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横沥镇兆丰社区三线下地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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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沙区横沥镇兆丰社区三线下地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 3 号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 472 号粤海大厦 7、23 楼授权代表:林工 授权代表:梁工电话:020-84961122 电话:020-87651688-174;13610262822传真号码:020-84961122 传真:020-87651698电子邮箱: / 邮箱:CL1南沙区横沥镇兆丰社区三线下地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1 项目概况1.1.1 工程名称:南沙区横沥镇兆丰社区三线下地工程勘察设计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

2、1.1.3 设计范围:对兆丰居委范围内道路(兆丰路、中环路、德政路、同福街、校前街、码头街等)悬置空中的三线进行埋地处理,道路长约 2.4 公里,并设置 79盏 LED 路灯。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管线综合工程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7】47 号1.1.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1.1.7 建设规模:对兆丰居委范围内道路(兆丰路、中环路、德政路、同福街、校前街、码头街等)悬置空中的三线进行埋地处理,道路长约2.4公里,并设置79盏LED路灯。该项目总投资1185.92万元。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

3、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工程报建相关图纸及其费用。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1.2.

4、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2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类高级工程师或从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1.2.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道路专业、照明专

5、业、电力专业、管线综合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勘察专业)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不需要。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需要。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

6、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录 4 格式) ,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其中一方为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并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

7、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1.2.11 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查询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5。1.3 投标报名1.3.1 招标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2 日至 2017 年 4 月 18 日的上午310:0012:00,下午 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8、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3.1.1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http:/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 (格式见附录 4) 。1.3.1.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人承诺(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6)一式两份。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3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

9、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1.4 费用1.4.1 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59.09 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8.47 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0.62 万元。投标人在招标文件附录 5-2设计费用计算表中的设计收费总额合计报价不得超过此设计限额。1.4.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0、。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 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投标人在招标文件附录 5-1 中报价不得超过此设计限额。1.4.3 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下浮 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41.4.4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5 工期1.5.1 勘察工期: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

11、后,中标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书面通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中标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0.3%,延误工期超过 15 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其支付等同于合同价格的赔偿费。1.5.2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完成勘察结果报告后 3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7 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中标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0.3%,延误工期超过 15 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人的违约

12、责任,并有权要求其支付等同于合同价格的赔偿费。1.6 其他事项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1.6.2 投标人可通过 http:/ 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电话:020-84961542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 3 号1.6.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13、心网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1.6.7 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1.6.8 特别注意:所有投标人一经参与投标,即视为接受招标人在本招标公告中提出的关于工期以及违约处罚等要求。1.7 招标人51.7.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1.7.2 邮

14、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 3 号1.7.3 联系人:林工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49611221.7.5 传真号码:020-84961122 1.7.6 电子邮箱: / 1.8 招标代理机构1.8.1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 472 号粤海大厦 7、23 楼1.8.3 联系人:梁工1.8.4 电话(手机)号码:136102628221.8.5 传真号码:020-876516981.8.6 电子邮箱:1.9 交易服务机构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1.9.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岛路滨海

15、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1.9.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1.9.5 网址:http:/1.10 招标管理机构1.10.1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 1 号 D 栋 4 楼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1.10.4 传真号码:020-849866206附录 1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序号 内容 申请人(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成员1 名称(盖章)2 法定代表人3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4 总部电话号码5 总部传真号码6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7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8 本地电话号码9 本地传真号码10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11 电子邮箱12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13 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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