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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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旭虹精密第 1 页 共 6 页昆山旭虹精密零组件有限公司品质奖惩管理条例1 目的为了强化品质管理,提高职工的品质意识,调动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实物品质,顺利完成公司品质目标,并做到品质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在职员工的品质奖惩管理。3 职责3.1 品保部负责对各部门品质管理的考核及品质奖惩的管理。3.2 财务部负责品质费用的统计核算。3.3 总经理负责品质奖惩项目的批准。4 奖惩内容与办法4.1 产品实物品质的考核与奖惩4.1.1 良品率指标的考核与奖惩4.1.1.1 低于工序规定的良品率指标时,出现废品,不计本工序废品工时,该废品前几道工序工

2、时由废品操作者承担,并按材料损失费的 30%对操作者罚款。4.1.1.2 达到工序规定的良品率指标时,出现废品,不计前几道工序工时,废品计本工序50%工时由废品操作者承担。4.1.2 对一次交验合格率的考核与奖惩:4.1.2.1 检验人员对各加工班组产品交验情况进行统计,逐月报品保部。品保部根据规定的一次交验合格率指标对加工班组进行考核。一次交验合格率低于规定指标者罚 30 元50 元。4.1.2.2 检验人员判定批不合格产品,有权责令操作者自检后重新提交,对于连续两次提交均不能满足要求者,给予操作者 20 元罚款。旭虹精密第 2 页 共 6 页4.1.3 因违反工艺纪律或未落实公司的其它控制

3、措施造成的品质问题,按损失金额进行处罚,实行分段计算:4.1.3.1 损失金额在 500 元以下(含 500 元) ,扣罚直接责任人或部门 30 元;扣罚间接责任人或部门 20 元;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进行 30 元或 20 元的处罚。4.1.3.2 损失金额在 500 元1000 元(含 1000 元) ,按损失金额的 8%扣罚直接责任人或部门;按损失金额的 5%扣罚间接责任人或部门;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按损失金额的8%或 5%进行处罚。4.1.3.3 损失金额在 1000 元5000 元(含 5000 元) ,按【1000 元8%+(实际损失金额-1000 元) 5%】扣罚直接

4、责任人或部门;按 【1000 元5%+(实际损失金额-1000 元)3%】扣罚间接责任人或部门;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按【1000 元8%+(实际损失金额-1000 元) 5%】或【1000 元5%+(实际损失金额-1000 元)3%】进行处罚。4.1.3.4 损失金额在 5000 元10000 元(含 10000 元) ,按【1000 元8%+4000 元5%+(实际损失金额-5000 元)3%】扣罚直接责任人或部门;按【1000 元5%+4000元3%+(实际损失金额-5000 元)2%】扣罚间接责任人或部门;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按【1000 元8%+4000 元5%+ (实际损

5、失金额-5000 元)3%】 或【1000 元5%+4000 元3%+(实际损失金额-5000 元) 2%】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4.1.3.5 损失金额在 10000 元20000 元(含 20000 元) ,按【1000 元8%+4000 元5%+5000 元3%+(实际损失金额-10000 元) 1%】扣罚直接责任人或部门;按【1000元5%+4000 元3%+5000 元2%+(实际损失金额-10000 元)0.5%】扣罚间接责任人或部门;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按【1000 元8%+4000 元5%+5000 元3%+(实际损失金额-10000 元)1%】 或【1000 元5%+

6、4000 元3%+5000 元2%+(实际损失金额-10000 元)0.5%】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4.1.3.6 损失金额在 20000 元以上,递交公司经营层讨论处罚决定。4.1.4 产品加工过程中规定首检的零部件,操作者不通知专职检验员进行首件检验,一旦查出扣罚操作者 20 元;操作者通知专职检验员首检,检验员不检,扣罚检验员 20 元。造成经济损失者执行 4.1.3。4.1.5 所有产品(包括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半成品、成品等)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旭虹精密第 3 页 共 6 页私自入库、领用、转运、包装、发货,违反者扣罚责任人 50 元。造成经济损失者执行 4.1.3。4.1.

7、6 在用量具必须按要求定期校对。不按期校对者,查出一次扣罚责任人 50 元;发现使用黑量具,除没收量具外,扣罚 100 元。4.1.7 为杜绝不合格品出厂,在公司内部倡导下道工序是上道工序客户的思想,下道工序有权拒收上道工序的不合格产品。工序中发现上道工序的品质问题,发现工序必须开立品质异常单,不合格品经过相关单位确认后可以让步接收使用的,扣罚相关责任人 50 元;经确认可以返修处理使用的,操作者责任的不计返修工时,同时扣罚相关责任人员 100 元;隐瞒事实者或者不开立品质异常单者扣罚 100 元。造成经济损失者执行 4.1.3。对于发现问题的人员(操作者或非本职工序的检验人员)每次奖励相应处

8、罚金额的 50%,最低奖励金额为 50 元。4.1.8 在生产过程中因技术人员工艺编制、设计发生错误时,未造成经济损失者,扣罚责任人50 元/ 次,该罚款用于奖励发现问题的部门或人员。造成经济损失者按 4.1.3 执行。4.1.9 为实现持续改进,各部门对不符合品质控制要求的所有项目均应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4.1.9.1 生产部应对订单不能按时交付或交付物资不完整的原因进行分析,并落实责任,将分析结果报品保部。造成经济损失者(包括超额运费、顾客罚款等)按 4.1.3 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4.1.9.2 资材部应对供应商进行控制。签订采购合同,发生问题并造成经济损失时要按照品质保

9、证协议追究责任并实施处罚。如不向供应商追偿,则按 4.1.3 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4.1.9.3 行政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应对运输商进行控制。完善运输合同,确保产品交付过程中品质不降低、数量不减少。对因运输商责任造成的产品丢失、损坏或品质等级的降低,要求运输商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如不向运输商追偿,则按 4.1.3 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4.1.9.4 品质信息传递到相关责任部门后,需按照要求时间完成,未按期完成或纠正措施无效者,年终考核中扣除 10%奖金。 。如有特殊情况(如原因无法落实)不能按期完成者需提前说明并明确计划时间,否则按未按期完成处理。4.1.10 出厂产品未交付客户使用前,售后服务

10、人员发现品质问题并及时采取解决措施而避免旭虹精密第 4 页 共 6 页造成影响者,给予相关人员 50 元100 元奖励。4.1.11 设立品质标兵奖年初(月初)进行申报,将申报人员上年度(上月度)品质指标完成情况报品保部。经部门推荐,通过考核,被评为品质标兵的人员,年度月标兵给予 3000 元奖励,月度品质标兵给予500 元奖励。评选条件如下:a) 年度内(月度内)品质指标全部完成: 生产操作者:加工的所有产品或零部件品质稳定,合格率达到公司规定的品质指标,且无内、外部客户抱怨; 检验人员:品质意识强,严把品质关,年度内无错、漏检发生,所检产品无内、外部客户抱怨; 技术人员:工艺、设计正确率均

11、达到规定指标,能够独立解决品质问题,且无内、外部客户抱怨。b) 积极参与 QC 小组活动,品质改进成绩突出。c)在基层能起表率作用,并具有较大的影响力。4.1.12 设立品质优秀班组奖年初进行申报,将申报班组每月品质指标完成情况报质检部。经部门推荐,公司进行考核,被评为“品质优秀班组”的班组,年终给予班组 5000 元奖励。评选条件如下:a) 年度内品质指标全部完成。b) 各项控制措施落实,无违反工艺纪律现象。c)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 品质手册 、 程序文件 ,在历次三方审核、二方认定中无责任性不符合项。d)QC 小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年度内有 QC 成果。e)班组成员品质意识强,得到公司内、

12、外部客户的好评。4.1.11 设立专案品质奖配合模具送样或者验收,工作顺利完成达到客户满意,给予 200 元2000 元奖金。当月兑现。旭虹精密第 5 页 共 6 页4.2 工作品质的考核与奖惩4.2.1 设立优秀品质工作人员奖凡在公司产品创优、品质创优、体系审核、品质教育、落实控制措施等方面做出成效的基层品质管理人员,年终给予 500 元1000 元的奖励。4.2.2 设立优秀品质管理者奖凡在产品创优、品质创优、品质控制、品质改进、体系建设、品质教育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给予 1000 元2000 元的奖励。4.2.3 设立优秀售后服务人员奖凡服务意识强、能够积极解决现场问题并如实反

13、馈、服务满意率达到 90%以上的售后服务人员,经部门推荐,被评为优秀售后服务人员者,年终给予 500 元1000 元的奖励。4.2.4 设立优秀品质管理部门奖获“优秀品质管理部门”奖的部门正职即为“优秀品质管理者” ;年终给予优秀品质管理部门 3000 元的奖励。评选条件如下:a) 所有品质指标均完成。b) 以品质为核心,各项控制措施落实。c)品质工作不推脱、不扯皮,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解决品质问题,得到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好评。d)年度内部门工作未发生内、外部客户抱怨。e)本年度外部审核中无重大不符合项发生,内审中不符合项整改如期完成。4.2.5 设立品质管理体系审核奖凡积极参与内审,认真负责、能够

14、发现品质体系及产品品质问题,并积极协助受审核部门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跟踪和落实的内审员,每年度给予 500 元1000 元的奖励;发现品质体系运行中重大品质问题的内审员,给予 1000 元 2000 元的奖励。4.2.6 搞好不合格品的审理和利用,按参与审理的频次及审理的效果,对参与审理的人员每年度给予 500 元1000 元的奖励。旭虹精密第 6 页 共 6 页4.2.7 设立品质合理化建议奖为品质改进出谋划策,建议被采纳,解决了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品质、技术问题或客户关心的、长时间未得到解决的问题,一次性奖励 300 元500 元。4.2.8 对于内、外审中开具的不符合项,不能如期整改和落实

15、纠正、预防措施的部门,给予从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 200 元500 元的处罚。同时,对责任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4.2.9 对于外审中存在严重不符合项的部门,给予从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 300 元500 元的处罚。同时,对责任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4.2.10 每月不定期对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品质体系要求进行整改及实施。在复查时,对未进行整改的,给予责任部门 100 元200 元的处罚;对进行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给予责任部门 50 元100 元的处罚。第三次再查时,仍未按要求整改及实施的,按照复查罚款金额的双倍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4.2.11 组织召开品质体系专题会议,通知到的部门或人员须准时参加。无故迟到者扣罚 100元;无故不到者扣罚 200 元。5 本办法由品保部负责解释 核准: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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