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农经站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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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县农经站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县农经站20*年工作总结及20*年工作计划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农业局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和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上级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农业稳县”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产与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4个重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经管理工作的新职能、新任务。在县乡农经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

2、了较好的工作成绩。现将20*年工作总结及20*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农经干部的综合素质 一年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1号文件,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参加全县“三观”学习教育各阶段的活动,并在学习活动中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知识的讲解发言。组织全站职工开展集体学习活动,安排参加相关的培训学习,使全站职工的素质得到整体提高,增强了单位的凝集里和战斗力,为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拓宽知识面,不断充实提高了农经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紧跟党中央保持高

3、度一致,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经济持速健康发展,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二、切实抓好全县农经管理各项工作 根据*政发1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年农经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发4号文)。主要完成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继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手续,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长期坚持。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 1、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使广大农村土地承包户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

4、今年3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宣传布标、张贴标语、黑板报、电视等形式进行宣传.全县共挂大型宣传布标88条,累计176条;县城主大街悬挂4条,累计8条;张贴标语4000余条,累计120*条;全文印发农村土地承包法4000多份,累计7000份.通过宣传,使农户基本知晓有农村土地承包法这个法律。但由于经费有限,宣传还达不到家喻户晓。农业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1日施行,共印制宣传布告600张,分别张贴到全县各乡镇和各村民委员会,使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更加深人心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农村土地

5、承包管理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为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2、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六十二条: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之规定。去年,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设计印制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户登记表39万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3万本,县人民政府随之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的通知(*政发20*50号文),分4个阶段进行。从去年九月开始,预计用一年半的时间完成发证工作。截

6、止11月底,全县共填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29618册,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00%。 3、及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收到政府、农业局批转来和农户直接申请的纠纷共21起,已全部调解,保障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以“一事一议”、“四项制度”、“专项治理”为主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负担政策,全年制定或转发上级文件12个。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取得以下四个方面的成绩。 1、完成农村税费主体改革任务,实现“村村减负、户户受益”和“三个确保”的改革目标。 我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自20*年4月进入前期

7、准备阶段,各级做了大量的调研摸底测算,先后4次完成了税改方案的拟定上报工作,20*年8月税改工作正式启动后,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各级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行政首长是直接责任人的要求,层层建立组织机构,抽调强有力的工作队伍,选派过硬的工作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支持改革的积极性,各级税改办加强业务培训,深入调查研究,经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测算,又先后8次完成了实施方案修定上报,于20*年12月19日获得了市税改领导小组对方案的正式批复,并迅速组织落实,到20*年3月12日全面完成税改方案落实到户工作,全县落实计税土地面积53.7万亩,落实计税

8、平均单产251.9千克亩,按照6%的税率和20%的附加率,以0.95元千克的计税价格落实到户农业税正附税9424万千克,折币895.13万元,通过“三榜三印”向社会公示,取得了农户对计税土地面积、计税常产、农业税额和减负对比的签字认可,签字率达99.89%,并全部制发了农民负担监督手册和农业税纳税登记卡。通过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规范了农村税费征管体制,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分配体制。全县农民负担由改革前的2053.33万元下降为895.13万元,减轻农民负担总额1158.20万元,减负率达56.91%,农民人均减负21.27元,亩均减负203元;改革后农民人均负担15.78元,

9、亩均负担15.97元。并将税改转移支付资金1,888万元的全部下达到乡镇,明确到村用于弥补改革后乡、村机构运转和义务教育的资金支出缺口,实现了“村村减负、户户受益”和“三个确保”的改革目标,顺利通过了省、市两级的检查验收。 2、规范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统筹、村提留两项农民固定的负担,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带来一定影响。为正确处理减负与兴办村内集体公益事业的关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7号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及*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相关规定,可采用“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兴办公益事业,

10、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南省村级范围内筹资投劳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办发20*122号)的规定,“一事一议”筹资每人每年不能超过15元,投劳均不超过10个,但不能作为固定收费项目。实施“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的程序分四步:一是由村组在事前提出筹资投劳项目,并做出预算;二是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代表参加,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村民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三是填报*县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投劳“一事一议”项目审批表,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附筹资投劳项目、预算和村民会议表决资料报县减负办备案;四是

11、必须用县级以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专用票据收取筹资,乡镇农经站始终对资金的使用做好监督管理。全年共实施一事一议6项,筹资15.2万元,投劳1057个。累计28项,筹资65.2693万元,投劳22647个。实施“一事一议”,既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又为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解决了资金不足的困难。 3、执行农民负担管理“四项制度”有新突破 (1) 农民负担管理“四项制度”。为全面实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村级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管理工作,分别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落实

12、。 进一步强化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农村税费改革后,涉农收费部门还有11个,收费项目42项,涉农收费项目以*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印发保山市主要涉农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政发1号)下发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执行,各收费单位要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内容,收费对象,监督电话,全部向社会公示,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我县是省级扶贫攻坚重点县,属于实行“一费制”的范围,县人民政府在20*年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收费工作及对高中阶段在校生实行“三限制”的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全县农村中小学从20*年度收费实行“一费

13、制”,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收费80元,初中学生每生每学期收费130元,有语音信息技术教育设备的学校,按转发关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计价20*186号)规定,可上浮10%(即143元),并专款专用。没有语音信息技术教育设备的学校,不得上浮。除“一费制”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学生校服、保险在自愿的原则下,由学生家长自行决定。 执行村级报刊订阅费“限额制”的村数明显增加。20*年由县减负办、文体局、纠风办转发了关于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度的通知,明确了限额标准为每村每年订阅报刊费用最高不得超过400元。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

14、泛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中办发20*19号)下发后,全县没有出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强迫基层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杂志的现象,村级报刊订阅费用大幅下降。全县有150个村执行了报刊定阅费用限额制,占总村数的68%,实行报刊定阅费用限额制的村数同比增30个。 执行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我县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并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对照有关政策法规,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把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

15、把责任追究制和“三乱”治理部门责任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狠抓落实,有效地杜绝了恶性案件的发生。 4、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1) 根据上级减轻农民负担每年要开展两次执法大检查的规定,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由农业局、监察局牵头,县减负办组织实施,分别于6月16日、11月2日先后两次召开县减负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上半年和下半年减轻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做了部署,统一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检查的重点、方法、时间和组织领导,从县监察局、财政局、计划发展局、减负办抽调20人次组成检查组,先后于6月18日28日、11月3日5日,分两个组对腾越、界头、曲石、固东、中和、新华等16个对农民负担

16、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工作中采取“听、查、看、访”的方法,共抽查乡直部门60个次、村委会34个、走访农户87户,检查了21所次农村中小学春、秋季入学收费情况。 (2)教育收费治理情况 在教育局安排各校自查的基础上,由县监察局、农业局、教育局、财政局、计划发展局、减负办人员组成两个专项检查组,主要采取走访学生家长、召开学生座谈会、检查学校财务账簿等方法,对全县中小学春、秋两季入学收费进行两次专项检查。分别于3月30日4月30日,重点抽26所中小学;9月9 日15日,着重抽查县级完中9所,职校2所,初级中学3所,城区小学4所,幼儿园2所。两次累计检查各类学校46所。对超过“一费制”搭车收费教辅资料费的荷花民族中学进行了立案查处,督促清退了违规收费,对主要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撤销职务处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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