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社保局综合参保日常业务办理告知单取号类别业务类型序号 业务名称 告知事项1 照片提交 (1)新参保人员交 1 张彩照,照片背后应注明单位编码及姓名;(2)可随《变动表》交综合窗口,后交的交卡证窗口,窗口将返还《领卡凭证》 ; 2 卡证领取 携带《领卡凭证》并按凭证上的领卡日期及时领取医保卡和证历本卡证管理(1、2 号)卡证管理3 卡证补办 (1)先或窗口挂失;(2)确认无法找回后,带身份证、照片到卡证窗口当场补办4 企业新参保 携带(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 《社保登记证》 (爱华大厦 4 楼办证中心) ;(3)组织机构代码证;(4) 《税务登记证》 ;(5)地税《委托缴税协议书》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7)单位公章新参保登记 5 机关事业 新参保 携带(1)单位成立批复;(2) 《社保登记证》 (爱华大厦 4 楼办证中心) ;(3)组织机构代码证;(4)地税《委托缴税协议书》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公章6 新增 (1) 《人员变动增减表》一式两份;(2)及时办理;(3)机关事业编制的三区内未参保过的还需提供编制证明7 减少 (1) 《人员变动增减表》一式两份;(2)及时办理,办理后经办人应及时告知本人,以便其接续参保。
人员变动增减8 本地转入 (1)确认转入人员原参保单位已办减少手续;(2)市本级及三区内参保过职工医保的都按本地转入办理;(3) 《人员变动增减表》一式两份9 单位信息 变更 (1)涉及单位名称、地址、税务登记、法人、经办人变更的都应及时到社保办理变更手续;(2)提供相应变更资料复印件一份;(3)单位经办人变更的请携单位公章办理10 个人信息变更 (1)涉及姓名、身份证、地址、号码变更的都应及时到社保办理变更手续;(2)提供相应原始变更资料参保信息变更11 开通网报 申请开通社保网上申报系统必须由单位经办人携单位公章或介绍信办理12 单位申请 补缴 (1)单位可凭劳动合同、工资单、 《变动增减表》申请为职工补缴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 补缴基数按职工当前缴费基数;(2)跨年度补缴办理截止每年4月20日,只能补上一年度的养老保险,补缴基数按市平综合参保(3-7 号)缴费变动 13 欠缴及异常处理(1)单位欠缴的,应直接到地税窗口申报补缴并缴纳相应滞纳金,相应待遇从补缴次月起恢复;(2)单位地税状态为非正常户的,社保将予以停保处理;(3)单位地税状态恢复正常后,须到社保办理参保恢复手续14 工伤费率 浮动 (1)二、三类行业实行工伤费率浮动;(2)每年 1 月份根据上一年度各单位工伤缴费及支付情况按规定进行浮动,并公布浮动单位明细情况表;(3)涉及单位应及时到窗口领取浮动告知书。
取号类别业务类型序号 业务名称 告知事项缴费变动 15缴费基数调整申报(1)每年 7 月统一进行缴费基数调整申报;(2)各单位可自行在社保申报网上调整职工缴费基数;(3)也可先到社保拷取缴费基数申报电子文档,调整后再拷回给社保窗口;(4)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工伤基数应调整,其它事业单位养老、工伤两个基数应调整,单工伤单位工伤基数应调整,五险企业单位养老基数应调整16 单位凭证 (1)为保护单位信息,须凭单位盖章的介绍信,上面注明所需凭证类型:参保人员名册、月缴费明细;(2)数据量大的请带 U 盘拷取自行打印;( 3)如需职工个人凭证,请携带职工二代身份证自助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出具 17职工个人凭证(1)本人或代办人携带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直接在社保大厅自助查询机上打印,需要盖章的再到窗口盖章;(2)代办人携本人身份证、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窗口打印的,凭证上将打印出代办人姓名及身份证18 个体新参保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包括市本级原单位参保职工转个体参保19 缴费申报(1)未开通养老个体自动缴费申报的个体,应在每年 7-10 月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办理一次缴费申报,不申报养老保险则不缴费;(2)医疗保险无需缴费申报,个体如不办理停保手续,则默认按月缴费;(3)未办理地税“一户通”委托代扣代缴的,应每月到地税缴纳医保费,一年缴一次养老保险费;(4)办理了地税“一户通” ,也应经常关注帐户余额及扣缴情况;(5) “一户通”请到市地税(商业街南大门中国银行隔壁)办理。
20 个体停保 (1)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2)如不办理停保,则默认当年医保仍正常参保;(3)医疗欠缴达一年的自动予以停保医疗;(4)养老停缴、欠缴达一年的自动予以停保养老及医疗21 申请开通养老自动申报 (1)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2)他人代办的请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3)自动申报默认按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申报;(4)每年 7 月将有短信提醒,如号码变更请及时告知33 欠费处理 个体欠费或中断参保达 3 个月的,须于正常缴费 6 个月后方能享受医保待遇个体参保23 个体凭证 出具 (1)本人或代办人携带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直接在社保大厅自助查询机上打印,需要盖章的再到窗口盖章;(2)代办人携本人身份证、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窗口打印的,凭证上将打印出代办人姓名及身份证综合参保(3-7 号)社保关系异地24关系转入(省内、省外)(1)市本级单位或个体先参保;(2)省外转入非台州市户籍男 50、女 40 周岁以下;(3)参保人提供转出地社保开具的缴费凭证,并填写《转移申请表》即可,余下事项将全部由转入地社保与原社保联系办理,参保人可在 50 个工作日后致电社保热线 12333 查询是否办结。
25关系转出(省内、省外)(1)市本级位或个体先中断参保;(2)填写《转移申请表》 ,市社保局出具养老、医疗缴费凭证,如有欠费应先处理;(4)参保人将缴费凭证提供给转入地社保机构(养老、医疗分属不同机构经办的请分别提交)即可;转移26 异常处理 (1)转移过程如有异常将通知参保人;(2)50 个工作日后 12333 查询仍未办结,敬请致电当地社保或到当地社保窗口处理;(3)台州市内调动无需频繁转移,可等退休前确定最终参保地后一次性转移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