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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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 (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理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避免突发事件发生。理学院依据江苏大学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一、建立健全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体系(一)成立理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1、理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李医民 副组长:杨博成 员:刘浩 李宁 郑玮 班小红 2、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学习;制定本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提供政

2、策保障;协调各年级开展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工作;定期召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例会,听取学生汇报心理健康状况,解决实际问题;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力、物力以及经费支持等。支持和协调在学院办公区设置心理咨询场所,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二) 加强学院心理工作队伍建设1、建立一支以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为要求的专职咨询人员,年级辅导员作为兼职咨询员相结合的工作队伍;2、建立一支以学院心联部成员、班级心理委员、优秀学生干部为主的朋辈心理咨询员;3、定期组织心理工作队伍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心理问题的鉴别能力、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及心理健

3、康知识素养。二、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危机三级预警系统(一)一级预警:宿舍1、加强宿舍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友爱氛围,降低学生孤独感,增强归属感,为学生构建心理支持系统;2、督促辅导员定期开展宿舍长例会,全面把握学生学生、生活以及思想动态。(二)二级预警:班级1、设立心理委员,做好班级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工作;2、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团员的骨干作用,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及时、主动与老师取得联系。(三)三级预警:学院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引导学生掌握适当的心理自我调适方法,提高学生识别及防护心理疾病的知识;2、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筛查出存在心理障碍的学生名单提供

4、给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并采取相应措施;3、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经常深入学生之中,关爱学生,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为学生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减轻心理压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4、心理辅导员与年级辅导员要熟悉心理干预流程,出现重要情况,应立即向学院领导、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在专家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地干预。三、确立预警对象心理危机关于的对象主要是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确定预警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以及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对

5、存在下列因素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应将其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2、突然遭遇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身体发现严重疾病、遭遇性危机、受惊吓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4、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特别大以及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5、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6、性格内向、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7、有严重心理疾病(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的学生;8、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

6、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无端致以祝福、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四、早期预警1、积极做好心理危机干预教育工作,重在预防。学院积极通过开展讲座、团体辅导、健康知识宣传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帮助学生了解什么是心理危机,如何识别自杀前兆以及对如何帮助和干预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和

7、危机行为。2、建立健全学院心理健康档案。在新生心理普查筛查的基础上,结合辅导员、心理委员和寝室长等信息渠道,筛查重点关注对象,建立心理档案。心理辅导员及时将重点对象信息反馈给年级辅导员,并定期通过三级信息网络更新心理档案。3、建立三级网络信息反馈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学院通过寝室长例会、心理委员会议以及主要班级干部等会议,全面把握学生心理状况。针对有心理问题学生迅速恶化或者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学院及时和学工处、心理健康中心等部门报告。 五、危机干预1、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阻控体系。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发的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院积极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学院心理咨询接待中有严重心理危机学生来

8、访时,在危机未解除的情况下,应不让学生离开,及时汇报学院分管领导和心理健康中心。2、建立心理危机干预监护体系。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院成立以寝室长、班级学生干部为主要负责人的监护小组,对该生全方位监护。对于危机程度较高者,应劝其休学回家治疗,对本人坚持要求在校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院应及时告知家长,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与家长签定书面协议并由家长陪伴监护。对学校专家组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或对他人存在生命威胁者,学院应立即通知家长,并对学生作休学或退学处理。在学院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应对该生作全程特别监护。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学院派辅导员或

9、学生根据医院要求进行全程特别监护。3、建立心理危机现场救助体系。对于突发学生自伤自毁事故的紧急处理,学院分管领导和辅导员应在闻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报告学工处和心理健康中心,对于心理危机学生进行紧急救助,有必要时应及时拨打“110”或“120”。特殊情况下,学院可将学生急送至医院治疗。同时第一时间通知家长4、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1)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要密切关注,视其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2)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 24 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该生家长到校; (3)请心理专家对该生的心理状况

10、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如评估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院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评估该生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院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5、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1)对正在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一旦发现便立即启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快速反应机制” ,各有关部门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协调配合处理危机;(2)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3)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4)对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

11、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5)正确应对新闻媒体,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6、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1)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2)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对该生精神状态进行心理评估或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学院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7、愈后鉴定及跟踪干预制度(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申请复学时,应向学院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学院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校医院等相关部门或专业精神卫生机

12、构评估确已康复后可办理复学手续;(2)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复学后,学院相关人员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 ,学院应组织专家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确保该生人身安全。8、对危机知情人员的干预危机过后,需要对知情人员进行干预。可以使用支持性干预及团体辅导策略,通过班级辅导等方法,协助经历危机的大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同学、家长、辅导员以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尽量减少由于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9、危机干预及自杀预

13、防的注意事项(1)学院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避免人为地制造特殊的环境给被干预学生造成过重的心理负担,激发或加重其心理问题;(2)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学院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及其他人员的安全;(3)学院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载,妥善保存;(4)如果发生的心理危机或自杀涉及他校,要做好沟通、协作,实行联动机制;(5)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六、工作要求1.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并及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2.工作到位。危机发生后,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3.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4.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保证资料详细完整;5.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1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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