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侵权演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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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本案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侵权演讲范文案情:20*年7月,沙某的父亲赊欠邻村刘某猪款8000余元,刘某多次向其催要无果。20*年7月15日上午,刘某再次到沙家找沙父索债时,见沙家大门紧闭。刘某便直奔沙某家里,碰巧沙某也不在家,刘某见沙家猪圈里有20多头生猪快要出栏,便带人强行将沙某饲养的17头生猪拉走顶替沙父欠款。沙某获悉此事后,立即报警,虽经公安机关出面处理,但沙某仍未能要回被扣生猪。他遂将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返还所扣生猪。分歧: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对刘某的行为是民事侵权还是涉嫌刑事犯罪,存在不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刘某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构成盗窃罪。因为,刘某实施了非法行为,且其主

2、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也非法占有了沙某的财物,故刘某的行为符合了刑法规定的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刘某的行为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在以民事案件受理此案后,经审查认为刘某的行为涉嫌犯罪,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一种观点认为,刘某的行为涉嫌犯罪,构成抢劫罪。因为,刘某在光天化日之下,强行将不属于自已的财物拉走,并占为已有,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很明显,客观上也实施了非法行为并达到了占有的目的,故,其行为符合了刑法规定的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刘某的行为不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在以民事案件受理此案后,经审查认为刘某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一种观点认为,刘某的行

3、为属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审判结果:审理此案的法官在对此案进行初步的调查了解后,即前往刘某家里进行调解,并邀请当在派出所民警第 2 页和村委会负责人出面协助调解。法官向刘某指出其私自强扣沙某生猪行为的违法性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促成沙某与刘某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将所扣生猪返还了沙某,沙某对此案申请撤回了起诉。评析:笔者认同第三种观点,即也认为刘某的行为属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因为,刘某所实施的行为,从目的上看不是纯粹的非法占有,而是扣物抵债,在主观上,刘某所实施的强行抢猪行为唯一的目的是用于清偿沙父欠其的债务,并不具有其他非法的目的,从客观上看,在刘某将沙某的生猪拉到自已

4、家后,并没有进行处理,而是放在家中,在沙某向其索要时,其拒付的原因也是因沙父欠其债未还。从刘某实施的行为看,其是在白天将沙某的生猪拉走,主观上没有偷的意思,所以不构成盗窃罪;另外,刘某在拉沙某的生猪时,并没有任何人进行阻止,而是很顺利在将沙某的生猪拉走,故,也构不成抢劫罪。但刘某的行为,在客观上又确实侵犯了沙某的权利,因为一方面沙某不欠刘某债,其父欠债不应由其偿还(自愿偿还的除外),另一方面即便是沙某欠债,在其没有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债权人也是无权强行拉走沙某的财物用以抵债的,故,刘某的行为侵犯了沙某的合法财产权,属民事侵权行为。沙某再向刘某要求返还生猪无果的情况下,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已的权利,是应当受法律保护的,沙某的请求应当受到法律的支持。法院对该案的处理是合法的,处理的方式和方法也是非常得当的,既解决了纠纷,又化解了矛盾。 本案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侵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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