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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尔赛和约全文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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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尔赛和约全文中文版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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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尔赛条约--协约及参战各国对德和约1919 年 6 月 28 日订于凡尔赛中国代表团因本和约第四部第八编关于山东问题(第一百五十六条至第一百五十八条)的条款受到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不得不拒绝签字以威尔逊总统为首的美国代表团虽曾在本条约上签字,但美国未批准本条约美利坚合众国、英国、法兰西、意大利及日本,上列各国在本条约内称为主要协约及参战国比利时、玻利维亚、巴西、中国、古巴、厄瓜多尔、希腊、危地马拉、海地、汉志、洪都拉斯、利比里亚、尼加拉瓜、巴拿马、秘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暹罗、捷克斯洛伐克及乌拉圭各该国与以上主要各国均为协约及参战国,为一方;德意志,为另一方兹因德意志帝国政府之请求,于 1918 年 11 月 11 日由主要协约及参战各国准予停战,以便与该国议订和约复因协约及参战各国亦以 1914 年 7 月 28 日奥匈向塞尔维亚宣战、是年 8 月 1 日德国向俄国宣战、又 8 月 3 日德国向法国宣战、并侵入比国、协约及参战各国遂直接或间接陆续加入战争,兹愿代以巩固、公正及永久之和平为此,缔约各国各派代表如下:(全权代表姓名略编者)(第一部略。

编者)第二部 德国之疆界第二十七条德国之疆界应照下列定之:(一)与比利时:自比国、荷兰、德国三边界共同之点向南沿毛来斯纳(Moresnet)前中立地带东北界,经欧本(Eupen)圈域东界,比国与蒙脱局亚(Montjoie)圈域交界处,及麻尔美第(Malmédy)圈域东北及东部之界线而达与卢森堡疆界接合之点为止二)与卢森堡:由 1914 年 8 月 3 日之疆界至 1870 年 7 月 18 日之法兰西疆界接壤处为止三)与法兰西:除第三部第四编(萨尔河流域)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外,依 1870 年 7 月 18 日之疆界自卢森堡至瑞士为止四)与瑞士:仍照现在疆界五)与奥国:  依 1914 年 8 月 3 日之疆界,自瑞士至以下所定之捷克斯洛伐克为止六)与捷克斯洛伐克国:1914 年 8 月 3 日德奥之疆界,由此与旧时区分波希米亚(Pohéme)及上奥地利(Haute Autriche)之行政界线接合点,直至奥国旧省西里西亚(Silésie)之突角以北,位于纽斯太特(Neustadt)以东约 8 公里之点为止七)与波兰:自以上所定之点起而达劳藏道夫(Lorzendorf)之东约 2 公里应就地划定之点为止。

按照本条约第八十八条所定之疆界自此向北而达波兹南尼(Posnanie)行政界线横断巴勒次舍(Bartsch)河之点为止应就地划定一线,将斯高力绍(Skorischau)、兰舍他尔(Reichtal)、脱朗巴绍(Trembas- chau)、康藏道夫(Kunzendorf)、宣来时(Schleise)、格劳思•高色尔(Gross Kosel)、宣来培勒斯道夫(Schreibersdorf)、里本(Rippin)、佛勒斯特黎舍-尼爱甫冈(Fürstlich-Niefken)、巴为罗(Pawelau)、脱色欣(Tscheschen)、公拉度(Konradau)、饶盎尼司道夫(Johannis- dorf)、毛特时挪为(Modzenowe)、鲍格大什(Bogdaj)等各地方归于波兰,而将劳藏道夫(Lorzendorf)、柯尔维茨(Kaulwitz)、格罗式(Glausche)、达尔培勒斯道夫(Dalbersdorf)、勒爱士维茨(Reesewitz)、斯脱拉唐(Stradam)、格劳思•瓦勒当培什(Gross Wartenberg)、格拉森(Kraschen)、纳密德而瓦特(Neu Mittelwade)、陶马斯拉维茨(Domaslawitz)、韦特而司道夫(Wedelsdorf)、脱色欣•哈曼(Tscheschen Hammer)等各地方归于德国。

自此向西北,依波兹南尼行政界线横断拉维脱斯舍(Rawitsch)与海勒恩斯太脱(Herrn- stadt)间铁路之点为止自此达波兹南尼行政界线横断兰森(Reisen)与齐勒拏(Tschirnau)间公路之点为止应就地划定一线,经过特利遏勃舍(Triebusch)及加培尔(Gabel)之西及萨鲍维茨(Saborwitz)之东自此依波兹南尼行政界线至与弗罗斯太脱(Fraustadt)圈域之东行政界线接合之点为止自此向西北而达恩卢斯太脱(Unruhstadt)、及高泼尼次(Kopnitz)两村落间公路上应选择之一点为止应就地划定一线,经过盖勒斯道夫(Geyersdorf)、勃兰诺(Brenno)、番郎(Fehlen)、阿尔克劳司丹勒(Altkloster)、克来盘尔(Kleber)五村落之西,及纡而培勒斯道夫(Ulbers- dorf)、薄舍瓦尔特(Buchwald)、伊尔根(Ugen)、蕃纳(Weine)、吕毕次(Lupitz)、施汪当(Schwenten)各村之东自此向北而达契洛布(Chlop)湖之极北点为止应按照各湖之中央线就地划定一线但盆脱森(Bentschen)之城及车站〔包括细维勃斯(Schweibus)至盆脱森及触黎绍(Züllichau)至盆脱森两铁路之接合点在内〕仍在波兰领土内。

自此向东北而达希威林(Schwerin)、皮勒恩波姆(Birnmbaum)及梅植黎茨(Meseritz)三圈域界线交合之点为止应就地划定一线,经过培脱次鲜(Betsche)之东自此向北,依希威林与皮勒恩波姆两圈域分离界线,又向东,依波兹南尼之北界线至该界线横断奈茨(Netz)河之点为止自此上溯而达该河与柯道河(Kuddow)会流处奈茨河之河流自此上溯而达悉乃特茂尔(Schneidemuhl)东南约 6 公里应选择之一点为止柯道河之河流自此向东北而达波兹南尼北界线凸入处之南端约在司打朗(Stabren)之西 5 公里之点为止应就地划定一线,将在该地方内之悉乃特茂尔至高尼次(Konitz)铁路完全留在德国领土内自此依波兹南尼界线向东北至该界线凸出处之尖端约在弗拉多(Flatow)之 5 公里为止  自此向东北而达加米翁加(Kamionka)河与高尼次圈域南界线之会合点约在格虑挪(Grunau)东北 3 公里为止应就地划定一线,将夏斯独罗服(Jasdrowo)、改勒•吕多(Gr.Lutau)克勒•吕多(Kl.Lutau)、威特沽(Wittkau)等各地方归于波兰,而将勃脱齐什(Gr.Butzig)、克齐斯高服(Cziskowo)、巴脱路(Battrow)、鲍克(Böck)、格虑挪等地方归于德国。

自此向北,依高尼次及希路绍(Schlochau)两圈域间之界线至该界线横断勃拉希(Bra- he)河之点为止自此至保美拉尼(Poméranie)界线坐落于伦迈尔斯勃尔什(Rummelsburg)东 15 公里之点为止应就地划定一线,将高那勒岑(Konarzin)、改尔本(Kelpin)、阿特尔、勃利也森(Adi. Briesen)等各地方归于波兰,而将商宝尔(Sampohl)、诺渠次(Neuguth)、斯敦福尔(Stein- fort)、改勒•培丹尔沽(Gr. Peterkau)等各地方归于德国自此向东,依保美拉尼界线至高尼次及希路绍两圈域间之界线接合之点为止自此向北,依保美拉尼与西普鲁士间之界线至雷达(Rheda)河〔在哥辣(Gohra)西北约 3 公里〕从西北来之支河会流之点为止自此达比阿斯尼次(Piasnitz)河之弯曲处,约在华尔斯沽(Warschkau)西北 1 公里半应选择之一点为止应就地划定一线从此比阿尼次河向下流,又依惹勒诺维次(Zarnowitz)湖之中心线,又依西普鲁士旧界至波罗的海为止八)与丹麦:按照第三部第十二编(施勒施维希)(Sleswig)第一百零九条至第一百十一条所规定之疆界。

第二十八条东普鲁士之疆界除第三部第九编(东普鲁士)之规定外决定如下:自波罗的海岸约在泼洛勃尔诺(Pröbernau)村教堂北 1 公里半之点起,该地点之方向约在 159°(从北向东计算)应就地画定约 2 公里之线自此成一直线至安尔平格(Elbing)河流弯曲处之灯塔约在北纬 54°19′半,格林威治东经 19°26′自此至瑙加(Nogat)河极东之河口,约在 209°之方向(从北向东计算)为止自此上溯瑙加河流至该河与维斯拉(Vistule)河〔惠歇色尔(Weischsel)〕分流为止自此上溯维斯拉河主要航行之河道,又依马利盎凡特(Marienwerder)圈域之南界,又依劳藏培格(Rosenberg)圈域之南界线向东达与普鲁士旧疆界接合之点为止自此依西普鲁士与东普鲁士间之旧疆界,又依奥斯德劳特(Osterode)与奈腾勃尔什(Neidenburg)两圈域间之界线,又向斯高刀(Skottau)河下流又上溯奈特(Neide)河流至皮安洛敦(Bialutten)之西约 5 公里距俄国旧疆界最近之点为止自此向东而达奈腾勃尔什与麦拉伐(Mlava)间之公路与俄国旧疆界交叉处南面一点为止应就地划定一线,经过皮安洛敦之北。

自此依俄国旧疆界至修马勒宁刚(Schmalleningken)之东为止,又依涅曼(Niemen)〔美麦尔(Memel)〕主要航行之河道向下流,又依河口沙洲之司堪勒维哀次(Skierwieth)支流至居里斯显斯•哈夫(Kurisches Haff)为止自此以一直线至居里斯显•乃伦(Kurische Nehrung)东岸与尼腾(Nidden)之西南约 4 公里之行政界线接合之点为止自此依行政界线达居里斯显•乃伦之西岸为止第二十九条上述之疆界用一百万分一之比例尺地图绘以红线,附于本条约后(第一号地图)如约文与此图或其他附入之地图遇有不符之处,以约文为准第三十条关于疆域以水道为界者,其“河流”与“河道”两名词用于本条约内之意义,一指不便航行之各河水道或其主要支流之中心线,一指便于航行之各河即主要航行河道之中心线如河流或河道将来或有变迁,该项界线应否随之变迁,或是否在本条约实行之时确定此河流或河道之位置,应由本条约所载之划界委员会特别详细决定第三部 欧洲政治条款(第一编至第三编略编者)第四编 萨尔河流域第四十五条为补偿法国北境煤矿之损毁,并即在德国应负之战争损害赔偿总数内除算,德国将第四十八条所划定之萨尔流域煤矿完全并绝对之所有权,免除一切债务或义务,连同独占之开采权让与法国。

第四十六条为确保人民之权利与幸福;及担保法国开采矿产之完全自由,德国接受附款内第一章及第二章之规定第四十七条为顾及萨尔流域人民之志愿,及时制定该流域永久治理规则,法国及德国均接受附款内第三章之规定第四十八条萨尔流域领土之界限为本规定之主体,应划定如下:南及西南:即本条约所划定之法国疆界西北及北:自法国疆界起,沿梅溪克(Merzig)圈域之北行政界线,至横断萨尔霍次排舍(Saarhölzbach)与勃里登(Britten)两乡区分之行政界线之点为止;又沿此乡之界线向南而达梅溪克区之行政界线,除勃里登乡外,使梅德拉舍(Mettlach)区包括在萨尔流域领土之内,又沿划入萨尔流域领土内之梅溪克及好施太脱(Haustadt)两区之北行政界线;又陆续沿区分萨勒路易(Sarrelouis)、奥脱魏来(Ottweilel)及圣温台尔(Saint-Wendel)各圈域与梅溪克、脱来佛(Trèves)两圈域及培尔根斐尔特(Birkenfeld)公国之行政界线,至浮虚魏来(Fur- schweiler)村北约 500 米之点〔即梅特才而培尔什(Metzelberg)之最高点〕为止东北及东:从上述之点起,至圣温台尔之东及东北约 3 公里半之点为止。

应就地划定一线,经浮虚魏来之东劳思培尔什(Roschberg)之西,过 418 及 329 等点(劳思培尔什之南)之东,兰丹勒魏来(Leitersweiler)之西,过 464 点之东北;又向南沿岭线,至克色尔(Kusel)圈域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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