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民用户检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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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检查需注意事项:用户通气点火成功后必须进行首次安全检查;正常使用燃气的用户每月由抄表员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并做好检查记录和用户签字确认的工作;1) 检查有无燃气泄漏;2) 检查燃气灶前压力是否正常,计量仪表是否正常;3) 检查用户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拆除、拆修、改造、迁移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的现象;4) 检查用户是否私自拆动燃气表;5) 检查用户使用的燃气热水器是否为平衡式或烟道强排式机型,禁止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禁止将任何燃气热水器安装在浴室;6) 检查用户购买的燃气器具是否与气质相符合,由专业人员按照规范和安全使用的原则

2、进行安装;7) 检查用户胶管的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范;A 应使用耐油(丁腈橡胶)燃气专业胶管,不得使用其他软管代替;B 胶管要充分套入燃气器具接口,并使用喉箍箍紧(不得使用金属丝代替) ;C 检查胶管是否老化(成 U 字型,凸面应无龟纹为合格) ;D 胶管长度不得超过 2 米,胶管不得穿越门、窗和墙;E 胶管应在灶具灶面以下自然垂落,与灶面保持 10 厘米以上距离,以免烤焦胶管酿成事故。8) 检查用户是否在设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住人或放置炉火(如油炉、液化石油气钢瓶等)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9) 检查用户灶具旁不得悬挂或堆放可燃物品。10)检查完毕,检查人员依据用户检查记录表 登记检查情况,并请用户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发全隐患,要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同时请用户签字。11)用户拒绝入室安全检查的,拒绝在用户检查记录表 上签字的或者拒不签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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