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破海漂垃圾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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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携手共破海漂垃圾顽疾东莞市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是市场化运作的,不排除第三方运输在运作过程中会存在违法偷倒垃圾的行为。记者日前赴多地对海洋垃圾倾倒事件进行调查时也了解到,地处珠江口区域的深圳、东莞两市垃圾焚烧厂、填埋场普遍存在超负荷运转现象。 “2016 年 9 月下旬至今,我省珠江口海域未发现装载生活垃圾的船只航行,监测海域也未发现大面积海漂垃圾,海上违法倾倒垃圾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海洋垃圾整治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其工作职责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需携手共治才可破顽疾。 监管不到位导致垃圾外流 “海洋垃圾会破坏海洋水环境质量,会给渔业发展带来严重的经济损

2、失,这些破坏和损失,加强源头管理,是可以被遏制的。 ”珠海市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对珠海、中山等市已在处理的海上倾倒垃圾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目前有一些地方政府在垃圾监管方面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地生活垃圾违法外流现象。 此前,记者也从广东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行动情况介绍会上获悉,目前广东省公安厅对外公布的四起典型垃圾违法倾倒案件,垃圾主要来自深圳、东莞等地,其中有一起案例(“德庆 1318”案件) ,还涉及东莞市某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涉嫌存在监管不力的行为。 “经过对德庆 1318案件的调查,我们发现此批垃圾的出处是合法的,犯罪嫌疑人与相关职能部门是签订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协

3、议,但是东莞相关部门在移交垃圾后,并无对垃圾的真正去向进一步监督,疏于管理才给投机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珠海市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东莞市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是市场化运作的,不排除第三方运输在运作过程中会存在违法偷倒垃圾的行为。记者日前赴多地对海洋垃圾倾倒事件进行调查时也了解到,地处珠江口区域的深圳、东莞两市,垃圾焚烧厂、填埋场普遍存在超负荷运转现象,不少村镇甚至还没建起无害化垃圾填埋场。 此前也有媒体披露说,2016 年,深圳市的垃圾产生量为 1.8 万吨/日,东莞为 1.2 万吨/日,而东莞当地能烧掉和进填埋场的垃圾只有 9900 吨/日。也就是说仅东莞,每天还有 2000 多吨的

4、垃圾只能简易填埋或无处可去,被临时堆放。据了解,广州、汕头、揭阳等地也同样存在本地垃圾处理难度较大的问题。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杨中艺认为,当地政府的责任无法推卸。他说, “明知垃圾产生量飞速增长而处理能力不够,政府却没有准备、没有规划,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应该追究当地主管垃圾处理的住建部门责任。 ”他还提出,监管不到位是导致垃圾偷倒入海入江的原因之一。 据了解,生活垃圾有别于工业危险废物、严控垃圾,在监管方面并没实行联单管理制度。 “所谓的联单管理制度,是一种从垃圾产生和收运、处置单位都必须如实填写联单内容,并在城管部门备案的一种制度,全过程掌控垃圾去向。 ”业内人士说。 据了解,目前广

5、东各地的生活垃圾运输处理运输工作,普遍存在着未对进场(厂)垃圾车辆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车辆统一管理和智能调度。 “主要反映为大部分车辆未装车载 GPS 和调度屏,缺乏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对车辆去向执行情况的实时监督。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除此以外,很多城市的视频监控系统和垃圾称重系统硬件设施也不完善,大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地磅称重系统缺少视频抓拍、道闸联动等系统,无法实现称重过程智能监管。 “垃圾称重数据和各处理设施运行工况数据的上传统计,能让管理者了解垃圾生到死的全过程。 ” 定性定量困难 鉴定时间长 “从常理上,大家都知道违法倾倒垃圾行为是肯定有问题的,但是要从法律上去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是

6、要从定性定量上进行大量细致的工作。 ”中山市公安局相关办案警察告诉记者,目前,海上倾倒生活垃圾的案件普遍都存在主要证据鉴定难和认定难的问题。 据了解,海上倾倒垃圾案件属于新型案件,形式多样,手段五花八门,除了抓获涉案嫌疑人外,如何对倾倒垃圾行为进行定性,还面临着法律适用问题,这直接关系到嫌疑人是否有罪。 目前, “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都是情节犯罪,明确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的污染物必须是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和有毒物质。而巧的是,这些海上违法倾倒垃圾案件填埋垃圾的地方都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

7、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畴,甚至案发时,还有些垃圾船的垃圾也并没有进行倾倒。此外,生活垃圾并不属于危险废物范畴,不存在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和有毒物质,这些都给办案人员造成了一定的阻力。 “为严惩违法份子,震慑污染环境行为,我们办案组成员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多次请教专业人士, 最终明确了从造成损失金额入手的侦查方向。 ”中山市公安局相关办案警察说,最终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九)项规定,因倾倒垃圾致使公私财产损失达三十万元以上的,属于严重污染环境(两高司法解释明确指出,被判严重污染环境,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8、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该条款所指的公私财产,可以理解为修复环境所需的费用,如委托相关单位检测、运输、打捞等费用,甚至是可以理解为要求还原破坏前环境的费用,这些数额都将是巨大,若多项同时进行,治理费用超千万都不止。 ”广州市某律师事务所杜律师说。 据了解,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海上违法倾倒垃圾行为处罚过轻,不足以震慑违法行为,如海洋环境保护法对向海洋倾废行为,仅规定“由有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据介绍,目前已抓获的海上违法倾倒垃圾

9、案件的监测检测、运输、打捞等费用,均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支付,这无疑是增加了当地政府的财政负担及浪费纳税人的钱。据统计,此类案件的刑事取证费用均超过 30 万元。 “这是目前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而造成的局面,需要?M 快出台相关规定,是否可考虑从倾倒垃圾的数量、重量上进行量刑。 ”杜律师建议说。 “根据工作部署,下一阶段,我们各相关执法部门也将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积极开展海洋环境公益诉讼,追索民事赔偿责任,加大违法成本。 ”广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说。据介绍,目前,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在加快修订相关法律,如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正在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准备出台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等,为预

10、防与打击违法处理垃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据了解,在此类案件中,垃圾成分鉴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报告,是追究嫌疑人刑责的重要依据。按照有关规定,这类报告应由执法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由于专业性强,过程复杂,因此一般耗时较长,往往要一个多月才能做出来。 “这无形也是给加快、从严打击各类污染环境罪增加了难度。 ”相关市公安局办案警察说。 需多部门配合联合执法 广东是海洋大省,与香港海域相连,位置敏感,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力度十分重要。据了解,2016 年下半年以来,广东珠江口海域海上违法倾倒垃圾问题多发、影响恶劣。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政府在去年 9 月专门召开防治海漂垃圾和打

11、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紧急会议,并对各地、相关部门作出“岸上堵、海上查、集中清、从严罚”的整治部署。 2016 年,广东各级海监队伍在珠江口海域共查获违法倾废案件37 宗。全省公安机关以污染环境罪立刑事案件 8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30 多名,刑事拘留 28 人,查获涉案船只 11 艘,涉及生活垃圾、工业垃圾高达 8300 吨。 “在中山市的两起案件中(恒辉 20和贵港怡海 168及平南顺辉 969案件) ,是由当地政法委牵头,召开了各涉及部门领导参加的案情推进会,并且成立了联合工作组,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责任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才使得案件的侦破能够比较顺利地开展。 ”中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12、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的行为,看似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实际上却涉及公安、环保、住建、海洋渔业、边防、武警、检察院等多个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做了系统的部署,确定了由省环境保护厅、住建厅、海洋渔?I 厅作为主要牵头单位,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并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行为。 ”海洋渔业厅相关负责人说,各地政府是保障本地区环境生态安全的主要主体,环保、住建、渔业等部门将对工作不落实问题,较突出的地区,提起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工作。 “因工作不力,造成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的地区,将按照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13、目前省和沿海城市海洋、海事、公安边防、海警等海上执法部门已在港口码头、敏感海域、海岛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开展巡查值守等工作。 “我们也强化了珠江口重点海域,如重点养殖区、入海口邻近海域,倾倒区附近海域的海水水质和海漂垃圾监测工作。 ”海洋渔业厅相关负责人说,只要发生异常情况,将及时通报并组织力量进行巡查。 此外,省住建厅、省环保厅、海洋渔业厅也将与省工商局联系,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涉及违法处理垃圾的企业,全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集体曝光,并在招标等市场经营活动中给予限制,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沿海城市也将会不定期对辖区内的海漂垃圾进行打捞清理,并按照就近处理的原则,对海上打捞截获的垃圾及时进行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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