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与社会秩序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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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与社会秩序的重建摘 要:荀子试图以儒家价值体系重建社会秩序,主张通过对“位”的强调来完成从天下无道到天下有道的转变,实现社会政治秩序从混乱无序到稳定有序。在荀子的政治哲学中, “位”具有三个层次的涵义:一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 “职位”等;二是与职位相对应的制度、规范等;三是一种各居其位、各守其分,从而达到“万物得宜”之理想状态的哲学思想。 “位”虽不同,但“位”皆有“分” ,每一“分”皆有异于他者的完满自足之价值。各安其位,各守其分,则每一个体都能在其安位守分的主体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与意义,社会政治也会和谐稳定有序运行。 关键词:荀子;“位” ;社会秩序 作者简介:朱叶楠,中共

2、上海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践哲学研究中心讲师,哲学博士(上海 200233)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遭受前所未有的历史大变动,周王朝的统治岌岌可危,各诸侯国之间征伐不断,连年战争导致社会动荡,社会秩序极其混乱,人民痛苦不堪。由周公所制定的一整套礼乐文化制度遭到怀疑、否定和破坏,出现了孔子所讲的“礼坏乐崩”的混乱局面。为了结束长期的战乱,使百姓脱离战争之苦,诸子百家们纷纷著书立说,对现实的社会处境进行反思,并试图找出一条解决社会动荡恢复统一和平的道路。儒家作为当时的显学,对这一问题也进行了深刻和系统的思考, “位”与社会秩序的重建这一问题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中被提出的。 一、荀子

3、论“位”之三层涵义 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一生都在为周礼的复兴而奔波忙碌,终生的奋斗目标就是建立一个“东周” 。周礼,是西周初年由周公所创立的一整套礼乐文化制度,主张每个人都应该以“礼”作为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规定人与人之间有一定的等级差别,不同等级之间的人们所处的“位”是不同的,所适用的“礼”也是不同的,这样就有利于维护社会各个等级之间的稳定秩序,有利于社会的和平安定。但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实力的增强,各诸侯国已经不再满足于当前的政治地位,对周王室统治的合法性产生怀疑,进而对维护周王朝统治秩序的礼乐制度即周礼产生怀疑、否定,由此造成在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层面出现了不合“周礼”即“出位

4、”的现象。孔子认为,社会的动荡不安缘于人们对周礼的抛弃,只要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处于不同社会地位与伦理谱系中的人们安守本位,努力做好自己本分之事,那么社会秩序就会恢复正常有序,战乱就会得到彻底平息。导致社会动荡的原因就是为人臣子不守周礼不安于本位,所以才会发生弑君弑父的禽兽行径。 以孔子继承人自居的荀子也特别重视“位” ,明确提出“位”对于实现儒家王道政治理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荀子追求的理想人格是“圣王” ,他指出: “圣也者,尽伦者也;王也者,尽制者也;两尽者,足以为天下极矣。故学者以圣王为师,案以圣王之制为法,法其法以求其统类,以务象效其人。 ”(解蔽 ) 1 所以“圣王”

5、包括两个层面的规定性:一为圣,一为王。 “圣”是人伦之至极,是道德之楷模,是达到最高精神境界之人。儒家以“圣”为终身奋斗目标,荀子主张“学以致圣人” ,学习、修身的终极诉求是成圣。 “王”是拥有最高政治权位之人,与法度等政治设施相联系。 “圣王”即“圣”与“王”的结合,是“德”与“位”的统一,如果两者不能结合,则如后来的中庸所说“虽有其位,苟无其?裕?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 ” 2 欲将儒家政治理想推行天下,必须具备高尚的德性与完美的人格,但仅仅靠此还不足够,拥有一定之“位”是其理想得以实现的必备条件。荀子用譬喻的方式说明此问题:“造父者,天下之善御也,无御马则无所

6、见其能。羿,天下之善射者也,无弓矢则无所见其巧。大儒者,善调一天下者也,无百里之地则无所见其功。 ”(儒效 ) 1 大儒虽有调一天下之能,但无百里之地,没有供其施展能力与才华之平台,也是不会取得什么成就的。 荀子不仅重视作为外在条件之“位” ,更强调不同之位的区分,主张居于不同之“位”上的?体能够明确分际,辨清等级,各守其职,各尽其责,从而实现社会均平,政治稳定。如果没有“位”的区分,任由“人生而好利”的欲望发展,则一定会导致争夺混乱,所以不同之“位”的区分是必要和必需的。个体以其所居之位为其自身的规定性,各安其位,各守其分,这样就可以保证社会政治生活的秩序性和稳定性,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

7、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融洽、有序、稳定。 再进一步,儒家对于“位”的解释,不单单是在政治伦理领域加以阐释说明的。如果单从这方面论证“位”思想的话,其解释能力十分有限,因为社会上已经存在很多乱臣贼子弑君弑父的“出位”现象。仅从近似功利的角度来加以论证的话,第一,从现实上来讲,乱臣贼子在当时出于自己的私利和贪欲而行不轨篡逆之事,结果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至少在当时没有) ,而且还获得了更多的权势、土地和百姓;第二,从理论上来讲,这种目的论的阐释本身就不能使人完全信服。安守本位的原因是可以实现政治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和谐稳定,但是这种目的能不能达到,在何种程度上能够达到都是不可预知的,可以说这

8、本来就只是一个假设,假设的可信度是有限的。即便最终能达到这个目的,那么这又是不是最佳方案、最佳途径,这些都是需要讨论和论证的。为了使“位”思想达到自身理论的完满性与自洽性,儒家所做的工作就是从形而上的哲学领域来加以论证,舍弃了单单从功利主义的目的论的角度论证的办法,走向形而上领域直接论证“位”思想的合法性。 “位”思想的成立不是为了形而下的目的而设定的,更有形而上的本体论意义。 儒家追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和谐统一的理想境界。天地万物各得其所,各遂其生,安其所才能遂其生,天地之大德曰生,天覆地载,化育万物,就是要体现一个生生不息的气象。而万事万物若欲遂其生,首先必安其所,首先需要一个能

9、使万物存在成为可能的“位” ,对“位”的承认即是对事物存在的承认,因为每个事物在其存在的变化发展过程中,在人与人、人与自然、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中,必然各自都有一个相对稳定的位置。万物在宇宙自然中所处的位置又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事物的性质、特点、责任与义务、发展的方向和前进的动力。如果个体在宇宙自然中所处的位置始终模糊与不固定,那么天地万物之间也无秩序性与稳定性可言,而且也是不可思议的。儒家对于世界的认识是从“观天地万物气象”中得来的,仰观俯察,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观天道以明人事。天地万物的运行发展是有规律有秩序的,天尊地卑,阳尊阴卑,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四时运行有序,日中而西,月盈而缺,循环流转。

10、万物各得其性以生,各安其位以成。这种理想境界即是荀子在儒效篇中提出的“万物得其宜” 1 。天地万物各居其所当居之位,各守其所当守之所,各尽其所当尽之性,各为其所当为之事,则大化流行,天地万物归于合理。 因此,在荀子的政治哲学中,“位”具有三个层次的涵义:一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具体的“位置” “地位” “名位” “职位”等。在这一层面所要论述的是“人之为某种人” ,主要包括政治生活领域之“位” ,伦理生活领域之“位” ,德性修养领域之“位” ,社会职业分工领域之“位”等。二是指居于一定之“位”则必具有相应之“分” ,居君之位则有为君之分,居臣之位则有为臣之分,居父之位则有为父之分,居子之位则

11、有为子之分等。表现在政治生活领域主要是指具体的制度规范,表现在伦理生活领域主要是指不同之位所具有的伦理规范、行为准则、德性要求等。三是指一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政治哲学思想,居其位则守其分,君子思不出其位,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从而达到一种“万物得宜”的理想状态。 二、 “位”的不同序列及其职分 对于第一层次的“位” ,即“位置” “地位” “名位”“职位”等的规定,荀子进行了不同类型的划分,大体可以分为自然领域中的“位” ,政治生活领域中的“位” ,社会伦理领域中的“位” ,个体德行修养领域中的“位” ,社会职业分工领域中的“位”等。 在自然领域中,荀子强调天人之分, “唯圣人

12、为不求知天” (天论 ) 1 ,人与天各有其分位,各有其分。同时又主张天人之间的相互作用, “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K 也,民之父母也。 ”(王制 ) 1 在自然领域中,有天地万物的不同,人生于天地之中,在与外界的交往过程中而与万物形成一定的关系。其中的“位”可分为天地、万物、人等,彼此之间发生关系相互作用而形成中国哲学中的传统范畴即天人关系。 关于政治生活领域中的“位” ,荀子认为“国者,天下之利用也;人主者,天下之利势也。 ” 1 “国者,天下之大器也,重任也,不可不善为择所而后错之,错险则危;不可不善为择道然后道之,涂?D 则塞,危塞则亡。 ”(王霸 ) 1

13、 “位”对于儒家政治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实现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荀子指出国君对于政权即政治之“位”的选择和运用应谨慎重视,否则就有可能丢掉政权而导致灭亡。在政治生活领域中,人们之间所处的“位”是不同的,大体的可以分为君、臣、民三种,或者是天子、诸侯、大夫、士四类。荀子不仅对当时政治生活领域中的各种“位”进行陈说,而且对不同“位”之间的不同规定性,每一种“位”区别于他者的特殊性,都做了具体而详细的界定。荀子对于政治领域中“位”的表述,仅政治理想人格的称谓就有近二十种之多:君人、王、天子、人主、先王、三王、君、圣人、人上、仁人、君子、百王、后王、圣王、人君、大君子、主、上、帝王。若将这些称谓进行分类的

14、话,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人主、人上、主、上;第二类:王、三王、百王、先王、后王、帝王、天子;第三类:君、君子、君人、人君、大君子;第四类:圣人、仁人、圣王。除此之外,百官各有其特定之“位”:有诸侯、士大夫、官人百吏之不同;有宰爵、司徒、司马、大师、司空、治田、虞师、乡师、工师、治市、司寇、冢宰、辟公等官位的不同。 社会伦理领域中的“位”是儒家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讨论的问题。夫妇、父子、兄弟、朋友等等,凡是政治影响所达不到的地方,便是社会伦理领域的范围。在荀子的政治哲学中伦理关系的讨论具有很重要的地位,他指出“无用之辩,不急之察,弃而不治。若夫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则日切磋而不舍也。

15、 ”(天论 ) 1 如果伦理关系发生错位混乱, “礼义不修,内外无别,男女淫乱,则父子相疑,上下乖离,寇难并至,夫是之谓人?n。 ”(天论 ) 1 社会伦理领域中的“位”包括家庭内部关系之父位、子位、夫位、妻位、兄位、弟位等,也包括家庭外部关系中因年龄不同而形成的长幼之位以及朋友之位等。 对于个体德行修养领域中的“位” ,荀子在不同的篇章中称谓有所不同,有劲士、笃厚君子、圣人的区分,俗人、俗儒、雅儒、大儒的区别;也有通士、公士、直士、悫士、小人的不同划分;也有庸人、士、君子、贤人、大圣的区分。在这多种划分中,一般有小人、君子、圣人的区别,根据道德修养与精神境界的不同, “小人”一般居于此类序列

16、的底层,与其相似的称谓有“俗人” “庸人”等;君子则是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之人,一般与“小人”相对,具体类似的称谓还有“雅儒” “直士” “公士”等;“圣人”则是达到最高精神境界之人,是人伦之极,是儒家所追求的理想人格。 在社会生活中根据职业性质与职业种类的不同也可以分为不同的职“位” , “人积耨耕而为农夫,积?尴鞫?为工匠,积反货而为商贾,积礼义而为君子。 ”(儒效 ) 1 荀子一般将职业分工领域内的“位”分为四类:士、农、工、商。 “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 ”(王霸 ) 1 以职分定差序,把农、工、士、商等劳动阶层纳入差序系列中,不同职位上的人依据所处之位各司其责、各守其分,根据职业的分工而形成社会分层和人群中等级次序,有利于群体的维系和社会生活的稳定。 荀子对这些不同序列的“位”的论述,渊源于儒家的政治哲学传统。儒家对于“位”的探讨,首先以承认“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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