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环保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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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宁县石空镇人民政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为全面落实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切实保证全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取得成效,中宁县人民政府与石空镇人民政府签订石空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一、 治理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太平村、新桥村连片示范项目区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民环保意识得到提高,连片村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具体目标: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率达到 100%;配置生活垃圾池(箱)500 个,建设 30t/d 垃圾中转站 1座,购置垃圾中转车 1 辆,垃圾收集车 2 辆,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 1 座,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理,

2、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 100%;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系统进入石空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75%以上。二、 组织实施(一)中宁县环境保护局、财政局指导、监督农村环境连片示范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管理。(二)石空镇是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管理主体,负责项目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及资金管理,成立石空镇太平村、新桥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三)项目建成投运后,石空镇政府负责治污设施运行与维护,多渠道筹措运行维护资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三、 考核验收项目建设期限为2010年11月2011年6月。项目工程建成后,石空镇应组织自查并向中宁

3、县财政局、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财政局、环保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对示范项目实施效果突出、组织管理有力、建立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和治污设施运行维护机制、资金使用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继续给予后续支持政策;对示范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未完成责任目标、资金使用违纪违规,将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专项资金,取消下一年度乃至今后年度的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宁县人民政府、石空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中宁县人民政府 石空镇人民政府(签字) (签字)二 0 一 0 年十一月十日 二 0 一 0 年十一月十日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

4、任书为全面落实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切实保证全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取得成效,中宁县人民政府与鸣沙镇人民政府签订鸣沙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一、 治理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鸣沙村、薛营村连片示范项目区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民环保意识得到提高,连片村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具体目标: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率达到 100%;配置生活垃圾池(箱)90 个,购置垃圾中转车 1 辆,垃圾收集车 1 辆,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 1 座,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 100%;建设日处理 250 吨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5、 1 套,生活污水经配套建设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75%以上。二、 组织实施(一)中宁县环境保护局、财政局指导、监督农村环境连片示范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管理。(二)鸣沙镇是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管理主体,负责项目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及资金管理,成立鸣沙镇鸣沙村、薛营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三)项目建成投运后,鸣沙镇政府负责治污设施运行与维护,多渠道筹措运行维护资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三、考核验收项目建设期限为2010年11月2011年6月。项目工程建成后,石空镇应组织自查并向中宁县财政局、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财

6、政局、环保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对示范项目实施效果突出、组织管理有力、建立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和治污设施运行维护机制、资金使用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继续给予后续支持政策;对示范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未完成责任目标、资金使用违纪违规,将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专项资金,取消下一年度乃至今后年度的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宁县人民政府、鸣沙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中宁县人民政府 鸣沙镇人民政府(签字) (签字)二 0 一 0 年十一月十日 二 0 一 0 年十一月十日中宁县宁安镇人民政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为全面落实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

7、治示范目标责任书,切实保证全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取得成效,中宁县人民政府与宁安镇人民政府签订宁安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一、治理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黄滨村、殷庄村、城关村、洼路村连片示范项目区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民环保意识得到提高,连片村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具体目标: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率达到 100%;建设可移动垃圾箱 30 个、果皮箱 200 个,建设垃圾中转站 1 座,购置垃圾中转车 1 辆,垃圾收集车 2 辆,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 100%;生活污水经建设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进入中宁污水处理厂

8、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75%以上。二、 组织实施(一)中宁县环境保护局、财政局指导、监督农村环境连片示范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管理。(二)宁安镇是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管理主体,负责项目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及资金管理,成立宁安镇黄滨村、殷庄村、城关村、洼路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三)项目建成投运后,宁安镇政府负责治污设施运行与维护,多渠道筹措运行维护资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三、 考核验收项目建设期限为2010年11月2011年6月。项目工程建成后,宁安镇应组织自查并向中宁县财政局、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财政局、环保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

9、。对示范项目实施效果突出、组织管理有力、建立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和治污设施运行维护机制、资金使用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继续给予后续支持政策;对示范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未完成责任目标、资金使用违纪违规,将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专项资金,取消下一年度乃至今后年度的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宁县人民政府、宁安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中宁县人民政府 宁安镇人民政府(签字) (签字)二 0 一 0 年十一月十日 二 0 一 0 年十一月十日中宁县余丁乡人民政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为全面落实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切实保证全县农

10、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取得成效,中宁县人民政府与余丁乡人民政府签订余丁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一、治理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永兴村、黄羊村、余丁村连片示范项目区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民环保意识得到提高,连片村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具体目标:配置生活垃圾池(箱)145 个,购置垃圾中转车 1 辆,垃圾收集车 3 辆,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 1 座,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 100%。、 组织实施(一)中宁县环境保护局、财政局指导、监督农村环境连片示范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管理。(二)余丁乡是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管理主体,负责项目施工建设

11、、设备采购及资金管理,成立余丁乡永兴村、黄羊村、余丁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三)项目建成投运后,余丁乡政府负责治污设施运行与维护,多渠道筹措运行维护资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三、考核验收项目建设期限为2010年11月2011年6月。项目工程建成后,余丁乡应组织自查并向中宁县财政局、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财政局、环保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对示范项目实施效果突出、组织管理有力、建立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和治污设施运行维护机制、资金使用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继续给予后续支持政策;对示范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未完成责任目标、资金使用违纪违规,

12、将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专项资金,取消下一年度乃至今后年度的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宁县人民政府、余丁乡人民政府各执一份。中宁县人民政府 余丁乡人民政府(签字) (签字)二 0 一 0 年十一月十日 二 0 一 0 年十一月十日中宁县喊叫水乡人民政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为全面落实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切实保证全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取得成效,中宁县人民政府与喊叫水乡人民政府签订喊叫水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一、治理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马家塘生态移民村连片示范项目区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13、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民环保意识得到提高,连片村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具体目标:配置生活垃圾池(箱)82 个,购置垃圾中转车 1 辆,垃圾收集车 2 辆,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 1 座,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 95%。二、 组织实施(一)中宁县环境保护局、财政局指导、监督农村环境连片示范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管理。(二)喊叫水乡是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管理主体,负责项目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及资金管理,成立喊叫水乡马家塘生态移民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三)项目建成投运后,喊叫水乡政府负责治污设施运行与维护,多渠道筹措运行维护资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4、,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行。三、 考核验收项目建设期限为2010年11月2011年6月。项目工程建成后,喊叫水乡应组织自查并向中宁县财政局、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财政局、环保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对示范项目实施效果突出、组织管理有力、建立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和治污设施运行维护机制、资金使用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继续给予后续支持政策;对示范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未完成责任目标、资金使用违纪违规,将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专项资金,取消下一年度乃至今后年度的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宁县人民政府、喊叫水乡人民政府各执一份。中宁县人民政府 喊叫

15、水乡人民政府(签字) (签字)二 0 一 0 年十一月十日 二 0 一 0 年十一月十日中宁县徐套乡人民政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为全面落实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切实保证全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取得成效,中宁县人民政府与徐套乡人民政府签订徐套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一、治理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撒不拉滩生态移民村连片示范项目区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民环保意识得到提高,连片村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具体目标:配置生活垃圾池(箱)540 个、购置垃圾收集车 3 辆,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 1 座,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 95%。二、 组织实施(一)中宁县环境保护局、财政局指导、监督农村环境连片示范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管理。(二)徐套乡是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管理主体,负责项目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及资金管理,成立徐套乡撒不拉滩生态移民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三)项目建成投运后,徐套乡政府负责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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