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招商大厦高楼缓降器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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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海招商大厦高楼缓降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3050招标文件宁海经济开发区新兴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八月1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招商大厦高楼缓降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NHZFCG-Z2013050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高楼缓降器 392台(具体详

2、见招标需求)五、本项目预算金额:64.979 万元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专业生产高楼缓降器的厂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能够提供出厂标准、合格证和国家消防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质量鉴定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2)参加投标的高楼缓降器品牌必须在宁波大市区内有厂方出资子公司或分公司承担维修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 2013年 8月 16日 11:00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

3、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1、65131832)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八、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九、投标保证金1、人民币:6400 元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3 年 8月 16日 11:00,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 、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帐号:39752001040010207。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开标前到五楼大厅投标保证金窗口开具收据。联系电话:0

4、57465131827,传真号码:0574-65131828)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 年 8月 21日 9:20。十一、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并随带投标样机和性能参数偏离表一份。十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3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联系人:马燕 联系电话:0574-65131831、65131832十四、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5、。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特此公告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 7月 29日4第二章 招标需求A、招标货物一览表对本标项的其他要求:安装调试:本次高楼缓降器需安装在宁海招商大厦。安装楼层 数量(台) 规格(米) 支架样式 3层 2 10 立式 玻璃箱 2台4层 7 16 壁挂式 塑料箱 7台5层 10 20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6层 17 24 壁挂式 塑料箱 17台7层 17 28 壁挂式 塑料箱 17台8层 17 32 壁挂式 塑料箱 17台9层 17 36 壁挂式 塑料箱 17台10层 12 40 壁挂式 塑料箱 12台11层 17 44 壁挂式 塑料箱 17台12

6、层(避难层)5 48 壁挂式 塑料箱 5台12层(避难层)6 48 立式 玻璃箱 6台13层 17 52 壁挂式 塑料箱 17台14层 17 56 壁挂式 塑料箱 17台15层 17 60 壁挂式 塑料箱 17台16层 17 64 壁挂式 塑料箱 17台17层 10 68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18层 10 72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整机负荷:341N-981N,负荷时的下降速度:0.16-1.5(m/s) ,使用状态时对其施加拉伸负荷时,各部件无明显变形、破损、脱卸等异常现象。安全钓 金属,带保险装置,安全带棉纱或合成纤维,带宽 50-80,带厚 2-3,带长 10

7、00-1800,可按使用者胸围调整长度。绳索绳芯:采用航空用钢丝绳,材质符合 YB/T5197-1993的要求;外皮:材质为棉纱或合成纤维。全绳应结构一致,编织紧密,粗细均匀并无扭曲现象,标配 9米(具体长度按不同楼层要求增加) 。高楼缓降器绳索卷盘 塑料或橡胶392台519层 10 76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20层 10 80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21层 10 84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22层 10 88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23层(避难层)5 92 壁挂式 塑料箱 5台23层(避难层)5 92 立式 玻璃箱 5台24层 10 96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25层 10 100 壁挂式

8、 塑料箱 10台26层 10 104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27层 10 108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28层 10 112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29层 10 116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30层 10 120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31层 10 124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32层 10 128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33层 10 132 壁挂式 塑料箱 10台34层 9 136 壁挂式 塑料箱 9台35层 9 140 壁挂式 塑料箱 9台36层 9 144 壁挂式 塑料箱 9台合计 392 玻璃箱 13台,塑料箱 379台B、商务要求表质保期 质保期叁年,免费上门服务三年(原厂服务) 。

9、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叁年保修叁年免费上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 4个小时内响应,48 个小时内修复。 (不能修复的,用备机替代) 。为保证维护质量,本次招标要求中标人提供五万元维修保证金用于维修保障,保修期满一个月内退还。本次招标要求中标人提供中标高楼缓降器 5台存放于宁海招商大厦作为备机用于维修,保修期满后退还。提供样机及性能参数偏离表凡参加投标的单位,需在 2013年 8月 21日上午 9:20时前提供投标样机和性能参数偏离表一份,送到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中标后提供的设备必须与样机一致。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 20天内免费送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含卸货、搬运费) ;地点:宁海招商大厦 ,所有中

10、标设备必须原包装运送到宁海招商大厦,原包装内均需有生产厂商标识、装箱清单、使用说明书、质保卡、联系方式等。付款条件 货到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个月后一星期内一次性付清货款。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要求1 项目名称:宁海招商大厦高楼缓降器项目2 预算金额:64.979 万元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4投标保证金:6400 元。投标人应于 2013年 8月 16日 11:00(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 、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

11、金专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9752001040010207。5 投标文件组成:由技术商务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 年 8月 21日 9:20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7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 年 8月 21日 9:20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8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9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10投标

12、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保证金收据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11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2 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3 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14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715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16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8一 总 则(一)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宁海招商大厦高楼缓降器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

13、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招标人” )和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

14、标 人 代 表 须 携 带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 如 投 标 人 代 表 不 是 法 定 代 表 人 , 须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出 具 的 授权 委 托 书 ( 正 本 用 原 件 , 副 本 用 复 印 件 , 格 式 见 第 六 章 ) 。(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特别说明: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

15、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9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

16、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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