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珠江沿岸尚未实施光亮工程建筑物拾遗补漏光亮工程设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0582500 上传时间:2018-01-3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珠区珠江沿岸尚未实施光亮工程建筑物拾遗补漏光亮工程设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海珠区珠江沿岸尚未实施光亮工程建筑物拾遗补漏光亮工程设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海珠区珠江沿岸尚未实施光亮工程建筑物拾遗补漏光亮工程设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海珠区珠江沿岸尚未实施光亮工程建筑物拾遗补漏光亮工程设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海珠区珠江沿岸尚未实施光亮工程建筑物拾遗补漏光亮工程设》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珠区珠江沿岸尚未实施光亮工程建筑物拾遗补漏光亮工程设(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海珠区珠江沿岸尚未实施光亮工程建筑物拾遗补漏光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1 招标目的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1.2 项目概况1.2.1 工程名称: 海珠区珠江沿岸尚未实施光亮工程建筑物拾遗补漏光亮工程设计 。1.2.2 工程位置:海珠区珠江沿岸 。1.2.3 工程范围:本工程主要对海珠区珠江沿岸高层建筑光亮工程施工设计招标,具体包括电源电压等级为 10KV 的送电线路、灯具以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具体以本工程量为准。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2、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城201092 号文件 。1.2.6 资金来源: 市城投投资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800 万元;1.2.8 招标内容: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现场测量、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0 年 月,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9 月。1.3 前期服务机构1.3.1 机构名称: 广东省建设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

3、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4 投标资格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或建筑装饰专项甲级工程设计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60 号)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4、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市2007202 号) 、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建设200122 号) 、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建设2001178 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建市2007 86 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8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

5、项: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程师。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1.4.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 购买招标文件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 5 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 2010 年 月 日至 2010 年 月 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

6、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5.1.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5.1.2 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5.1.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 (见附录 1、2、3)一式三份。1.5.1.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1.5.1.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

7、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 CA USB Key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95105813、020-28866079) ,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1.6 现场考察1.6.1 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1.6.2 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1.7 费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64.8 万元,具体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相关规定

8、执行。测量费按设计费的 10%计取。设计费结算价按有关部门审核的该项目工程概算作为设计费结算的依据。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20%,方案设计费为人民币 12.96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给予评审排序第 1 名的投标人 6.48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 5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 2 名和第 3 名的投标人 3.24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 25%)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全部方案设计补偿费均包含在设计费内。中标人向符合规定2 至 3 名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费(即补偿,补偿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不另行出资)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9、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80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0-20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 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1.8 工期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

10、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30%。1.9 其他事项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10 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 http:/ 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1.10 招标人1.10.1 名称: 广州市海珠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220、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龙骧大街 2 号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4447253 1.10.4 传真号码: 020-84489412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1.11.1 名称:广州海建工程监理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230、广州市滨江东路远安新街 49 号二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4103163 1.11.4 传真号码: 02

12、0-84426268 1.11.5 电子邮箱: 1.12 交易服务机构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4 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1.13 招标管理机构1.13.1 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220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龙骧大街 2 号 3 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4447253 1.13.4 传真号码: 020-84489412 1.13.5 网址:http:/ 监督机构1.14.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4.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 1 号大院 3 号楼 415 室 1.14.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9 1.14.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4.4 电子邮箱:1.14.5 网址:http:/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