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29746700 上传时间:2018-01-25 格式:DOC 页数:33 大小:10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宁市兴宁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南宁市兴宁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南宁市兴宁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南宁市兴宁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南宁市兴宁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宁市兴宁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宁市兴宁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3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南宁市兴宁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2014-2016)1 总 则1.1 编制目的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的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 南宁市防洪规划、 南宁市城市防洪应

2、急预案等法律法规,预案编制的结构、内容主要参照南宁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结全南宁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一些内容要求,根据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兴宁区本辖区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1.4 工作原则 2 1.4.1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

3、1.4.2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1.4.3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1.4.4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1.4.5 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

4、和谐相处。2 组织体系及职责兴宁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抗旱指挥分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南宁市统一安排,兴宁区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另设城市防内涝抢险指挥部、防地质灾害抢险指挥部。城市防内涝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兴宁区城市管理局,防地质灾害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城市防内涝抢险指挥部、防地质灾害抢险指挥部制定相应的抢险工作预案、应急预案及物资准备工作,分别开展城市防内涝、防地质灾害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 3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2.1 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兴宁区人民政府设立兴宁区

5、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城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兴宁区农林水利局。2.1.1 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兴宁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总指挥长,城区四家班子分管领导、武装部部长、政府办主任任副 总指挥长,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指挥长、城区区委办、政府办联 系工作的副主任任副指挥长。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城区 发展和改革局、城区教育局、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城区民政局、城区 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区城市管理局、城区交通运输局、城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城区卫 生局、城区文体局、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供电局兴宁分

6、局、城区人民防空 办公室、各镇、各街道办等单位组成。2.1.2 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兴宁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城区的抗洪抢险、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技术组、汛情组、物资组、通讯组、应急组、治保组、后勤组、宣传组、医疗卫生组、督察组、抢险费用结算组。综合组:负责协调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工作。负责汛情、险情及指令的上传下达,指挥部的文电处理、文印、会议记录等工作。组长由区委常委、党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政办主任担任。技术组:负责协同上级技术人员作好汛情、险情预测分析和解决防汛抢险中有关工程技术问题。组长由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局长担任, 4 副组长由兴宁区农林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

7、。汛情组:负责汛情、雨情的收集,并作好记录,及时为中心组和技术组分析、决策提供依据。组长由兴宁区农林水利局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主任担任。物资组:负责抢险物资调配保障工作,包括有关部门、单位防汛物资的储备落实。组长由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兴宁区财政局、兴宁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和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一名领导担任。通讯组:负责城区各部门、各镇、街道办及各防洪堤段、各水库工程的抢险通讯联络工作。组长由兴宁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一名领导担任。应急组:负责紧急事态的处理工作。组长由兴宁区武装部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一名领导担任。治保组:负责交通

8、疏导、安全保卫和重要物资转移工作。组长由兴宁区政法委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各一名领导担任。后勤组:负责兴宁区防汛指挥部及相关后勤保障工作。组长由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兴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一名领导担任。宣传组:负责抗洪抢险的宣传报道,鼓舞抢险队伍的士气。组长、副组长各 1 名,均由兴宁区委宣传部领导担任。医疗卫生组: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医疗卫生工作。协调指挥和调动各医疗小组开展工作。组长由兴宁区卫生局一名领导担任。督察组:负责检查督促各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并作好监察工作。组长由兴宁区委一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兴宁区监察局一名领导担 5 任。财务组

9、:负责抗洪抢险费用结算工作。组长、副组长各 1 名均由兴宁区财政局领导担任。募捐救济组:负责在抗洪抢险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物资、资金的募捐及分配工作以及灾区群众的及时救济安置工作。组长由兴宁区民政局领导担任。2.1.3 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归口管理全城区防洪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城区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镇政府、街道办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收

10、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水利、水产畜牧等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水产畜牧业防汛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乡镇企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做好林区防洪工作,根据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做好抢险用林木的砍伐工作。兴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导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城区内涝地段(区)居民、单位的基本生 6 活用水供应工作及临时安置区内的生活用水,协助兴宁区城市管理局做好城区的排涝工作。做好城区管辖范围的在建跨江桥梁的保护工作。兴宁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市区排水管渠的全面清淤疏通工作,负

11、责组织指导市区防内涝工作,做好城区管辖范围的在建跨江桥梁的保护工作。兴宁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调查经营性防汛物资情况,在紧急情况时,及时向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物资组提供防汛物资信息,以便及时调运防汛物资进行抢险。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负责组织各级开展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河各地防汛动态。兴宁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城区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

12、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兴宁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全城区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7 兴宁区教育局配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防汛救灾工作,组织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兴宁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负责按照南宁市、兴宁区防汛指挥部要求及时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雨情、汛情、灾情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抢险和救灾活动,宣传防汛抢险、抗灾自救知识。兴宁区卫生局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

13、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兴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兴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做好城区人防工事的防洪工作。其他部门、单位根据防汛抢险需要完成各自应承担的任务。2.1.4 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办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城区的防汛工作;组织拟订全城区有关防汛工作制度;组织制订主要江河、水库的防御洪水方案、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各镇人民政府

14、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指导、督促各镇和有关部门制定山洪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汛经费的计划、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管 8 理;组织城区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2.2 兴宁区四大班子职责兴宁区党委指导三塘镇抗洪抢险工作;兴宁区人大指导朝阳办事处、兴东街道办事处抗洪抢险工作;兴宁区政府指导五塘镇、民生街道抗洪抢险工作;兴宁区政协指导昆仑镇抗洪抢险工作。2.3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的防汛工作。防汛抗旱分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民武装负责人等组成。2.4 防洪分级负责制

15、为确保各镇、街道办的水库及防洪工程的度汛安全,兴宁区各级行政领导、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包责任制,均分派到各镇、街道办参与防汛抢险的指挥、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3 洪涝灾害特征和风险分析3.1 洪涝灾害分级按照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灾害从轻到重依次分为 4 级:一般(IV 级)、较 大(III 级)、重大(II 级)和特大(I 级)。一般洪涝灾害:沿江乡村区域发生一般洪水;一般小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险情;洪水造成二级公路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较大洪涝灾害:沿江一般城镇区域发生较大洪水;重要小型水库如东山、石楞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

16、大险情;洪水造成一 9 级公路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重大洪涝灾害:沿江中等城市区域发生大洪水;3 级堤防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西云江水库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一般航道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特大洪涝灾害:沿江重要城市区域发生特大洪水;2 级以上堤防工程发生决口;西云江水库发生垮坝;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48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4 预防和预警机制4.1 预防预警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 1 小时内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 30 分钟内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为防汛指挥机构应对指挥决策提供依据。4.2 工程信息4.2.1 水库工程信息(1)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