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国税局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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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鸡泽县国税局责任清单一 、 部 门 职 责 登 记 表部门名称(盖章):鸡泽县国家税务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序号 主 要 职 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 备 注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 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 办公室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 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 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管理机关财务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办公室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办公室1负责制定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

2、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公室承 担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教 育 培 训 考 察 工 作 及 发 展 党 员 工作 ;负 责 离 退 休 干 部 及 提 前 离 岗 人 员 的 管 理 和 服 务 ;负责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和 基 层 建 设 ;人教科2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 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教科序号 主

3、 要 职 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 备 注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 监察室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监察室3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监察室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政策法规科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政策法规科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管理工作;负责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政策法规科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政

4、策法规科4 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政策法规科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 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政策法规科序号 主 要 职 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 备 注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 征收管理科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征收管理科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 征收管理科5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征收管理科负责编制和分配税

5、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 进行税收预测分析,收入核算科6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 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收入核算科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 收入核算科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收入核算科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纳税服务科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 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纳税服务科7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 12366 热线、

6、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纳税服务科序号 主 要 职 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 备 注8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 发票购销、税法宣 传、金税 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办税服务厅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 稽查局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 检察、审判机关 协调税务稽查 中的司法工作;稽查局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 稽查局9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

7、;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稽查局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信息中心10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信息中心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信息中心序号 主 要 职 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 备 注11 承担税源管理工作 税务分局主要承担税源管理工作。 城区税务分局12 承担税源管理工作 税务分局主要承担税源管理工作。 曹庄税务分局注:1.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强化和增加的职责,请特别单列,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依据;2.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的职责和

8、工作事项,在备注栏中注明责任单位。填报人:高爱民 填报时间:2015 年 5 月 4 日 联系电话:7523519二 、 与 相 关 部 门 的 职 责 边 界 登 记 表部门名称(盖章):鸡泽县国家税务局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 例国家税务局负责办理纳税人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的事宜1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件地方税务局负责办理纳税人向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的事宜。地税机关单独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纳税人由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公告。2014 年第9 号。陈某今年在国税窗口办完了以前需要两个单位办理的涉税

9、事宜。取得了印有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两个单位印章的税务登记证件。实现了国、地税之间税务登记的“ 一方受理、双方认可、一证两章、信息共享”。三 、公 共 服 务 事 项 登 记 表部门名称(盖章):鸡泽县国家税务局 序号 服 务 事 项 主 要 内 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1 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化税收政策宣传,服务产业转 型发展,增 强纳税意识。活动载体包括:街头宣 传、税收宣 传、各项竞赛、开放日活动、税企座谈会、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编撰专题书籍、制作专题影视作品等纳税服务科75137662 税收业务培训新办企业的培训:税收基本知识、相关税收政策、办税流程、软件操作、税控设备操作等。

10、专题业务培训: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加计扣除政策培 训、福利企业政策培训、营改增政策培训 、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培训等纳税服务科 7513766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 国税税收优惠备案事项监管(二) 税收票证事项监管(三) 规范案件查处(四) 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一)国税税收优惠备案事项监管单位名称:鸡泽县国家税务局(公章)为规范和加强各项税收优惠管理工作,充分体现依法、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便利原则,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享受税收优惠备案事项的单位和个人。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税收优惠备案事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

11、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 129 号)等 规范性文件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1、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是否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税收优惠。2、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优惠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根据变化情况重新审查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资格。3、减免税款有规定用途的,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规定优惠期限的,是否到期恢复缴纳各项税收。4、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是否存在未经国家税务机关审核或备案自行享受税收优惠情况。5、已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申报。(二)监督检查指标1、全面检查:每

12、年不少于一次,抽查面不少于50%。2、专项抽查:每年组织一次,抽查面不少于30%。上述指标如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三、监督检查方式受理纳税人提交的税收优惠备案后,分别由各基层税务分局和局机关组织对优惠备案事项进行检查。其中:全面检查由各基层税务分局组织,不定期开展;专项抽查由县局组织,主要对基层税务分局审核情况进行书面复核。四、监督检查程序(一)全面检查:各基层税务分局不定期对辖区内的税收优惠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专项抽查:结合税收执法检查和工作督查等工作,由县局每年组织人员对办理的税收优惠备案事项进行复核,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启动纠错撤销机制。(三)税

13、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的检查人员参加。(四)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告知其亨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五)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人的情况实施逐项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交当事人确认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六)发现被检查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的行为,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一)发现被检查人实际情况不符合有关税收优惠条件的,或采用欺骗手段获取税收优惠的、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主管税务分局报告的,以及未按规定的程序报备而自行享受税收优惠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4、二)发现有关专业技术或经济鉴证部门认定失误的,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提请纠正,及时取消有关税收优惠资格,督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有关部门非法提供证明,导致未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规定处理,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 倍以下的罚款。(二)税收票证事项监管单位名称:鸡泽县国家税务局(公章)为规范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确保税收票款安全和完整,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及上级局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各税收票

15、证使用单位。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税收票证的领用、保管、开具、结报缴销以及代征税款账户、待报解税款账户的核算对账等。1.是否按规定领用票证,领用手续是否完备,核发视同现金管理的票证是否按规定控制在一个月的使用量。2.是否按规定使用票证,票证的填写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存在跳号、跳本或几本票证同时使用现象。3.是否存在票证长期领而不用、填而不结、失而不报的情况。4.税款征收是否存在收取现金现象,是否严格按“双限”规定办理税款解缴入库。5.各用票员每天下班后是否统一将票证放入专用保险柜内。6.是否按规定结报票证,各类章戳是否按规定使用和缴销。7.各用票员票证结存数与账面数是否一致

16、。(二)监督检查指标1.自查: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面要求为100%。2.复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复查面要求为50%。三、监督检查方式和程序1.自查由用票单位组织实施。由用票单位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用票人员的票款安全情况进行督查。2.复查由县局收入核算股组织实施。每年两次由收入核算股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所辖内的用票单位和用票人员的票款安全情况进行督查。四、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一)自查和复查时要严格按照税收票款监督检查内容逐项认真开展检查,并按规定填写检查工作底稿。(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单位要督促各用票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抓好落实,力求成效。(三)检查结束后,检查单位要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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