 物業的樓面面積要點: 代理須留意面積的量度單位(以平方米/以平方呎計)如資訊聆有註明高台面積,亦應跟據該項資料填寫於表格上 資料來源:(按下列次序查考)(i)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訊聆(以平方米為量度單位)(ii) 在土地註冊處登記的首次轉讓 (發展商售給第一手業主) 買賣協議所載的面積 (以平方呎為單位)(3) 落成年份資料來源:(按下列次序查考) 取得資料日期(i) 跟據查冊紀錄中入伙紙發出日期 查冊紀錄日期(ii) 向屋宇署申請入伙紙的核證副本 發出核證副本日期(iii)如物業為丁屋

7、,可按查冊紀錄中的合格證明書即滿意紙或不反對入住紙的發出日期查冊紀錄日期 如物業為居屋,可填上不適用 ,如買家詢問有關落成年份,可按查冊紀錄中 Completion Certificate的發出日期作計算。 佔用許可証(俗稱入伙紙) 副本及核證副本可分別從土地註冊處 (若有註冊,費用為HK$120)或屋宇處 (費用為 HK$190) 取得。(4) 用途限制資料來源:( 按下列次序查考)(i) 跟據查冊紀錄中入伙紙所載用途(ii) 向屋宇署申請入伙紙的核證副本注意:切勿跟據資訊聆的物業類別(Property Type)填寫此項資料,因資訊聆並不是這項資料的訂明來源。物 業 資 料 表 格 表 格

8、1適 用 於 香 港 住 宅 物 業 的 買 賣本表格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訂明資料的類別 訂明來源(參閱註 11) 取得資料 的日期2. 物業的樓面面積:(a) 差餉物業估價署所提供的實用面積: B(b) 在首次轉讓的買賣協議中述明的實用面積: A(c) 不能從(a)及(b) 段途徑取得有關資料。3. 落成年份:在佔用許可證或(如沒有佔用許可證 )有關的合格證明書或不反對入住書上述明的物業(或物業所屬建築物 )的落成年份:A/B/C*4. 用途限制:佔用許可證所規定的用途: A/C*B 部:物業的訂明資料 (5) 政府租契 (根據土地查冊紀錄填寫 ) 要小心留意,物業可能會有幾個不同

9、的年份及到期日。(a) 租契年期尚餘的期間先以起租期及該物業享有年期計算終止年期,再減現時年期,即能計算尚餘年期。如官契年期由 14/1/1935 至 13/1/2085,以 1/2085 減去 1/2000,即尚餘 85 年 4 個月。1/2085 1/2000 9/1999 85 年 4 個月(b) 續期權利 如租契有續期權,而租契年期未完結,以租契年期計算,5(b)選擇有續期權; 如租契年期已完結,以續期權到期日計算,則 5(b)選擇沒有續期權。(6) 擬批出政府租契年期 如有的話,請根據土地查冊紀錄填寫。 如沒有的話,請填寫不適用 ,而於取得資料日期一欄亦填上不適用 。物 業 資 料

10、表 格 表 格1適 用 於 香 港 住 宅 物 業 的 買 賣本表格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訂明資料的類別 訂明來源(參閱註 11) 取得資料 的日期5. 政府租契:(a) 租契年期尚餘的期間: A(b) 續期權利: 有 沒有6. 如 行 將 批 給 政 府 租 契 , 請 述 明 所 擬 批 給 的 租 契 年 期 AC 部:可提供關於物業的其他資料 (1-6):非強制性填寫部份,如要填寫有關資料,可向業主或管理處取得未能搜集有關資料可漏空。(5):業主可選擇提供其它樓面面積,但須列明屬那一類面積及註明有關資料來源,如發展商的樓書(6):如該物業原屬於居屋或夾屋,已向有關方面補地價,則

11、無需選取任何一個類別物 業 資 料 表 格 表 格1適 用 於 香 港 住 宅 物 業 的 買 賣本表格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訂明C 部:可提供關於物業的其他資料1. 每年的地租/地稅: 港幣$ 2. 每季的差餉: 港幣$ 3. 每月的管理費: 港幣$ 4. 業主立案法團經已成立: 是 否5. 物業的樓面面積及其資料來源是: 6. 物業屬於以下其中一類別: 租者置其屋計劃; 居者有其屋計劃; 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 夾心階層住屋計劃; 住宅發售計劃(房屋協會);(註:在以上各項計劃中,已補地價的單位不屬該類別。 ) 新界的“鄉村”式屋宇; 其他類別,請指明: 第 2 部 賣方陳述要點:

12、 此欄營業員須協助放盤業主填妥,因賣方陳述非強制性,賣方可選擇是否提供該等資料。 而為增加物業資料的透明度及避免日後有任何不必要的爭拗,可請賣方盡量據其所知填寫。物 業 資 料 表 格 表 格1適 用 於 香 港 住 宅 物 業 的 買 賣本表格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訂明第 2 部賣 方 的 陳 述1. 賣 方 或 任 何 其 他 人 於 賣 方 擁 有 物 業 期 間 曾 否 、 是 否 或 會 否 就 物 業 或 物 業 所 屬 建 築 物 的 任 何 部 分 ,進 行 結 構 上 的 增 建 或 改 建 ?有 沒有如 “有”,請 提 供 詳 情 :_2. 在 賣 方 擁 有 物

13、業 之 前 , 曾 否 有 任 何 人 就 物 業 或 物 業 所 屬 建 築 物 的 任 何 部 分 , 進 行 結 構 上 的 增 建 或改 建 ?有 沒有 不知道如“有” ,請提供詳情:_3. 在 賣 方 擁 有 物 業 期 間 , 政 府 或 物 業 所 屬 建 築 物 的 管 理 處 或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 曾 否 、 是 否 或 會 否 就物 業 或 物 業 所 屬 建 築 物 的 任 何 部 分 , 規 定 進 行 任 何 修 復 、 補 救 、 修 葺 或 改 善 ?有 沒有如“有” ,請提供詳情:_4. 在 賣 方 擁 有 物 業 之 前 , 政 府 或 物 業 所

14、屬 建 築 物 的 管 理 處 或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 曾 否 就 物 業 或 物 業 所 屬建 築 物 的 任 何 部 分 , 規 定 進 行 任 何 修 復 、 補 救 、 修 葺 或 改 善 ?有 沒有 不知道如 “有”,請 提 供 詳 情 :_5. 政 府 或 物 業 所 屬 建 築 物 的 管 理 處 或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 曾 否 、 是 否 或 會 否 就 物 業 或 物 業 所 屬 建 築 物 的任 何 部 分 , 規 定 或 建 議 進 行 以 下 工 程 , 而 該 項 工 程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費 用 是 須 由 物 業 的 買 方 負 擔 的 ?修復或補救工程 修葺或改善工程 斜坡維修工程其他 沒有 不知道請述明所規定進行或建議進行的工程(如有的話)的性質及買方所須負擔的費用/ 預算費用*:_注意:()如賣方拒絕提供第 2 部賣方陳述的資料,營業員須填寫公司名稱。物 業 資 料 表 格 表 格1適 用 於 香 港 住 宅 物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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