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深圳市)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0199179 上传时间:2018-01-2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疗机构设置(深圳市)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医疗机构设置(深圳市)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医疗机构设置(深圳市)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医疗机构设置(深圳市)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医疗机构设置(深圳市)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疗机构设置(深圳市)》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机构设置(深圳市)(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医疗机构设置一、行政许可内容社会办门诊部/诊所(不含港澳独资及医疗美容机构)的设置。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 年 2 月 26 日国务院令第 149 号发布)第九条;(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 年 8 月 29 日卫生部令第 35 号发布)第十一条。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依据深圳市 2010-2015 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深圳市医疗机构选址指导意见(试行)确定的数量及布局,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四、行政许可条件(一)符合深圳市 2010-2015 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二)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申请人可以是法

2、人或自然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 5 年的医务人员;5.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四)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 5 年。有前项第 2-6 小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

3、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五)必须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签订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告知承诺书,并履行承诺书中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及本实施办法。五、申请材料(一)设置社会医疗机构申请书(原件 2 份);(二)设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证明:1.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及签名字样(复印件各 2 份,验原件);2.企业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字样(复印件各 2 份,验原件)和法人的工商注册登记近 3 个月的查新资料原件;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的,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

4、件或核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各 2 份,验原件);4.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份,验原件)。(三)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证明:1.个人简历,含 5 年之内是否发生医疗事故、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以及服刑等情况,本人签名确保提供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2.身份证(复印件 2 份,验原件);3.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各 2 份,验原件);4.毕业证(复印件 2 份,验原件);5.职称证(复印件 2 份,验原件);6.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证明等)(复

5、印件 2 份,验原件);7.深圳市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近 3 个月全身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8.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2 份、验原件)(四)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的,还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复印件 2 份,验原件);(五)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分析报告(原件 2 份),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14.拟设医疗机构 5 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15.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六)选址报告(原件 2 份),应包括以下内容(按深圳市医疗机构选址指导意见进行选址):1.选址的依据;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7、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4.占地和建筑面积;5.选址方位图。(七)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设置平面图(原件各 2 份);(八)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 份,验原件);其中场所为自有的,提交房地产合法证明文件;场所为租赁的,提交租赁意向书及场所房地产证明文件;(九)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告知承诺书(原件 3 份)。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及本实施办法。六、申请表格设置社会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分析报告;申请设置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告知事项和申请人承诺书。上述表格可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

8、站(http :/)或区卫生局网站(http:/ 303 号)第三条。九、行政许可程序(一)申请人向区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二)区卫生局审核;(三)区卫生局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医疗机构选址与评议,(四)对医疗机构选址进行社会公示;(五)区卫生局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核发设置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同时上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六)获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筹建期内筹建。十、行政许可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 日(不包括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的时间共 20 个工作日)。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及本实施办法。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设置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门诊部的有效期为 1 年;诊所的有效期为 6 个月。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第六条。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取得设置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后,方可从事医疗机构的筹建活动。十三、行政许可收费无。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无。附件 1:申办社会医疗机构可行性分析报告.doc2:设置社会医疗机构申请书.doc3: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的告知承诺书.doc4:诊所填表范本.doc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