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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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抚安置工作总结 2017 年,优抚安置办紧紧围绕省厅市重点民政工作,着力提升优抚综合保障能力,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努力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积极做好优抚对象数据库更新管理,努力完成各项优抚安置工作。一、提升优抚综合保障能力,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一)落实优抚对象普惠加优待政策,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1、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严格执行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民优字2016206 号)文件规定,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打卡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己发放 2017 年抚恤金共计:3702.6 万元,9634 人。其中三属 86 人,166.6 万元

2、、伤残 520 人 952 万元、护理费 13 人 26.5万元、复员军人 260 人 307.9 万元、参战参试 265 人 165.2 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1578 人 881.7 万元、老党员 32 人 8.8 万元、烈士子女 40 人 16.4 万元、60 岁退役士兵 6853 人 1177.5 万元。2、缓解优抚对象就医压力。为缓解优抚对象就医难,我县每年把在乡 1-6 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通过政府、单位和个人“三责一体”的参保参合缴费办法,实现优待对象参保参合全

3、覆盖。有效缓解优抚对象就医压力问题。截止到本月,发放医疗补助共计 91.63万元。其中拨付优抚对象 “一站式”结算服务垫付资金 4.5 万元,救助人数 244 人;为 142 名一至六级在乡伤残及无工作人员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参保费 34.1 万元,为 2395 名农村优抚对象参加了新农保,缴纳保费 35.93 万元;为“三属”、“老复员军人”拨付门诊医疗补助 341 人,拨付资金 17.1 万元。3、逐年提高优待金标准。按照毫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优待工作的通知,2017 年进一步提高了优待金标准,由原来的 6200 元提高到 9320 元,增幅 6.5%,全县共优待 1634 户,拨付

4、资金约 1483万元。其中“三属”43 人,20.4 万元;义务兵 1057 人,1173.2 万元;老复员军人 243 人,115.7 万元;伤残军人 102 人,39 万元;病退、参战参试退役军人 189 人,64.3 万元;立功受奖奖励基金 70.1 万元。(二)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管理对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使用的监管,我局严格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享受抚恤补助对象认定及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使用管理的通知(民优201432 号),对各类优抚对象认定评定的程序、档案资料运转、资金使用管理等做了进一步细化,同时,在优抚系统进行了身份证、审批资料等信息档案扫描,现身份证扫描率达 99.7%,

5、按照省市下达的年审任务,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年审,优抚年审核查率超过省厅要求核查比例,达到 200%,通过年审自然减员 126 人。二、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推动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一)做好退役军人接待及退役士兵档案整理工作。2017 年度共接收各类退伍军人 536 人。符合安置条件的有 22 人,其中城镇退伍军人 2 人;转业士官 20 人(二等功 1 人,三等功 10 人)。农村退伍军人 514 人,(伤残 11 人,三等功 48 人)。(二)严格审核档案。安置办集中办理了退役士兵报到手续,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分门别类登记造册。严格审核全县退役士兵安置资格,对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及时向

6、市安置部门上报材料,在完成各类退伍士兵接收报到和档案审核的同时,及时为他们办理了入户、转组织关系和预备役登记手续。(三)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市政府、市军分区关于做好 2016 年秋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广泛征求县委、政府、财政局等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我县安置方案(草案),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出台了关于做好 2016 年秋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发放退役士兵各类补助金 1126 万元536 人,其中发放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22人,资金 0.67 元;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金 514 人

7、,资金 1107.2 万元;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 2 人,发放资金 17.6 万元。(四)积极宣传安置就业创业政策。我县积极宣传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在每年退役士兵退伍报到期间,复退军人安置办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向每位退役士兵印发致退役士兵的公开信,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广泛宣传当前安置政策和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召开座谈会与广大退役士兵面对面交流谈心,尤其是针对一些对安置政策有抵触情绪的退伍兵,耐心细致的疏导他们的思想,讲解安置政策,转变他们的择业观念,使这些退伍军人逐渐树立了新的就业思路。(

8、五)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扶持就业。按照亳州市退役士兵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解决安置就业的难题,研究制定了培训方案。充分利用地方院校和培训机构,将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纳入劳动技能培训体系,同类培训机构采取竞标入围的办法,进行免费培训,培训期间,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不定期到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实地了解学员学习和生活情况。2017 年全县共有379 人参加了各种技能培训,开设的学习专业有:计算机、汽车驾驶、学历教育等专业,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证和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协调县人社局举行了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做好与相关部门联动,热情主动地做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指导与服务,积极扶持退役士兵就

9、业创业。确保退役士兵各项补助、贷款、贴息、税收、保险、土地承包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三、以军民融合为方向,推进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1、巩固双拥成果,以创建“双拥模范县”为契机,落实各项优抚政策。2、节日期间认真做好走访慰问活动。春节期间,县委、县政府专门开展了慰问驻利军警部队和优抚对象活动,并组成慰问组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带队,对亳州军分区、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中队、公安局、军休干部以及优抚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慰问,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与驻县军警部队官兵和军休干部、优抚对象进行座谈,并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分别送去慰问物质和慰问金约 20 万元。3、开展清明节烈士祭扫活动,弘扬革命烈士精神。清明节在利辛县烈士陵园举行了祭扫活动,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各单位、驻利部队、学校师生代表参加了祭扫活动,共同缅怀革命先烈。四、下一步工作安排(一)加大双拥共建力度。(二)进一步维护优抚信息数据库;(三)做好 2018 年各类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四)开展“两节”拥军优抚慰问;(五)加快 2016 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尽力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做好 2017 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及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六)加强优抚安置政务公开,加大优抚安置政策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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