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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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发布时间:20160:04:36 来源:公共基础知识一 、 单 项 选 择 题 (在 下 列 选 项 中 选 择 最 恰 当 的 一 项 , 本 大 题 共 有 30 小 题 ,每 小 题 1 分 , 共 30 分 。 )1、 行 政 法 制 外 部 监 督 是 指 ()。 系 统 以 外 的 国 家 权 力 机 关 监 系 统 以 外 的 司 法 机 关 监 系 统 自 身 的 监 系 统 以 外 的 国 家 权 力 机 关 和 司 法 机 关 的 监 督答 案 :D 解 析 :D 【 解 析 】 行 政 法 制 监 督 , 既 包 括 国 家 行

2、政 机 关 内 部 的 自 我 监 督 ,又 包 括 行 政 系 统 外 部 环 境 对 行 政 系 统 的 监 督 。 我 国 行 政 系 统 的 外 部 监 督 体 系 , 包 括国 家 权 力 机 关 的 监 督 、 国 家 司 法 机 关 的 监 督 、 政 党 监 督 、 社 会 及 舆 论 监 督 。 故 选 D。2、 科 学 发 展 观 的 第 一 要 义 是 ()。 为 协 调 可 持 兼 答 案 :D 解 析 :D 【 解 析 】 十 七 大 报 告 指 出 : “科 学 发 展 观 , 第 一 要 义 是 发 展 ,核 心 是 以 人 为 本 , 基 本 要 求 是 全 面

3、 协 调 可 持 续 , 根 本 方 法 是 统 筹 兼 顾 。 ”故 选D。3、 甲 和 乙 共 同 出 资 购 买 了 一 间 房 并 出 租 给 丙 , 租 房 期 间 甲 欲 转 让 自 己 的 份 额 ,乙 和 丙 均 表 示 愿 意 购 买 , 应 ()。 等 条 件 下 由 乙 优 先 购 等 条 件 下 由 丙 优 先 购 等 条 件 下 由 甲 决 定 卖 给 等 条 件 下 由 乙 、 丙 共 同 购 买 , 各 享 有 一 份 份 额 , 形 成 共 有 关 系答 案 :A 解 析 :A 【 解 析 】 我 国 民 法 通 则 规 定 , 按 份 共 有 人 转 让 自

4、己 份 额 的 ,其 他 共 有 人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 有 优 先 于 他 人 的 购 买 权 , 所 以 选 A。 4、 温 家 宝 在 给 一 位 国 务 院 参 事 的 回 信 中 , 引 用 了 两 句 诗 : “知 屋 漏 者 在 宇下 , 知 政 失 者 在 草 野 。 ”这 一 古 训 蕴 含 的 哲 理 是 ()。 经 验 是 判 断 是 非 得 失 的 根 本 尺 经 验 比 间 接 经 验 更 重 认 识 高 于 理 性 认 群 众 的 直 接 经 验 即 实 践 是 认 识 的 重 要 基 础答 案 :D 解 析 :D 【 解 析 】 温 家 宝 所 说 的 话

5、 是 汉 代 哲 学 家 王 充 所 写 的 论 衡 中 的 一 句 名 言 , 主 要 意 思 是 坚 持 深 入 到 人 民 群 众 中 去 , 善 于 从 人 民 群 众 中 汲 取 意 见 。这 一 思 想 也 就 是 马 克 思 主 义 认 识 论 坚 持 实 践 第 一 、 一 切 从 实 际 出 发 的 观 点 。 故 选 D。5、 “恐 惧 创 造 神 ”是 ()。 唯 心 主 义 的 观 唯 心 主 义 的 观 唯 物 主 义 的 观 阶 级 的 情 况 学 说答 案 :C 解 析 :C 【 解 析 】 这 句 话 是 列 宁 说 的 , 意 思 是 世 界 上 本 没 有

6、神 , 当 我 们内 心 恐 惧 时 才 会 臆 想 出 神 这 一 概 念 , 可 见 , 此 观 点 是 唯 物 的 。 故 选 C。6、 社 会 发 展 和 变 革 的 先 导 是 实 践 基 础 上 的 ()。 创 创 创 创 新答 案 :C 解 析 :C 【 解 析 】 党 的 十 六 大 报 告 指 出 : “实 践 基 础 上 的 理 论 创 新 是社 会 发 展 和 变 革 的 先 导 。 ”故 选 C。7、 甲 、 乙 两 企 业 签 订 购 销 合 同 , 甲 按 约 给 付 对 方 4 万 元 定 金 后 , 乙 企 业 违约 。 甲 企 业 依 法 有 权 要 求 乙

7、企 业 给 付 ()。 元 元答 案 :C 解 析 :C 【 解 析 】 定 金 是 一 种 合 同 的 担 保 。 我 国 合 同 法 规 定 , 给付 定 金 的 一 方 不 履 行 约 定 的 债 务 的 , 无 权 要 求 返 还 定 金 ;收 受 定 金 的 一 方 不 履 行约 定 的 债 务 的 , 应 当 双 倍 返 还 定 金 。 故 选 C。8、 下 列 关 于 “缓 刑 ”的 说 法 中 , 不 适 当 的 一 项 是 ()。 不 适 用 缓 只 适 用 于 被 判 处 5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的 犯 罪 分 告 缓 刑 的 犯 罪 分 子 , 在 缓 刑 考 验

8、 期 限 内 , 由 公 安 机 关 考 没 有 法 定 的 应 当 撤 销 缓 刑 的 情 形 , 缓 刑 考 验 期 满 , 原 判 的 刑 罚 就 不 再 执行 , 并 公 开 予 以 宣 告答 案 :B 解 析 :B 【 解 析 】 适 用 缓 刑 的 对 象 和 条 件 : (1)适 用 缓 刑 的 对 象 必 须 是被 判 处 拘 役 , 或 者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的 犯 罪 分 子 。 这 说 明 , 判 处 三 年 以 上 徒 刑 的 罪犯 , 不 能 适 用 缓 刑 。 (2)犯 罪 分 子 确 有 悔 改 表 现 , 适 用 缓 刑 确 实 不 致 再 危 害

9、 社 会 ,即 法 院 认 为 不 关 押 也 不 致 于 再 危 害 社 会 。 以 上 两 条 缺 一 不 可 。 此 外 , 刑 法 规 定 , 对累 犯 来 说 , 不 论 其 刑 期 长 短 , 一 律 不 能 适 用 缓 刑 。 故 选 B。9、 遗 传 变 异 与 物 种 演 化 是 生 物 界 中 存 在 的 普 遍 现 象 , 这 种 现 象 产 生 的 原 因 是 ()。 同 的 “父 母 ”的 原 的 重 组 或 突 的 生 物 之 间 的 融 还 没 有 确 切 的 答 案答 案 :B 解 析 :B 【 解 析 】 现 代 生 物 学 研 究 显 示 , 生 物 的 演

10、 化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遗 传变 异 与 物 种 演 化 现 象 一 般 是 由 于 基 因 的 重 组 或 突 变 , “不 同 的 父 母 ”或 “不 同生 物 的 融 合 ”可 能 偶 尔 会 产 生 新 的 物 种 , 但 这 并 不 是 “生 物 界 的 普 遍 现 象 ”。因 此 基 因 的 重 组 或 突 变 是 遗 传 变 异 与 物 种 演 化 的 重 要 原 因 。 故 选 8。10、 中 国 共 产 党 在 长 期 执 政 条 件 下 , 保 持 先 进 性 和 增 强 创 造 力 的 决 定 性 因 素 是 ()。 从 思 想 上 建 批 评 与 自 我 批 评

11、解 放 思 想 、 实 事 求 是 的 思 想 路 线 , 弘 扬 与 时 俱 迸 的 精 做 到 “三 个 代 表 ”答 案 :C 解 析 :C 【 解 析 】 在 党 的 十 六 大 报 告 中 , *同 志 指 出 : “坚 持 党的 思 想 路 线 , 解 放 思 想 , 实 事 求 是 , 与 时 俱 进 , 是 我 们 党 保 持 先 进 性 和 增 强 创 造 力的 决 定 性 因 素 。 ”故 选 C。11、 孙 某 因 犯 故 意 杀 人 罪 被 某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第 一 审 判 处 死 刑 缓 期 二 年 执 行 , 检察 院 提 起 抗 诉 。 第 二 审 法

12、院 审 理 后 改 判 孙 某 死 刑 立 即 执 行 。 对 此 案 的 处 理 , 下 列 说法 哪 一 个 是 正 确 的 ?() 审 法 院 应 另 行 组 成 合 议 庭 进 行 死 刑 复 报 请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核 人 罪 判 处 死 刑 的 核 准 权 已 经 授 权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行 使 , 不 必 报 请 最 高 人 民法 院 核 刑 判 决 是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的 终 审 判 决 , 应 当 生 效 , 执 行 死 刑答 案 :B 解 析 :B 【 解 析 】 死 刑 由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核 准 , 但 依 法 授 权 高 级 人

13、 民 法 院核 准 的 除 外 。 由 人 民 检 察 院 提 出 抗 诉 而 由 人 民 法 院 按 照 第 二 审 程 序 改 判 死 刑 的 案 件 ,应 当 报 请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核 准 。 故 选 B。12、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大 二 次 会 议 通 过 的 宪 法 修 正 案 , 将 “国 家 尊 重 和 保 障 人 权 ”写 入 宪 法 。 这 标 志 着 ()。 社 会 主 义 生 产 关 系 的 完 社 会 主 义 政 治 文 明 的 进 社 会 主 义 物 质 文 明 的 发 社 会 主 义 精 神 文 明 的 升 华答 案 :B 解 析 :B 【 解 析

14、】 在 十 届 全 国 人 大 二 次 会 议 通 过 的 宪 法 修 正 案 中 , 将“国 家 尊 重 和 保 障 人 权 ”写 入 宪 法 , 这 是 一 种 国 家 政 治 上 层 建 筑 领 域 内 的 活 动 , 需要 注 意 的 是 , 不 仅 “国 家 ”“人 权 ”属 于 政 治 范 畴 的 事 物 和 现 象 , 修 宪 活 动 也 是 一种 政 治 活 动 行 为 。 B 项 正 确 。 A、 C 两 项 内 容 属 于 社 会 经 济 结 构 范 畴 ;D 项 中 的 精神 文 明 属 于 观 念 结 构 中 的 现 象 。 故 选 B。13、 整 体 和 部 分 的

15、关 系 是 ()。 可 以 代 替 部 支 配 、 决 定 整 体 决 定 部 分 , 部 分 影 响 整 是 部 分 的 总 和答 案 :C 解 析 :C 【 解 析 】 整 体 是 指 事 物 的 各 内 部 要 素 相 互 联 系 构 成 的 有 机 统 一体 及 其 发 展 的 全 过 程 。 部 分 是 指 组 成 事 物 有 机 统 一 体 的 各 个 方 面 、 要 素 及 发 展 全 过程 的 某 一 阶 段 。 整 体 居 于 主 导 地 位 , 统 帅 着 部 分 ;整 体 具 有 部 分 根 本 没 有 的 功 能 。当 各 部 分 以 合 理 的 结 构 形 成 整 体 时 , 整 体 就 具 有 全 新 的 功 能 , 整 体 的 功 能 就 会 大 于各 个 部 分 功 能 之 和 。 当 部 分 以 欠 佳 的 结 构 形 成 整 体 时 , 就 会 损 害 整 体 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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