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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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 市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与对策建议摘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不断改善居住条件,但是同时农村宅基地管理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文章针对 XX 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空心村;管理现状;对策一、问题的提出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农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农村建房热始终居高不下并呈增长趋势,宅基地管理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配置和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 XX

2、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宅基地闲置严重、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宅基地规划不合理、 “空心村”等现象严重,给 XX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新农村建设带来了严峻考验。二、XX 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各市区农村宅基地规划发展不均衡,宅基地闲置现象严重XX 市各地区农村宅基地规划不均衡,其中滕州市和山亭区的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最为明显,宅基地闲置现象严重。其中滕州市农村空闲地最多,约 224 万平方米,其次为山亭区,农村空闲宅基地约 99 万平方米;而山亭区“一户多宅”现象严重,多出宅基地近 350 万平方米,其次为滕州市,多出宅基地近 177 万平方米;另外滕州市和山亭区分别存在着严重的闲置宅基地和

3、不住宅基地。其他地区,如峄城区和薛城区农村空闲宅基地约为 50 万平方米,市中区农村多出宅基地 37 万多平方米,而高新区几乎不存在宅基地空闲现象,可见相比其他城区,新规划的高新区没有历史遗留带来的各种宅基地问题。简言之,XX 市各地区农村分别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宅基地闲置现象,反映出农村宅基地规划不合理问题,亟需对其进行合理规划和改进。宅基地分配不均, “一户多宅”现象严重由于宅基地私有观念在多数农民心中根深蒂固,认为老房子是祖业,新房再多、再大也不能拆祖屋,于是出现了农民建了新房也拒不交出闲置宅基地, “划新不丢旧”造成“一户多宅”现象严重。滕州市、薛城区和山亭区三个地区“一户多宅”情况最为严

4、峻,其中滕州市一户多宅的户数占到村民总户数的 25多,薛城区也近 20。一些农民甚至将自己承包的责任田当成私有土地,随意侵占或调换建房。一些村干部打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幌子,搭车收费,出现经济条件好的村民多数存在一户多宅,真正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因为经济条件差无法要求规划新的宅基地,而且老宅基地多的户占用的宅基地相对多些等现象,造成宅基地分配不均。此外还存在村镇干部中也存在利用权力、关系多占宅基地,农民超标建房等问题。现行制度不完善,超标占地现象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然而 XX 市各地区

5、不仅“一户多宅”现象严重,而且市中区、山亭区、峄城区农村多出宅基地每户的面积都超过了政府文件的规定面积。可见由于基层政府对农民建房缺乏的正确引导和管理,再加上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采用的是无偿、无限期的使用制度,出现了农民超标占用宅基地建房。“空心村”现象严重长期以来,因建设规划滞后,XX 市许多农村新建住宅大多集中在村庄外围、道路两侧,而村内存在大量的空闲宅基地,形成了外实内空、外新内旧、外齐内乱的“空心村” 。如山亭区冯卯镇涝坡村共 327 户、783 人,村庄占地面积为 219 亩,其中空闲土地面积为 132 亩,空闲户数共102 户。村庄内部空壳严重,特别是村西北部基本无人居住。随着经

6、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批农民涌向小城镇和大中城市,成了非农业的城镇居民,但仍占着原农村宅基地;部分农村青年大学毕业后在外就业,结婚生子,把父母接出去一起居住,造成原宅基地闲置,加重了“空心村”现象。“空心村”的大量存在,造成土地浪费,环境恶化,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而各地区也先后开始开展“空心村”的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本文总结了“空心村”治理的经验,将在第三节中论述。三、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行宅基地制度创新,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应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宅基地具体执行

7、面积及占地标准,人均宅基地面积由省统一规定出一定的范围,再由各地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标准,各地都应该按照规定执行;结合新农村建设目标做好村庄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利用村内各种闲置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并要控制好农村居民的规模,建设好配套基础设施;加大对闲置宅基地、空闲地、 “一户多宅”现象的清理和处置,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强制登记制度。此外规划要走群众路线,要依靠村民参与,集思广益,充分尊重村民的意见。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宅基地有偿使用可以从认识和观念上解决宅基地的权属问题,有利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确立,使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体现,能有效地减少和制止多占、滥用宅基地的现象,促进节约和

8、合理利用土地;便于对村庄进行规划和管理,能集中一部分资金用于乡村的公共设施建设;增加了宅基地分配的透明度,从制度上遏制和限制了干部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农民宅基地的审批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 ,实际上就是要求各地建立宅基地审批责任和过错追究制度,严格宅基地规划、审批管理,执行“一户一宅”的政策。严格按照法定的宅基地审批条件、面积限额及审批程序办理,严把审批条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批准。对上报的宅基地坚持“规范用地,积极引导,公开公正,集体会审”的原则进行核查。对村分配、使用宅基地管理和收费实行有效的监督

9、,确保公平地分配宅基地,减少村分配宅基地中不合理收费和私下买卖宅基地行为的发生。完善宅基地流转机制我国现行的法律和制度对宅基地的流转做出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宅基地转让须符合规定条件,购买人必须为房屋所在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我国农村宅基地限制性流转制度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稳定了我国农村经济,但是在现阶段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阻碍作用日益显现。例如,先富裕起来的农民进城购房,而受现行宅基地流转政策的限制,其留在农村的宅基地不能公开合法转让,造成宅基地大量闲置, “空心村”现象严重。可见限制宅基地流转,既不利用资源的有效配

10、置,也不利用土地的节约利用。因此应当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农村宅基地自由流转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民宅基地流转市场,赋予农民拥有房屋宅基地的完全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继承及赠与,允许农村宅基地在城乡居民之间自由流转。加强“空心村”的治理针对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严重的“空心村”现象,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把治理“空心村”作为目前农村工作的大事来抓。对于“空心村”的治理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科学规划,因地制宜。 “空心村”治理的成功,关键要编制一个科学的规划。由于农村情况复杂多样, “空心村”治理应根据各村的基础和条件,以及群众的实际需求,确立治理的模式。对经济较发

11、达、建房农户较多的城镇近郊“空心村” ,进行统一规划,以城镇为中心,有步骤地实施整体搬迁、连片发展,逐步形成规模,腾出的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对离城镇较远、经济基础较差的“空心村” ,可以小村向大村集中,合理归并自然村,引导向条件相对优越的中心村迁移;对不具备合并条件、但可以填实的“空心村” ,加强对闲置农宅的拆迁、回收、流转、整合,对拆迁的老宅基重新规划,作为新的预留宅基地,由村收回调剂安排利用。2、加强组织领导,有法有序高效推进治理工作。 “空心村”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要确保“空心村”治理的各个环节健康有序开展。成立“空心村”

12、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如各试点镇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建设、环保、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门领导机构,制订了切实的工作方案,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到事,责任到人;制定“空心村”治理工作的有关政策,使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治理工作的全程监督,依靠民主监督解决“空心村”治理中的难题;搞好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建立奖惩机制,对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3、创新机制,广开筹资渠道。 “空心村”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如何筹措大量资金是保证“空心村”顺利实施的关键,山亭区村庄建设搞得好的村,多是经济实力强的富村,村集体经济弱的村往往难有作为

13、。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坚持以集体自筹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社会资金参与这一多渠道的方式来筹措空心村的治理资金。对村庄大规模整治,首先由村集体投入资金搞建设,具有用资金换社会效益的公益性质;其次“空心村”治理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措资金。企业或个人可以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把“空心村”治理的一些项目推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吸引社会闲散资金,解决“空心村”治理的资金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各级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 ,使法规深入人心,增强干群节约土地、依法管地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节约用地、依法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宅基地集约化使用的意义,通过

14、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建房观,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宅基地集约化工作中来。参考文献:1、于华江,王瑾.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调查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XX(2).2、赵之枫.城市化背景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转让制度初探J.农业经济问题,2001(1).3、徐万刚,杨少垒.城市化视角下的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分析J.社会科学家,XX(3).4、胡传景,沈士芹,张洪武.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制度的构想J.广东土地科学,XX(5).5、黄岩.新农村建设中的空心村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XX(12).6、成令波,王志彬,张利海.完善“空心村”宅基地管理的思考J.城乡建设,X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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