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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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川教督2013 1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了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12217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做好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关于自评、复核工作(一)县级自评1县(市、区)应根据实施办法、 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川教2012 184 号)和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评估细则(附件 3),对本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达标情况逐校、逐项进行自

2、评,填写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情况表(附件 1 表1)、 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情况表(分学校)(附件 1 表2)、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情况打分表(分学校)(附件 4)。2县(市、区)应按照差异系数计算公式,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8 项指标,分别计算本县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对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进行自评,填写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表(附件1 表)。3县(市、区)应按照实施办法中四川省县级人民政

3、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细则,对本县(市、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填写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附件 1 表)、 义务教育经费情况(附件 1 表)。4县(市、区)应采取问卷、座谈和走访等形式,了解公众对本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状况。经自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办学基本标准,小学和初中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 0.65 和 0.55,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自评得分在 85 分以上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州)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3(二)市级复核1市(州)应根据县(市、区)的复核申请,对被复核县(市、区)县域内义务

4、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复核。复核随机抽查学校,原则上,小学不少于 10 所,初中不少于 5 所。复核工作方案由各市(州)制定。2开展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1)各市(州)应制定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实施方案,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备案。(2)开展对被复核县(市、区)的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可委托政府统计部门、科研单位、专业调查机构等进行。调查的对象包括: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其中学生家长的比例不低于 50%,并保证其他种类调查对象的数量大体相当。常住人口在 50 万以下

5、的县(市、区),问卷调查数量均为 600 份;常住人口在 50100万的县(市、区),问卷调查数量均为 800 份;常住人口在 100 万以上的县(市、区),问卷调查数量均为 1000 份。问卷调查结束后,填写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附件 1 表)。市级复核结束后,应向被复核县(市、区)出具复核报告。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得分 85 分以上,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 85 分以上,小学、初中校际间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 0.65 和 0.55,公众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含基本满意)达到 85%以上的,市(州)应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提出省级评估申请。二、关于材料报

6、送申请省级督导评估,相关县(市、区)、市(州)应报送如下材料:(一)县(市、区)报送材料1自查报告;2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附件 1);3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情况打分表(分学校)(附件 4)4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相关政策文件汇编。(二)市(州)报送材料1关于申请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的函;2对县(市、区)的复核报告。报告应包括市(州)对被复核县(市、区)的总体复核结论和对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三个方面的复核结论。3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包括问卷调

7、查结果及分析报告。5相关县(市、区)与市(州)的材料一并由市(州)统一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报送。上报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三、有关工作要求1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根据市(州)的申请组织开展省级督导评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 1 月6 月和 1012 月期间,具体时间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确定后通知相关市(州),需当年上报教育部认定的县,市(州)申请最迟不晚于当年的 5月底。2县级自查和市级复核需采用同一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1 月至 5 月底申请省级评估的县(市、区)一律使用上年度的事业统计数据;10 月至 12 月底申请省级评估的县(市、区)一律使用当年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3县(市

8、、区)、学校要对照实施办法、 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情况和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相关内容,根据各自职责准备相关档案材料。材料准备应坚持精简、适用的原则,各地应充分利用“对县级 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和 “两基 ”迎国检工作积累的资料,结合本次检查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补充。4市(州)对所辖县(市、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开展过程性督导,教育厅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派人参加。5市(州)对教育部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市、区),至少连续 3 年进行复查,教育厅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派人参加。市(州)年底前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报送复查报告,如连续三年(非

9、常情况除外)复查不能达到实施办法标准的,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建议教育部撤销其相应称号。6督导评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相关数据、情况应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7督导评估工作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督导评估工作纪律。联系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谢凤山 吴毅 蒋静电 话:02886112572 邮箱:SCJYDDB126.CON附件:1.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2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填报说明3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评估细则4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情况打分表(分学校)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2013 年 1 月 29 日7

10、附件 1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 市(地、州、盟、师)县(市、区、旗、团场)报送时间: 年 月 日报送单位: (盖章)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制表 I: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基本情况自然情况 经济情况 普通中小学校数 (所) 教学班数 (个) 在校学生数 (人) 教职工数 (人)小学 初中人口总数(万人)农业人口数(万人)乡镇数(个)行政村数(个)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年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小学一贯制学校初中 完中特殊教育学校数(所)小学教学点数(个)小学初中小学 初中 合计其中专任教师数

11、合计其中专任教师数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 L10 L11 L12 L13 L14 L15 L16 L17 L18 L19 L20 L21 L22全县总计 注:1、小学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所,企业办学的有所,民办学校有所。2、一贯制学校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所,企业办学的有所,民办学校有所。3、初中学校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所,企业办学的有所,民办学校有所。4、完中学校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所,企业办学的有所,民办学校有所。9表-1: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情况表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数学科学(初中理科实验)仪器配备音体美器材配备

12、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教师编制配备教师岗位设置教师学历校长任职资格小学 3.63-5.42初中 4.10-5.33(/生)小学 6.93-16.03初中 9.28-12.38(/生)按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基本要求配备按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基本要求配备小学 6初中 8九年一贯制8小学 15初中 25九年一贯制 25省下达编制全部核定到校,无截编现象;教职工编制空编率控制在百分之一以内。岗位设置符合省定标准和原则,正常开展岗位管理工作。小学教师应该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该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符合规定条件,并取得任职

13、资格培训证书。综合评估内容标准学校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 L10 L11达标学校总数 小学达标学校比例(%)达标学校总数 初中达标学校比例 (%)表-2: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情况表(分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数学科学(初中理科实验)仪器达标率(%)音体美器材配备达标 率(%)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台)生均图书册数 教师编制配备教师岗位设置 教师学历校长任职资格(人)指标值小学 3.63-5.42初中 4.10-5.33(/生)指标值小学 6.93-16.03初中 9.28-12.38(/生)指标值按四川省中小学

14、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基本要求配备指标值按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基本要求配备指标值小学 6初中 8九年一贯制 8指标值小学 15初中 25九年一贯制 25指标值省下达编制全部核定到校,无截编现象;教职工编制空编率控制在百分之一以内。指标值岗位设置符合省定标准和原则,正常开展岗位管理工作。指标值小学教师应该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该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指标值符合规定条件,并取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该校综合评估是否达标学校名称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 L10 L11 L12 L13 L14 L15 L16 L17 L18

15、 L19 L20小学 1小学 2小学 3小学 4小学 5初中 1初中 211初中 3初中 4注:小学学校总数所(其中: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有所) ,初中学校总数所(其中: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所,完中初中部所) 。表: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表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 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综合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全县平均值 小学差异系数 全县平均值 初中差异系数 注:差异系数: 小学0.65、初中0.55。表: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估得分 指标值或简要结论L1 L2 L3 L4 L5B1. 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强化政府责任,制定本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计划,并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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