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财 政 厅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宁教基[2011 ] 12 号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的通知各市、县(区)教育局、发改委、 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各地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全面提高我区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一 2020 年)》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 宁夏回族自治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 标准》) , 现印发给 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宁夏的需要;是实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义务教育法》 ,缩小城乡之间、校文件2际之间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
各地要切实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转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目标上来二、本《 标 准》 是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完成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应具备的基本办学条件,是我区各级政府规划、设置、改造和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墓本标准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标准的规定, 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并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规划,抓紧制订《标准》 的实 施细则或实施办法,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的均衡发展各地要加强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对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未达到基本标准的学校,要制定限期改造计划,集中力量加快改造进程,尽快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标准》 ,确保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三、 《 标准》 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住房和城 乡 建设厅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 标准》 的实施;各市、县(区)负责《标准》 的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与中小学布局调整、薄弱学校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结合起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3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使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能够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 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一 2020 年)》精神,特制定 《 宁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以下简称《 标准》 )本《 标准》 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 标准》 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 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不得低于《 标准》 要求,原有学校应参照《 标准》逐步改、扩建,使其达到《 标准》本《 标准》参照《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筑标准》(建标 109 一2008)、《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 号)、 《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JY/T0385 一 2006 )、《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3976 一 2002)、《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02 ]11 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4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02]17 号)和《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等三个装备标准的通知》(宁教条装[2007]105 号)等国家的设计规范、建筑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节能要求、设施设备配备等标准。
本《标准》 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不含特殊教育)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1 .普通小学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趋势,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局,使学校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2 .学校设置要以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原则上,农村根据乡镇的面积、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尽量减少小学的校数对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应适当保留初小和教学点城市学校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其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学龄儿童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3 .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给排水通 畅、 环境适宜、公用 设施完善、 远离污染源的地段要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5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等不得穿越校区。
4 .学校设置应避开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 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 场及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5 .学生上学路线应尽量避免跨越无立交 设施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和车流量大的城市主干道6 .对于规模小的乡镇可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二)学校规模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学校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1 、小学:非完全小学为 4 班,30 人/班,完全小学 为 6 班、12 班、18 班、24 班,近期 45 人/班,远期 40 人/班2 、初级中学为 12 班、18 班、 24 班,近期 50 人/班,远期 45 人/班三)校园规划设计1 .校园 规划与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必 须先规划后建 设,小学由县级政府统一规划布局,初级中学由地级市政府规划布局,报自治区备案,县级组织实施2 .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校园规划应贯彻环保、卫生、节能的原则校6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3 .建筑设计在平面布置和造型等方面应满足抗震设防设计要求,新建小学的普通教室不宜超过三层,农村小学一般为平房初中普通教室不宜超过四层4 .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集中紧凑建筑形式、建筑风格和室内布局等要力求体现学校文化的内涵和时代特色,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校园绿化、美化、硬化 应结合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统一规划设计,以形成 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充分 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5 .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隔,并彼此联系便利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及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6 .校园内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室内外水、电、气、热、弱电系统等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合理设置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同时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7 .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得 紧靠交通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并设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学校应考虑设置一定规模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8.位置、旗台应设置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9 .有条件的学校规划 设计时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实现无障碍的要求三、学校建设用地(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7学校建设用地由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等组成。
学校建设用地应根据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以及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进行规划配置1 、建筑用地建筑用地 应满足相应学校规模所建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等建筑所需用地建筑用地按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之比)小学按 0.7 计算,初中按 0.8 计算2 、体育运 动场用地体育运 动场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所需田.径场(含 环形跑道和直跑道),篮球、排球、乒乓球、器械等运动场地,以及课间 操和课外活动场地所需用地各类体育场地的设置与用地面积应符合表 1 的规定3 、绿化用地学校 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等,见表 1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普通小学校园建设用地面积不宜低于表 1 的规定表 1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面积体育活动场地(m 2)学校类别及规模建筑用地(m 2) 总计60m直跑道游戏场地环形跑道(含100m直跑道篮球场地排球场地器械场地绿化用地(m 2)合计(m 2)平均每生用地面积(m 2/生)非完全小学4班 2233 740 640 100 - - - - - 2973 256班 3183 4328 - 150 3570 608 - - 1620 9131 34完全小学 12班 6021 6438 - 150 5394 608 286 - 3240 15699 29818班 7814 6824 - 150 5394 608 572 100 4050 18688 2324班 10093 7482 - 150 5394 1216 572 150 4320 21895 2012班 7500 6724 - - 5394 608 572 150 3600 17824 3018班 10038 11138 - - 9150 1216 572 200 4500 25676 29初级中学24班 12844 11138 - - 9150 1216 572 200 6000 29982 25注:1 、完全小学、初级中学的建筑用地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用地。
2 、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试验场、自行车存放地(1.5m 2/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三)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表 2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建设规模学校类别 面积4 班 6 班 12 班 18 班 24 班建筑面积 543 - - - -非完全小学生均面积 4.52 - - - -建筑面积 - 1777 3198 4323 5615完全小学生均面积 - 6.58 5.91 5.34 5.20建筑面积 - - 4040 5887 7712初级中学生均面积 - - 6.73 6.54 6.43注: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 积四、学校校舍建设(一)校舍建筑组成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1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指普通教室、 专用教室和公共教学用房等其中专 用教室包括科学实验室、音乐教室(艺术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教学辅助用房;公用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教室、图书 (阅览)室、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92 、办公用房指能够满 足教育教学管理所需要的教师办公用房、行政办公用房、总务仓库及传达值班室等用房。
3 、生活用房指教师宿舍、学生宿舍、食堂、开水房及厕所等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普通小学、初中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分别见表 3 表 3 普通小学、初中校舍建筑面积总指标小学基本指标 初级中学基本指标指标4 班 6 班 12 班 18 班 24 班 12 班 18 班 24 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m 2)294 726 1260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