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常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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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最新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常识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1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4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1(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 .4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2(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 .7依据工程挂靠协议进行追偿,可行吗 .10建设工程施工挂靠经营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13建设施工合同效力及工程款与违约金法律 .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何为“资质”?简单理解,就是说一个施工企业,在某个建筑领域的等级以及可以承揽工程的范围。2007 年 6 月 26 日,建设部颁布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 ,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而每个序列下面又分为资质等级。 “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就是说,没有取得任何序列的任何等级, “超越资质等级” ,是指低资质的等级去承包高资质等级的工程,如二级专业承包单位去承接一级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这就是超越资质等级。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其实,这这种情形下,就是最典型的“挂靠”行为。杭州中2院曾于 2010 年在就该行为予以了具体列举,包括:(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

3、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另外,我们也可以从以下角度予以关注:第一,是否存在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第二,是否存在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第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实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是不是本单位员工等角度。当然,在实践中,法院要认定挂靠并不容易,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怕受到行政处罚而不愿意主动提出,另一方面,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也担心引火上身变成是自己的工作失职。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关于该点,首先要明确招标的范畴。这需要我们重点关注招标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

4、规模标准规定 ,里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参照周吉高律师的观点,实践中,存在两种典型但往往被忽视的情形,第一,将总包外工程直接发包,因未进行招投标导致发包合同无效;第二,总包部分范围收回直接发包。另外,还要注意无效中标的情形,具体可参照招标投标3法第 50、52、53、54 、55.、57 条。四、违法分包认定分包行为的违法性,我们可以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予以参考:第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第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给其他单位完成的;第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建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第四

5、,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五、转包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承包人首先要承接工程,这是前提;第二,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第三,转给他人,包括全部转,或者肢解以后转。以上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五类无效情形,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这些只是典型情形,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4无效情形,具体我们还应当以合同法第 52 条为主要判断依据,再结合具体案例予以分析。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1(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

6、)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监理单位 (以下称乙方 ),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 )严格执行工程监理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

7、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5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

8、供方便等。(四 )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第三条乙方义务(一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6(四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

9、甲方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

10、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7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 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 乙方监督单位 (盖章)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2(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

11、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 (以下称乙方 ),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8(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

12、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 )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

13、包单位,9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10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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