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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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摘 要: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五千年的古老文明,56个民族多元化的文化生态,形成了丰富的中华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却没有跟上时代需求,我国原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受着猛烈的冲击。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我们必须严肃对待的重大课题。本篇主要从法律角度探讨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义 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特点 1.1 定义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

2、、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1.2 特点 第一,具有特定的民族性。任何一个民族均有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特点,这些特点可以通过该民族成员的语言、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表现出来。以特有的语言进行口头表述,以特有的民族风格表演自己的艺术成果,以特有的方式举行各种礼仪活动和节庆活动,以独有的方式表达本民族或本区域的民众对自然界和宇宙认识,以不同的方式展示自己的具有历史传承的手工艺技能,这

3、些均是文化具有民族性的具体表现。 第二,具有活遗产性。它不仅向人们传递出一个民族、一个地区历经一定时期的发展而形成的特有文化传统信息,而且更应当具有世代传承的可能与必要,因而也就具有了“活遗产性” 。有学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称为“活遗产” 。 第三,具有以口传身授方式体现的传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以口头形式通过人们的视觉器官和听觉器官在成员内部集体性地传播、演绎与发展。口头性和集体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上的突出表现。 2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系到国家的文化安全、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民族文化的血脉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

4、。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西方一些国家极力在全世界推销其思想文化,在文化上推行“单边主义” ,威胁到其他国家的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保护不同民族、群体、地域的传统文化,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成为国际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已意识到保护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

5、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3 我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政府对非物?|文化遗产普查力度不够。由于民间文化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政府部门长期不够重视,普查工作力度不大,导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认识不清,缺乏深人和广泛的了解。第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滞后,资金技术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缺乏正确的开发利用。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法律保护依据。现有的文物保护法只是

6、将有形文化遗产列入保护范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没有科学的界定和权威的说明,也未能列入该法的保护之下。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丰富,但也很脆弱。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许多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面临失传危险;一些独特的语言、文字和习俗迅速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人员短缺,出现断层;如民间戏曲、戏剧在衰落,年画、剪纸、皮影正在逐渐消失,许多传统的民俗文化艺术如萨满调、子弟书等已经绝灭,岔曲、古琴也濒临绝灭,剩下的摔跤、拉洋片、庙会等生存环境

7、不容乐观。因此,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4 如何用法律手段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4.1 加强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 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尚不健全,修改后的著作权法 ,虽然将杂技艺术作品列为保护的客体,但仍没有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列入保护范围;文物保护法也没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保护的客体。由于立法的滞后,致使许多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文化遗产不能得到明确的法律保护,制度性因素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很大。因此,我们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加大立法的力度。2005 年 3 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这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首次就我国非

8、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布的权威指导意见。立法工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而,我们必须加大对一些基本问题的深入研究,在实践经验中总结提炼出相关的法律原则并通过立法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制度。 4.2 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法 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像实体文物或者实体技术专利一样有形好保护,而且我们的教育领域很少有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教育,这一切使得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人重视,更没有人知道对应的保护法律。我们虽然强调法律保护,但是没有一个普及法律的体系还是难以形成全民保护意识。 5 总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依赖民族民间土壤自然生存、传承下来的,法律保护是为了更好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是为了建立一个更加有规律有秩序的发展环境。我们强调行政法保护,其实质就是强调行政保障,即政府要对保护工作提供财政、政策、方式等各种保障措施。建立、普法、执法,这三条当成为我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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