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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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江 西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文 件萍乡市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在萍乡市芦溪县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请示(萍发改价管字201711 号)收悉。为合理使用电力资源,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鼓励和引导用户调整负荷,削峰填谷,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112746号)精神,结合芦溪县电网负荷特性,经研究,同意芦溪县电网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萍乡市芦溪县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办法的批复赣发改商价201793 号 2 附件:芦溪县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办法2017 年 1 月 22 日 3 附件芦溪县电网峰谷分时电价

2、实施办法一、峰谷分时电价(一)适用范围在芦溪县电网推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试行阶段,执行范围为大工业用电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 100 千伏安及以上的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其中行政机关、学校、部队、医院、养老院等单位非生产性动力用电,自来水生产、煤气生产、享受免税政策的残疾人开办的福利工厂等用电暂不执行峰谷电价。(二)峰谷时段划分高峰时段:17: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 5:00其余时间为平段。(三)峰谷分时电价标准高峰电价=基础电价130%低谷电价=基础电价70%平段电价=基础电价二、基础电价基础电价按现行的江西省销售电价表为基准,扣除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电价、大中型水库移

3、民后期扶持资金、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确定。按变压器容量、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不实行峰谷浮动。 4 三、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电费计算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由供电企业统一安装和管理分时电能表,分别计量高峰、低谷、平段的用电量。为不影响原电费结算秩序,将峰谷浮动部分电费单列。(一)高峰时段上浮电费=高峰时段总电量-高峰时段不实行峰谷电价的电量 (高峰电价-平段电价)(二)低谷时段下浮电费=(低谷时段总电量-低谷时段不实行峰谷电价的电量) (平段电价-低谷电价)(三)峰谷分时浮动电费=高峰时段上浮电费-低谷时段下浮电费峰谷分时电费随正常电费一并结算,由供电企

4、业按月向用户结清,具体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四、其他规定(一)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结算,仍按原方法不变。对于高供低计且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用户产权侧的用户,其产权分界点至用电计量装置段的线路损耗按计量表所计峰、谷、平段电量的比例分摊。(二)供电企业执行峰谷电价产生的实际损益,作为下次调整因素滚动平衡,以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三)供电企业应与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按照本办法签订有关供电协议。五、本办法自 2017 年 1 月 20 日起执行。抄 送 :国 网 江 西 省 电 力 公 司 ,省 价 格 监 督 检 查 局 。江 西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办 公 室 2017年 1月 22日 印 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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