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里仁学院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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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燕山大学里仁学院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学院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员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合同制员工薪酬发放办法,参照燕山大学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第三条考核的范围为学院各部门及全院员工,在学院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第二章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考核的内容一、各部门的考核内容为部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二、员工考核

2、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五条考核的标准以学院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不同岗位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的要求各有侧重。教师、实验、职员的考核分别见相应人员的考核细则。第六条 考核的结果一、各部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二、员工的考核

3、结果分为 A、B、C、D 四个等级。三、A 等比例不大于 20,单位考核为优秀的,其单位个人考核 A 等比例提高 5。2四、C、D 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5左右。第三章 考核的方法和程序第七条 考核的方法一、部门的考核采取基层问卷、同级互评、学院考核委员会评审的方法进行。二、员工个人的考核根据分类考核的原则,按各系列人员的考核办法进行。第八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一、部门的考核程序(1)被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写出书面材料并进行自述报告。(2)被考核部门互评并相互给出考核分。(3)在一定范围内以民主测评方式,按考核指标体系对被考核部门进行测评(见附表 1) ,给出考核分。(4)学院考核委员会听取各部门的自

4、述报告,参阅考核测评情况对考核部门进行考核评分。(5)学院考核委员会汇总以上三项考核测评情况,报院长办公会审定,确定各部门的考核等级。二、员工个人的考核程序(1)被考核人做出书面总结、述职、填写相应的考核表。(2)各部门考核组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参照各类人员的考核表,提出考核等级意见。(3)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排序交人力资源部。第九条 员工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部门考核组申请复核,考核组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员工对复核意见有异议,可以向学院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第十

5、条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第十一条 部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 A 等的,给与部门适当奖励。第十二条员工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 B 及以上等次的,可以按所在岗位起始档兑现岗位津贴。3第十三条 事业编制员工考核结果按燕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员工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 C 等的,年度岗位津贴减发 5%。第十五条 员工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 D 等的,年度岗位津贴减发 30%。 第十六条 聘任期内,一年考核为 D 或连续两年考核为 C,应予解聘。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续聘、晋升、评职的依据。第五章 考核的组织管理第十八条 学院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

6、核委员会,各部门设立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第十九条 学院考核委员会由主管院长、人力资源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会代表组成,学院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人力资源部承担;各部门的考核小组(35 人)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员工代表、工会委员、支部委员等组成,承担部门考核的的日常工作。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制定相关的考核标准;各部门考核小组根据本部门的具体实际情况,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将考核指标细化、量化,但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二十一条 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考核组成员,进行严肃处理,年终考核定为

7、 C,情节严重的年终考核定为 D。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考核小组在考核工作结束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将本部门的考核程序、考核结果备案登记表以及员工个人的考核表等相关材料交人力资源部,要求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第二十三条 考核应在每年的秋季学期结束前完成。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 本考核办法的附件如下:一、里仁学院基层部门考核实施细则二、里仁学院教师考核实施细则三、里仁学院实验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四、里仁学院职员考核实施细则4附件 1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基层部门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对学院基层部门的考核是我院年度工作考核的

8、重要组成部分,是客观、科学地反映和评价这些部门和部门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情况的重要手段。通过考核、奖惩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体现为师生的宗旨。为此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如下:第一条 考核对象 全院各基层部门。 第二条 考核等级 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三条 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部门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和部门员工整体工作水平、工作作风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应注重部门岗位设置数、整体工作量与员工实际数、工作质量协调关系的考察。具体考核内容见附表 1。 第四条 考核方式及考核程序 考核方式是民主测评与学院考核委员会考评相结合。按附表 1 给出考核分后,按下式计算出考核对象的

9、部门考核总分: 部门考核总分 = 学院考核委员会考核分0.4 + 职工民主测评分0.3 + 部门互评分 0.3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1. 被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并在职工会议上报告。 2、被考核部门互评并相互给出考核分。3. 职工代表对被考核部门进行民主测评。 3 学院考核委员会听取各被考核部门的自述报告,参阅测评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考核评分。 5. 学院考核委员会汇总以上三项考核测评情况,报院长办公会审定,确定各被考评部5门的考核等级。 第五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1、部门的考核结果决定该部门和部门个人考核等级比例。2、考核为优秀的部门,其负责人考核档次可定为 A 等;考核为不合格的

10、部门,其负责人只能考核为 C 等或 D 等。 6附表 1 基层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分一级指标一 级配分二级指标二 级配分二 级指标考核分 一级指标考核分部门职责总负荷 20工作负荷 30部门工作人员平均负荷 10部门办事制度及程序 5部门办事效率 10部门办事差错率 5工 作 质 量 30部门工作创新 10政策水平 10管理水平 6工作水平 20业务水平 4工作纪律 3工作(服务)态度 4职业道德 2决策程序 2协作精神 3内部团结 3群众观点 1工作作风 20廉政建设 2考核总分(一级指标考核分之和)注:二级指标考核分 二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等级配分 一级指标考核分 = 所含二级指标考核

11、分之和 7附件 2里仁学院教师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主要以教师工作职责和学院下达的任务为依据,分政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着重考核履行职务职责(即:工作质量)情况。第二条 考核办法 教师的考核由基础教学部会同教研部、教务部和各教研室进行,相关的标准及量化由基础教学部负责制定。对每个考核对象首先按本实施细则第三条之规定划定考核等级线,然后参照教师履职考核表进行考核,业务考核根据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合同制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办法(讨论稿) 组织实施。第三条 考核等级线 一、A 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表现好,事业心强,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职业道德好,协作精

12、神强;2、成绩突出,成果显著,坚持教书育人,教学质量优秀,教学改革成绩显著,并符合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合同制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办法(试行稿课时津贴进档条件中除 2项之外的条件;3、年度工作量达到或超过基本工作量,同时满足最低科研工作量和最低教学工作量的要求;4、师德考核结果为 A。二、B 等:政治思想表现好,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履行本级职务责任,较好地达到本级职务工作要求,成绩较好,年度工作量不小于基本工作量的 0.6。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 C 等:1、年度考核教学、科研工作量小于基本工作量的 0.6 者;2、受到教学主管部门通报一次或记教学事故一次者;3、盗用他人科研成果,谎报工作成绩

13、,造成较坏影响者;4、承担科研项目逾期一年以上未完成,造成不良影响者;5、违反知识产权政策者;86、提供个人资料弄虚作假者;7、考核期内受到行政警告、及党内警告处分或受治安管理处罚者;8、经常不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9、不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又无正当理由者;10、师德考核结果为 C。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 D 等。1、年度考核工作量小于基本工作量的 0.3 者;2、擅自脱离教学岗位,旷工累计 2 个工作日及以上者;3、考核期内受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4、受到教学主管部门的通报二次以上、记教学事故二次以上或记严重教学事故一次以上处分者;5、被公安机关拘留或受到刑事处罚者;6

14、、未经学院同意擅自请别人代课、自己在外私自兼课、兼职者;7、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水灾、火灾等责任事故,给学院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8、未经学院同意,私自将本部门技术成果扩散、转让或擅自与外部门签定科技合同损害学院利益者;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受到处罚者;10、师德考核结果为 D。第四条 其它 一、考核等级作为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二、本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9附件 3里仁学院实验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考核内容 实验人员的考核主要以实验工作职责和学院下达的任务为依据,分政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着重考核履行职务职责(即:工作质量)情况,第二条 考核办法 实验人员的

15、考核由相关基层部门会同教务部进行,相关的标准及量化由相关基层部门负责制定。对每个考核对象首先按本实施细则第三条之规定划定考核等级线,然后参照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履职考核表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程序根据燕山大学里仁学院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实施。根据考核总分将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等级。第三条 考核等级线 一、A 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表现好,事业心强,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职业道德好,协作精神强;2、成绩突出,成果显著,坚持教书育人,教学质量优秀,教学改革成绩显著;3、年度考核工作量大于或等于基本工作量,同时满足最低科研工作量和最低教学工作量的要求;4、师德考核结果为 A。二、B

16、 等:政治思想表现好,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履行本级职务责任,较好地达到本级职务工作要求,成绩较好。年度考核工作量大于或等于 252 标准学时。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 C 等:1、年度考核教学、科研工作量小于基本工作量的 0.6 者;2、受到教学主管部门通报一次或记教学事故一次者;3、盗用他人科研成果,谎报工作成绩,造成较坏影响者;4、承担科研项目逾期一年以上未完成,造成不良影响者;5、违反知识产权政策者;106、经基层部门批准外派从事科技开发,未经同意逾期不归 2 个工作日及以上者;7、考核期内受到行政警告、及党内警告处分或受治安管理处罚者;8、经常不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9、不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又无正当理由者;10、师德考核结果为 C。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 D 等。1、年度考核工作量小于基本工作量的 0.3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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