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实施细则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0599025 上传时间:2018-01-3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实施细则(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实施细则1、申请与审批程序(1)博士生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属院系研究生公派工作组;(2)院系组织遴选、排序,将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3)研究生院会同国际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4)向录取的博士生颁发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录取函 。被录取者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成行有效。2、申请材料欲申请该基金资助的博士生将以下材料提交到所属院系:(1) 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申请表 (附件 1) 。(2)拟前往大学或导师同意接收申请人短期访学的邀请函(参见附件 2,须写明不收取学费,或予以免除学费) ;(3)往返国际旅费解决办法(写明校内导师资助、

2、或境外导师资助、或个人承担) ,由出资者签名;(4)中、外导师签字同意的在国外期间研究计划(中、英文) , (参见附件 3) ;(5)博士生全学程时间安排计划(附件 4) ;(6)已修课程成绩单,资格考试、选题报告(如已通过)记录表以及获奖证书(不超过 3 项)复印件;(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8)健康体检证明(校医院出具,三个月内有效) ;(9)身份证复印件;(10)委培生、定向生需提供委托、定向单位同意函。3、办理出国审批手续需提交的材料(1)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协议书(本人及导师签字) (附件 5) ;(2)清华大学出国访学博士生须知(阅读并已签字) (附件 6) ;(3

3、)家长同意函(已签字同意) (附件 7) ;(4)清华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5)拟前往大学同意接收申请人短期访学的邀请函复印件;(6)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录取函。4、资助标准与办理程序2在国外期间生活费:资助期间为 3-6 个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 1200 美元,并根据国家和地区差异适当调整。生活费领取和换汇手续参照我校公派出国人员现行管理方法执行,由博士生在国际处、财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5、其他注意事项(1)博士生须按照“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离校和返校手续;(2)录取博士生办理出国审批手续,签署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协议书 ,按

4、照派往国家和大学要求购买当地保险;(3)在国外期间若发生紧急事件,应及时与我国在驻地国家的使领馆联系;(4)回国后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不少于 5000 字的总结报告(附件 8) ,包括书面和电子版,附照片。并在所属学科内做学术报告,汇报在国外访学期间的学习、研究情况、个人感受及对外方学校(或研究机构)研究生教育的体会等。(5)将国外导师评语电子版表格(附件 9)填写好自己的基本信息后交给国外导师,请国外导师写好评语直接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培养办信箱:本实施细则自 2010 年 1 月起实施,有关问题由研究生院、国际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解释。研究生院、国际处、财务处2013 年 8 月 26 日附件 1 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申请表附件 2 拟前往大学同意接收申请人短期访学的邀请函附件 3 在国外期间研究计划附件 4 博士生全学程时间安排计划附件 5 清华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协议书附件 6 清华大学出国访学博士生须知附件 7 家长同意函附件 8 总结报告附件 9 国外导师评语表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