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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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北区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推进“两聚一高 ”新实践和建 设“ 强富美高”新北区,结合“ 三大一 实干” 活 动和“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从 2017 年起,区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组织实施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一、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 83 号)文件要求,到 2019 年,全区交通干线沿线“ 脏、乱、差” 问题得到全面整治,违法设施(含广告)得到全面清理,综合环境得到全面提升,保洁水平实现全市领先。计划用三年时间

2、,全面提升新北区交通干线综合环境。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实行“整体推进、部门指导、属地负责” 的工作责任制。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对各镇、街道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各镇、街道作为各自辖区内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整治行动。(一)普通国省道。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 100%,用地范围外绿色通道单侧宽度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路面、用地范围和建筑控制区做到“八无” ,即无堆积物和垃圾箱、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

3、及广告、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各镇、街道应参照普通国省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对乡道、村道(统称“农村公路”)组织 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推进“ 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入实施“风情农路 ”、“乡村旅游路”、 “文明样板路”和“亮化工程” 等品牌创建活动 ,打造各具特色的农村公路品牌,促进农业发展、提升农村环境、服务农民增收。(二)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建成 绿色通道单侧宽度不低于 50 米。完成区内高速公路两侧绿色通道和用地范围内绿化提档升级,路面、用地范围和建筑控制区做到“五清三化” ,即清除垃圾、清除非法堆积物、清除非法搭建物、清除非法种植物、清除违法广告设施,

4、绿化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形式丰富多彩、层次分明),沿线广告设施合法设置和发布,且安全、美观。(三)三级航道。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建成 绿色通道单侧宽度不低于 20 米,体现生态优美的江南水乡风貌。航道两岸(城镇段 3060 米、乡村段2030 米范围)、水上服务区和船闸管理区域“脏、乱、差” 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到位,违法建筑、碍航设施等全面清理到位,水面、用地范围做到“ 三无两洁” ,即无 违规构筑物、无碍航设施、无垃圾,航道两岸整洁、水面清洁。三级航道全面建成绿色生态走廊,城区段打造成城市宜居、亲水和文化走廊。三级以下航道因地制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其中城区段参照三级

5、航道整治方案实施。(四)港口码头。公用港口码头港区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 100%。港区内非法码头整治全面完成。按照市“263”专项 行动要求,深入开展港口粉尘、水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沿江港口水污染防治设施全面建成,干散货码头粉尘综合防治率达到 70%以上。建立健全港口环境净化、绿化、美化规章制度,深化港区绿化规划和实施工作,加强港区绿化带、防尘林带建设和维护管理,着力提高已建绿化管养水平。开展港口作业区内“见缝插绿” 工程,着力提升港区 绿化质量,港区环境做到“ 四无六净” ,即无白色 污染、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污物;路面净、道牙净、收水口净、便道净、树坑净、墙根净。(五)铁

6、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单侧宽 度 50100 米的绿色通道得到全面完善。用地范围内无违章建筑和破旧建筑物;用地范围外侧至 100 米范围内做到“ 六无一有 ”,即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物料、无暴露垃圾渣土及“ 白色污染 ”、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无河塘漂浮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用地范围外侧旅客视野所及1000 米范围以内对沿线建筑物和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企业烟囱进行综合治理,做到美观、整洁。二、实施步骤和主要任务(一)实施步骤2017 年 6 月,进行布置启动,由各镇、街道负责,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

7、制定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2017年 7 月2019 年 6 月,由各镇、街道负责集中整治,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督查整治行动,确保按进度实施到位。2019 年 7 月2019 年 9 月,进行总结评估。在总结各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建立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二)普通国省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1推进路域洁化。2017 年,对路面抛洒滴漏、乱倒乱扔、乱贴乱画等污染公路及其设施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落实长效管理,迁移公路沿线污染源,规范沿线建筑工地施工车辆装载和进出公路清洗保洁行为;完成公路路肩、边坡、边沟的清理疏通;清除占用桥下空间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落实桥梁等设施

8、保护措施,取缔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危及公路安全的违法作业;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和垃圾箱、路基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非法占用挖掘公路。2018 年,迁移非法利用桥梁附着管线设施、搭建住房等生产生活设施,同步修筑围栏、种植绿化等设施。2019 年 6 月底前,拆(清)除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筑物及其他堆积物,完成机耕道搭接道口的路面硬化,实现无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区城建局牵头指导考核,区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参与)2提升绿化美化水平。2017 年,清除或迁移相交道路通视范围内影响安全视距的行道树,控制相交道路通视范围内农作物等种植物的高度;完成 312 国道“ 畅安舒美” 路建设。

9、2018 年 10 月底前,优化路面行车区域绿化,控制中间带开口路段防眩树的高度,规范侧分带开口路段行道树种植和修剪养护。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公路沿线建筑物立面整治,规范穿越、跨越、埋设等占用利用公路的行为,采取地埋方式设置沿线通信、电力等管线,实现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2019 年,完成已建成 8 条普通国省道完成两侧林相提升与环境整治。完成普通国省道公路路面外侧的绿化管养责任移交当地政府并纳入城市长效管理范畴,全面开展我区普通国省道沿线环境和绿化工作长效管理。 (区城建局牵头指导考核,区经发局、安监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参与)3保障交通畅通。2018 年 10 月底前,对占用

10、公路摆推设点、车辆乱停乱放、打谷晒场、堆场作业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落实长效管理;取消影响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通行的停车泊位;迁移马路市场,规范路侧集中经营区和停车场,对集镇段环境、破损建筑进行清洁整理;归并和严格控制公路平面交又特别是中间带、侧分带、搭接道路的开口;加强小型交叉或搭接路口转角加铺,推进大中型交叉口非机动车道、左转车道、右转加(减)速车道和标线岛的改造,规范交叉路段范围内示警、控制、指路、引导等交通安全及路权设施的设置。清理违法非公路标志和违法广告,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非公路标志和广告。2019 年 6 月底前,规范公路沿线引导标志设置,实

11、施过村过镇路段路面(建筑物距离路面 6 米及以上)、机非分隔(硬路肩 4.5 米及以上)和辅道设施的改造,完善咨询服务设施;取缔非法设置的搭接道口(交叉口),实现无违法搭接道口。 (区城建局牵头指导考核,区经发局、区安监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公安分局参与)(三)高速公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1推进路域洁化。2017 年 6 月底前,清除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高速公路桥涵下方、高速公路两侧(包括地面和屋顶)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2017 年底前,依法清理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及桥下空间内的非法堆积物、非法搭建物、非法种植物;依法清理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非法搭建物。 (区城建局牵头指导考核

12、,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参与)2提升绿化美化水平。2019 年,完成沪蓉、江宜高速公路两侧林相提升与环境整治;完成城市出入口、互通枢组区、服务区等区域的绿化景观提升,形成高速公路隔离栅内外 2条层次分明的绿化带。 (区城建局牵头指导考核,区经发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参与)3开展建(构)筑物出新。2017 年,对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 100 米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陈旧立面进行粉刷,破旧屋顶进行整修;对高速公路上跨桥防落网进行整修,对涂料剥落的上跨桥进行重新涂装。 (区城建局指导考核,区经发局、安监局参与)4清理规范广告设施。全面拆除高速公路用地及外缘起 100 米范围内的违法广告设施和穿越跨越高速公路

13、桥梁等设施的违法广告设施;严格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规定的间距要求以及常州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规划规定的可设置区域、技术要求、设置间距及数量要求,合理減少建筑控制区外广告设施数量;对因新(改)建高速公路和新增互通进入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广告设施予以迂移;对设置不规范、版面破损、布幅拖挂、结构锈般的广告设施修复出新。 (区城建局牵头指导考核,区规划分局参与)(四)三级航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1推进航道洁化。2017 年 6 月底前,完成船舶停泊区域、船闸、水上服务区、管理用房区域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等清理工作并落实长效管理;2017 年,清理航道两岸整治范围内生产生活

14、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清理未经批准设置的浮吊、水上吊船;清理加油船、货郎船、住家船等非营运船舶;治理船舶乱停乱靠行为,清理非法靠泊点;治理农户、渔民布设的侵占航道的基桩围网等并落实长效管理。2018 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跨河桥梁和不达标的跨河管线进行整治;清理清除航道上的沉船、暗桩等;修复破旧临跨河建筑物外观。2019 年 6 月底前,拆除未经批准建设的非法码头装卸点、非法堆场以及废弃不用和不符合规范的取水灌溉口等老旧生产设施、两岸污水排放管线、船闸上下游引航道两侧违章建筑等;拆除航道两岸及临跨过河设施上的非法标志标牌,规范、更新安全标志标牌;航道两岸(城镇段 3060 米、乡村段 2030

15、米范围)和船闸管理区域、水上服务区存在的“脏 、乱、差” 环境问题 全面整治到位;对 水质达标和生态恢复影响严重的主要入湖河道试行禁航管理;开展水路运输经营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资质专项治理,加快船舶标准化改造,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 (区城建局牵头指导考核,区环保局、农业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参与)2加强航道绿化。2017 年,推进实施京杭运河改线段工程建设并落实长效管理。2018 年,完成三级航道损毁护岸的修复和重要航道两岸绿化补植。2019 年 6 月底前,新建成京杭运河航道两侧绿色通道共计约 11.62 公里;完成航道沿线绿化、景观等提档升级,确保全面绿化到位;突出对三级航道重点

16、航段整体景观建设,加强与当地区域特色深度融合,打造景观航道示范工程。2019 年底前,完成三级航道护岸外侧(或自然边坡线外侧)的绿化管养责任移交各镇、街道并纳入城市长效管理范畴。 (区农业局牵头指导考核,区经发局、城建局、环保局、农业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参与)3提升航道美化水平。2017 年,推进实施京杭运河改线段以北(龙江路一青洋路)生态廊道工程建设,完成船闸、水上服务区景观规划。2018 年实施船同、水上服务区景观建设。2019 年 6 月底前,重点推进城区段整治,对现有绿化进行改造提升,完成船闸、水上服务区景观建设,打造城市示范景观带、旅游带、居住走廊、休闲和文化走廊,塑造全新的干线航道沿河景观。 (区城建局牵头指导考核,区经发局、环保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参与)(五)港口码头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1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2017 年,完成沿江港口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与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违法违规清理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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