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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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 岛 市国家税 务 局青国税函 2016300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领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6 63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前期网上领用发票开展情况,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网上领用发票的范围和种类自2017年1月1日起,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和B级的增值税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平台申请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平推式通用机打发票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网上领用发票的方式和要求网上领用发票的方式为邮寄

2、和自取箱自取。市局已统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其快递业务品牌为全城达,该单位以下简称全城达)签订协议,由全城达负责我市的邮寄发票业务,自愿选择使用邮寄方式的纳税人应承担邮寄发票的相关 2 费用。符合使用网上申领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上期开具的发票中无作废和冲红发票、符合使用网上申领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邮寄或自取箱自取方式。符合使用网上申领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上期开具的发票中有作废和冲红发票的,可以使用自取箱自取方式。三、网上领用发票基本流程(一)邮寄发票1.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厅提出购票申请并完成网上发票验旧。2.税务机关通过网上购票平台受理纳税人的领票申请,审核通过后

3、,发票发售人员通过金三系统发售发票,领用方式需选择“网上领票 ”。3.办税服务厅通知全城达上门收件寄送给纳税人。4.纳税人收到纸质发票后,通过网络下载与纸质发票代码号码一致的发票电子信息。(二)自取箱自取1.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厅提出购票申请并完成网上发票验旧。2.税务机关通过网上购票平台受理领票申请,审核通过后,发票发售人员通过金三系统发售发票,领用方式需选择“网上领票” 。3.发票发售人员将发票放入自取箱并通过自取箱发送手机 3 短信校验码。4.纳税人须携带作废发票和冲红发票的全部联次(或相关证明材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使用绿色通道进行查验。5.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查验作废和冲红发票后

4、,到自取箱凭校验码领取纸质发票,通过网络下载与纸质发票代码号码一致的发票电子信息。四、具体工作要求(一)发票发售人员操作注意事项1.纳税人发起网上领用发票的申请后,大数据平台内的网上购票平台会生成相应的待办事项,主管国税机关发票操作人员需通过网上购票平台进行审核。2.因金三系统中的网购发票柜台暂无法与税控系统实现数据同步,纳税人无法通过远程下载发票电子信息,网购发票柜台暂不启用。3.发票操作人员需通过金三系统的发票发售柜台进行发票发售并在发票领用页面的“ 发票领用方式 ”栏次选择“网上领票”选项。采用此方式,纳税人可实现通过网络下载票源。4.为保障纳税人的领用申请及时处理,发票操作人员必须在每

5、个工作日的上午和下午分别查看网上购票平台的待办事项,根据纳税人已申领的发票数量,逐户分拣出纸质发票。同时,根据纳税人选择的领取方式,将选择自取的逐户放入发票自取箱,将选择邮寄的逐户装袋,待全城达快递上门收件时双方进行清点交接。 4 (二)对纳税人选择使用自取箱方式的,如纳税人已开具的发票中有作废发票和负数发票,网购发票操作人员必须对作废发票和负数发票查验发票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后,才可通过网上购票平台的“查验 ”按钮将发票自取箱解 锁。在查验发票前,网购发票操作人员不得先行解锁。(三)对纳税人选择邮寄方式的,网上购票平台自动读取纳税人税务登记中的注册地址和办税人员信息,且不能修改。如纳税人邮寄地

6、址或联系人发生变动,主管国税机关应依据纳税人的申请,通过变更税务登记修改上述信息。(四)各主管国税机关要做好网上领用发票的风险防控工作,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走逃(失联)企业,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网购发票操作人员,使用网上购票平台的“黑名单管理” 功能将纳税人信息录入黑名单予以锁定。各单位纳税服务部门要做好发票物流配送的衔接工作,督促物流单位做好邮寄发票的安全运送。(五)目前我市推行的“税税通” 手机客户 端预约发票自取领用业务可继续使用,市局下一步将研究开发手机客户端的申领邮寄发票功能,并将手机客户端预约发票自取领用模块与网购发票平台进行整合,具体推行时间另行通知。(六)主管国税机关网购发票操作人

7、员应认真学习发票网购平台使用手册税务端操作手册(见附件)并熟练掌握网上购票平台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操作,在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反馈。 5 附件:发票网购平台税务端操作说明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12月29日(联系人: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徐永昌 83931812,市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闫斌 83931200,市局信息中心 毕京鹏 83931352)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解读选项:不解读(无解读事项)规范性文件选项:非税收规范性文件青 岛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货 物 和 劳 务 税 处 承 办 办 公 室 2016年 12月 30日 印 发 6 国 家 税 务 总 局税总

8、函20166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申领发票,各自由贸易试验区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 )推行了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取得明显成效,税务总局决定全面复制推广,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范围 纳税信用等级 A 级、B 级纳税人,以及地市国税局确定的税收风险等级低、尚未评级的纳税人(不包括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可自愿选择使用网上申领方式领用增值税发票。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流程 纳税人网上发票验旧后,通过新系统开票软件或各省网上办税平台提交领用发票申请

9、,申请信息传递到核心征管系统,征管系统处理申请信息发放发票,税务机关通过物流配送将纸质发票邮寄给纳税人,或者放置在办税服务厅指定位置由纳税人自取,同时将领用发票的电子信息发送至新系统开票软件。纳税人收到纸质发票后,通过新系统确认下载领用发票的电子信息, 7 实现足不出户办理发票网上申领。三、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模式 为保障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工作平稳推进,已推行发票网上申领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由省国税局确定本省实现方式,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票软件或者各省网上办税平台提交领用发票申请;尚未推行发票网上申领的地区采用纳税人通过新系统提交申请的方式。使用新系统提交领用发票申请方式的地区,主管国税机关应

10、按要求配置新系统后台软件,通知选择使用网上申领方式的纳税人,升级新系统开票软件。支持网上申领发票的新系统开票软件需通过税务专网获取,软件版本号为 V2.0.12_ZS 及以上。四、发票邮寄费用问题 自愿选择使用网上申领邮寄方式的纳税人需承担邮寄发票的相关费用。五、有关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是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实现“互 联 网+税务”的重要 举措,可有效减 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工作负担,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安排,细化推行工作方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二)优化服务,规范管理 8 各地国税机关在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要规范税收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一是规范相关信息管理,纳税人接收邮寄发票地址、收件人信息应与征管软件登记信息一致,特殊情况经税务机关同意后方可变更。二是要注重信息安全,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加强系统运维,保障信息安全。三是做好发票物流配送衔接工作,保障邮寄发票的安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1月30日(对税务系统内只发电子文件)信 息 公 开 选 项 : 主 动 公 开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货 物 和 劳 务 税 司 承 办 办 公 厅 2016年 11月 30日 印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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