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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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土资源年终工作总结国土资源* 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 ”发展思路,坚持“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并重,坚持严守耕地红线、廉政底线、资源和环境生命线、维稳高压线 “四条防线”理念,以构建和推进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发展机制、完善土地收储机制、项目比价招投标机制、强化地质找矿机制、矿产资源引导集中机制“五大机制”为核心,深度解放思想,转变职能,探索创新,简政放权,强化监管,改进作风,全面提升行政效能,构建符合* 实际,运转高效,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一、主要专项工作完成情况(一)专项工作取得积

2、极成效今年以来,国土资源系统在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创新管理,强化服务,面向基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一些重点工作成为新亮点。1、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有利时机,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切入点,聚集“四风”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在全系统开展了以“转作风、转行风,树形象、树新风”为目标,“八个不、三个敢于”为行为准则的整顿作风攻坚战,同时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使政风、行风、作风实现整体提升。进一步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拒腐防变能力和执政为民本领,真正体现

3、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目前进入上下联动整改阶段,同步推动整章建制工作。已围绕强化管理、推动市场化发展、简政放权、支持经济实体发展、堵塞廉政风险点等方面起草了7个政策性文件和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我厅作为自治区实践教育活动典型单位向国家督导组提交了典型材料。2、组建自治区级矿业集团,高效推动产业项目和资源资本化。按照增量重组、边筹建边运行的思路,在优化整合原有三大地勘单位生产要素的基础上,快速组建* 矿业集团,着力打造我区矿业经济升级版。围绕自治区“* ”思路,高起点推动了一批清洁能源大项目。一是与神华集团、中海油集团等7家企业合作开展呼伦贝尔300亿方煤制气项目,已报国家能源局;二是与河南

4、盛润集团在托克托工业园区建设40亿立方米年煤制气项目,已报国家发改委。三是与杭州锦江集团、* 霍煤集团合作在霍林郭勒市建设300万吨年煤电铝和635万千瓦年坑口自备电厂项目,矿业集团占41%股份,其中一期100万吨煤电铝深加工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四是与伊泰集团合作在准格尔旗大路园区建设煤间接液化项目,其中一期年产200万吨煤制油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并报国家发改委;五是在乌兰察布市兴和工业园区开展2x35万千瓦热电项目。六是依托自治区矿产资源潜力和技术信息优势,与神华集团组建合作公司开发新街台格庙煤炭资源,与大唐集团合作开发谢尔塔拉井田煤炭资源,与冠欣集团合作开展的油页岩勘查、铜资源整装勘查等项

5、目;七是主动对接金融部门进行融资商洽,已落实产业集群发展信贷资金授信额550多亿元,到位资金48.3亿元。与中银国际、中融和建银等信托机构合作组建资产管理公司,与星耀、冠欣香港上市公司合作开展了集团公司矿产实验、有色金属产业板块上市的筹划工作,在推进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发展,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延长产业链方面迈出新步伐。目前,矿业集团公司已开展项目有通辽霍林河300万吨煤电铝、鄂尔多斯大路200万吨煤制油、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40亿立方煤制气、乌兰察布市兴和热电厂、兴安盟40亿立方煤制气、鄂尔多斯5万吨多晶硅及矿产资源整装勘查项目,以上项目总投资1600亿元左右。平均按矿业集团占股比

6、45%测算,需投资720亿左右,现已投资30亿元。三个地勘单位全年完成收入108亿元,预计全年实现税后利润5.45亿元;目前,部分盟市也在筹组资源类经营公司,全区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作开始提速。3、创新地质找矿管理机制,实现找矿新突破。进一步强化勘查质量监管,约束勘查主体加大投入,快出成果,及时汇交,推动建立勘查投入市场化机制,实施了“四个一批”工程:第一,推出一批已结题的自治区地勘基金项目进行市场化出让;第二,在大兴安岭南麓等重要成矿区带遴选一批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向国家申报;第三,优选一批符合条件的紧缺大宗矿产勘查项目,由我厅、地方政府及符合“3+2模式”的企业签署三方协议,探索地质找矿突破新

7、路子。第四,推进一批盟市出资开展的1:5万矿调项目。为打造“五大基地”提供资源支撑。今年以来,初步统计全区地勘查勘投入90亿元,其中初步估算社会资金投入地质勘查33亿元。按照国家“358”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和自治区行动方案,目前基础性地质工作已实现三年目标。特别是地质找矿取得重大进展,新发现大、中型以上矿产地32处,铁、铜、铅、锌、钼、金等6种矿产新增资源储量均极大地超过了三年预期目标,其中,金、铜和铅锌新增资源量已提前达到20*年预期目标。近三年来,全区累计新增煤炭资源储量450亿吨。为了加强我区浅覆盖区地质找矿突破工作,国土资源部、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铝业公司三方于正式签署了关于加速推进

8、* 浅层覆盖区斑岩铜矿勘查合作框架协议。在未来的5年时间里,利用国外先进的找矿理论和技术,在东乌旗乌太乌拉地区寻找世界级大型斑岩型铜矿。与此同时,加大投入积极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基础地质调查,全区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大幅度提高。3年完成1:50000区域地质调查9.15万平方公里、矿产调查16.7万平方公里,航空物探综合站测量70多万平方公里。共发现有找矿价值的物化探异常区680处。完成基础水文地质调查面积约8803平方公里,发现中型以上水源地5处,发现可供开发利用的地热井12眼,在缺水地区打井150眼,为8万多农牧民群众解决了饮用水问题。4、创新用地保障机制,废弃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工作成

9、效明显。为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在积极争取国家指标的同时,重点推动内部挖潜,有效缓解了各地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瓶颈,特别是推动工矿废弃地和废弃居民点复垦调整利用创新政策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利用土地新项目建设和废弃地复垦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一做法得到国土资源部的高度肯定。四是彻底清理整顿煤炭物流项目违法用地。为改善呼和浩特首府城市周边环境,会同呼和浩特市政府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理整顿违法用地煤炭物流交易中心行动,重点对土左旗、托县、玉泉区煤炭物流场所违法占地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同时我厅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沿交通干线煤场和物流区清理整顿工作,共清查出12

10、个盟市的煤炭物流场所1092家,目前完成清理关闭441家,已恢复土地面积14011亩,有效净化了道路沿线环境,遏制违规占地行为。五是强化自治区级土地收储业务,支持盟市旗县城镇化发展。搭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土地收储平台,提高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控制力。目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在全区14个盟市、87个旗县区开展土地收储工作,旗县区覆盖率达到86.14%。通过银行授信191亿元,已到位贷款75亿元,到年底预计到位125亿元。土地收储工作有力地支持了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城镇化推进及重大项目建设。六是大力推动简政放权,行政效率明显提升。坚持便民、便企、便基层的理念,继续完善和推进审批提速方

11、案,今年建设用地审批速度比去年提高了20%以上,单选项目用地审批要件从25件减少为10件,城镇批次用地审批要件由16件减少为9件。积极开展简政放权、优化流程工作,将原有的89项审批事项压缩归并为36项,压缩归并减少率达59.6%。充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对全区国土资源政务网络系统进行全面改版升级,通过健全和完善网络问政平台,实时公开国土资源规划、审批、土地及矿业权出让和登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方面的信息,搭建起部门与公众的联系沟通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充分发挥土地利用“1+5”组合政策优势,保障了自治区重点项目的实施。围绕“* ”发展思路,多措并举保障发展用地。重点采取“1+5”模

12、式,“1”就是通过向国土资源部积极争取计划指标,* 年向国家争取计划指标17395公顷,较20*年计划指标增加18%。 “5”就是实施废弃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水工用地确权、露天采矿用地按临时用地管理试点、交通用地单列、闲置土地清理等工作,全力保证用地需求。* 年,在建设用地总量规模刚性制约的情况下,通过合理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调整优化布局,重点保障了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的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用地,全区使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共计11039公顷。针对交通用地历史欠账多问题,积极协调国土资源部争取支持。(三)围绕五大基地建设,深化矿产资源整合,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一是完善了推进资

13、源整合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起草了* 自治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矿产资源整合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今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批准资源整合5处,涉及18个矿业权,减少矿业权13个。二是实施关于加强重要金属矿产矿业权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全面开放勘查市场、实施整装勘查,向社会开放自治区正在进行的1:5万矿产调查、1:5万化探扫面、地质找矿项目和自治区确定的重要找矿区域以外范围,实施整装勘查。选择1000平方公里整装勘查区,吸引大型专业化企业发展勘查、开发、冶炼、深加工一体化产业,约定勘查时间、勘查工作质量和后续延伸产业,实施合同化管理,通过逐年增加价款缴纳标准的

14、办法,约束企业加快勘查,推动实现找矿突破。筛选56处金属矿产集中勘查区,勘查面积约6400平方公里,推动市场出让矿业权。全区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编制率为95.7%;已缴存保证金的矿山4604家,占矿山企业总数的97.15%;缴存保证金24.67亿元。已完成首期治理任务的企业有929家,投资约16亿元,完成治理面积约350.13平方公里。“和谐矿区”建设、“绿色矿山”建设取得了良好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有的已经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成果产业化。(四)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促进非公经济,制定和细化了政策措施。主动谋划跟进重大项目建设,成立了服务和促进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实行月

15、报制度、跟踪服务,制定了服务和促进重大项目七项32条支持性措施。在矿产资源方面,根据自治区重点打造有色金属产业板块的战略要求,延伸优势产业链,壮大县域经济,聘请专业机构编制* 有色产业发展意见。起草了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自治区政府采用16条。为缓解矿山企业融资通道难的问题,通过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采矿权、探矿权、集体建设用地抵押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有效提升了项目抵押融资能力。特别是采矿权抵押方面已日臻成熟,全年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114宗,抵押金额290.97亿元,较上年同期抵押备案数量增长20%,抵押金额增长14%。在已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中,新增抵押备案32宗,新增抵押

16、金额1276亿元。积极推动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土地整治比价招投标机制,组织实施了11个批次182个项目,中标价比预算额降低17.06%,节约项目资金3.24亿元。同时在工程领域筑起了廉政防线。(五)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营造健康有序的国土资源开发环境。进一步强化卫片执法数据核实整改工作,将疑似违法图斑下发各盟市进行实地核查。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较多的赤峰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等四盟市进行了督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重点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和挂牌督办,对6起矿产违法案件查处结果进行了公开通报。推动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落实“双保”工程、强化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同步实施。今年共集中整顿典型违法案件215件。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通辽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例行督察,对全区废弃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临时用地审批试点、等四项工作进行调研和督察。共发现4类11项问题,目前,部分督察意见已整改落实到位。(六)着力强化服务,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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